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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押韵到底按哪本书?这部国家法定韵书能否平息诗坛押韵之争?

 空林望月wl78fs 2019-04-22

诗词押韵到底按哪本书?这部国家法定韵书能否平息诗坛押韵之争?

我对《中华通韵》的一些认识

杨海钱

有诗友问我:怎么看《中华通韵》?不知道与《中华新韵》有什么区别?希望能说一下,释惑解疑。

老实说,这个问题太大,凭自己的学识,力有未逮。只能谈些个人的认识和看法,作切磋交流,不妥之处,文责在己。

为诗用韵,须遵韵书,这是不争之理。民国以来,似乎为缺。1941年,由著名语言学家黎锦煦编写《中华新韵》,国民政府颁布推广,使格律诗创作在平水韵之外又有了一个切近于今日语音实际的韵部。1965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的《诗韵新编》,即根据《中华新韵》改编,共分18个韵部:一麻、二波、三歌、四皆、五支、六儿、七齐、八微、九开、十姑、十一鱼、十二侯、十三豪、十四寒、十五痕、十六唐、十七庚、十八东。后再版。使用新韵写诗的人,多以这本书为依据。其余还有一些诗韵,未能超出《诗韵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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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随着诗韵改革的推进,产生了以现代汉语拼音为基础划分的多种新韵版本。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盖国梁主编的《中华韵典》,将以前《中华新韵》和《诗韵新编》的18个韵部,整合归结为20个韵部。岳麓书社出版的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主编的《中华新韵府》,将韵部分为19个,考虑到习惯使用入声字者的需要,另立入声5韵。2004年,中华诗词学会公布并推荐使用《中华新韵》(14韵),韵部分为:一麻、二波、三皆、四开、五微、六豪、七尤、八寒、九文、十唐、十一庚、十二齐、十三支、十四姑。

韵争多年,并非只是新旧之争,也有新新之争。且新韵之名,也有认为不尽科学,如同格律诗在当时被称为近体诗一样,提出既以普通话为基础,应冠名《普韵》更好。须待颁布权威(官方认定)的、有说服力的韵书加以统一。如是,国家语委组织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中华通韵》(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新旧之争,大可不必。回首音韵的沿革,总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前进的。三国时的《声类》、晋代的《韵集》、隋朝的《切韵》,到唐代的《唐韵》,已然失传或残落。今存最完备的古代韵书,是北宋初年修的《广韵》,增广《切韵》,合共206部。后重修《集韵》,分韵的数目和《广韵》全同,只是韵目用字、部分韵目的次序和韵目下面所注的同用、独用的规定稍有不同。南宋时期编修的《平水韵》则是根据唐代“同用”、“独用”的规定,合并《广韵》的206部为106部,《词林正韵》将《集韵》的206个韵部,归并为19个韵部。元代入派三声,并从平声中分出阴平和阳平,元末周德清写成曲韵《中原音韵》一书,分为19部。纵观几千年来的韵则变化,除少部分为语音变化调整外,逐步放宽使用乃至合并始终是音韵变革的一条主线。《平水韵》为《广韵》合并而成,可以说是《广韵》的邻韵通押版本。新韵的规范,其基本点应是以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为语音基础。于入声字,普通话中已经没有了入声字,《中华通韵》根据汉字发音表示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没有保留入声字,便于读写一致,适合大众读者。同时,《中华通韵》的发布,并未废止旧韵,而是与当前流行的旧韵书并存,在双轨并行原则下,提倡使用《中华通韵》,但尊重个人选择。再作新旧韵之争,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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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之争,分歧还多。主要是:调整已变化读音的字的韵部分属,一般无歧义;有关韵部的合并或调整,有的无歧义,如an、ao、ang类,有的看法不同,如i、ü,in、en,ing、eng、ong、e、ie、ue类。归纳这些不同的看法,当力求合理。比较一下《中华通韵》和《中华新韵》14韵:

《中华通韵》16韵部为:一啊(a ia ua)、二喔(o uo)、三鹅(e ie üe)、四衣(i)、五乌(u)、六迂(ü)、七哀(ai uai)、八欸(ei ui)、九熬(ao iao)、十欧(ou iu)、十一安(an ian uan üan)、十二恩(en in un ün)、十三昂(ang iang uang)、十四英(eng ing ueng)、十五雍(ong iong)、十六儿(er)。

《中华新韵》(14韵)14韵部为:一麻(a ia ua)、二波(o e uo)、三皆(ie üe)、四开(ai uai)、五微(ei ui (uei))、六豪(ao iao)、七尤(ou iu (iou))、八寒(an ian uan üan)、九文(en in(ien) un(uen) ün)、十唐(ang iang uang)、十一庚(eng ing(ieng) ong(ueng) iong)、十二齐(i er ü)、十三支((-i) (★)零韵母)、十四姑(u)

可以看出:(a ia ua)、(u)、(ü)、(ai uai)、(ei ui)、(ao iao)、(ou iu)、(an ian uan üan)、(en in un ün)、(ang iang uang)这9个韵部的分部是一致的。不一致的涉及到的为《中华通韵》7个韵部,《中华新韵》(14韵)5个韵部。

《中华通韵》依据汉语拼音韵母表确立韵部,在音韵学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较《中华新韵》(14韵)更趋合理。如是:1、(e)脱出(o uo),归入(e ie üe)。2、(eng ing ueng)、(ong iong)各自分设韵部,不笼统归入(eng ing(ieng) ong(ueng) iong)。3、(i)、(ü)、(er)单独设立韵部,不笼统归入(i er 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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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提及到的b、p、m、f、w为声母,eng为韵母的字宜排入东韵。其实,b、p、m、f、w为声母,eng为韵母的字,和x q为声母,ong、iong韵母的字,在《平水韵》中东、冬、庚三部皆有。所以,我赞成《中华通韵》的分韵,依据拼音韵母表各归其部。

《中华通韵》亦有须完善之处,既为征求意见稿,有两点完善建议:

一、归并儿部

(er)单独设部,按韵母表是合理的,但韵部太窄。《诗韵新编》所辑字中仅有阳平4个,亦或同音和生僻,上声7个,去声2个;《中华通韵》所辑字中仅有阳平11个,生僻和同音的不少,上声8个,去声4个。如此,实不足以撑起一个韵部,独立成部更无益于诗词创作实践。故宜取中华新韵》14韵和《平水韵》的作法,归入相近的(i)部中。

二、调整韵目

韵目作为韵部所属韵字的代表,虽择无定法,但比较起来,感觉应符合两个方面的条件为好:一是在本部中诗词写作使用频率较高的字,二是和以往常用且影响较大的韵书的韵目能有衔接。《中华通韵》16韵部的韵目,差强人意,尤其像“啊”、“欸”为目,于格律诗用字显不搭界,感到别扭。建议借鉴2004年中华诗词学会《中华新韵》(14韵),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诗韵新编》,及《平水韵》,比对韵目,加以调整:

1、(a ia ua):《中华通韵》为“啊”,《中华新韵》14韵为“一麻”,《诗韵新编》为“一麻”,《平水韵》为“下平声六麻”,可调整为“一麻”。

2、(o uo):《中华通韵》为“喔”,《中华新韵》14韵为“二波”,《诗韵新编》为“二波”,《平水韵》为“下平声五歌”,可调整为“二波”。

3、(e ie üe):《中华通韵》为“鹅”,《中华新韵》14韵为“三皆”,《诗韵新编》为“四皆”,《平水韵》为“下平声五歌六麻”,可调整为“三皆”。

4、(i er):《中华通韵》为“衣”,《中华新韵》14韵为“十二齐十三支”,《诗韵新编》为“五支七齐”,《平水韵》为“上平声四支八齐”,支齐均可,但支似乎更好,可调整为“四支”。

5、(u):《中华通韵》为“乌”,《中华新韵》14韵为“十四姑”,《诗韵新编》为“十姑”,《平水韵》为“上平声六鱼七虞”,可调整为“五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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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ü):《中华通韵》为“迂”,《中华新韵》14韵为“十二齐”,《诗韵新编》为“十一鱼”,《平水韵》为“上平声六鱼七虞”,可调整为“六鱼”。

7、(ai uai):《中华通韵》为“哀”,《中华新韵》14韵为“四开”,《诗韵新编》为“九开”,《平水韵》为“上平声九佳十灰”,可调整为“七开”。

8、(ei ui):中华通韵》为“欸”,《中华新韵》14韵为“五微”,《诗韵新编》为“八微”,《平水韵》为“上平声四支五微十灰”,可调整为“八微”。

9、(ao iao):《中华通韵》为“熬”,《中华新韵》14韵为“六豪”,《诗韵新编》为“十三豪”,《平水韵》为“下平声二萧三肴四豪”,可调整为“九豪”。

10、(ou iu):《中华通韵》为“欧”,《中华新韵》14韵为“七尤”,《诗韵新编》为“十二侯”,《平水韵》为“下平声十一尤”,可调整为“十尤”。

11、(an ian uan üan):中华通韵》为“安”,《中华新韵》14韵为“八寒”,《诗韵新编》为“十四寒”,《平水韵》为“上平声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删和下平声一先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可调整为“十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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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en in un ün):《中华通韵》为“恩”,《中华新韵》14韵为“九文”,《诗韵新编》为“十五痕”,《平水韵》为“上平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和下平声十二侵”,可调整为“十二文”。

13、(ang iang uang):《中华通韵》为“昂”,《中华新韵》14韵为“十唐”,《诗韵新编》。为“十六唐”,《平水韵》为“上平声三江和下平声七阳”,可调整为“十三唐”。

14、(eng ing ueng):《中华通韵》为“英”,《中华新韵》14韵为“十一庚”,《诗韵新编》为“十七庚”,《平水韵》为“上平声一东二冬和下平声八庚九青十蒸”,可调整为“十四庚”。

15、(ong iong):《中华通韵》为“雍”,《中华新韵》14韵为“十一庚”,《诗韵新编》为“十八东”,《平水韵》为“上平声一东二冬和下平声八庚”,可调整为“十五东”。

如是,《中华通韵》由16部变为15部:一麻(a ia ua)、二波(o uo)、三皆(e ie üe)、四支(i er)、五姑(u)、六鱼(ü)、七开(ai uai)、八微(ei ui)、九豪(ao iao)、十尤(ou iu)、十一寒(an ian uan üan)、十二文(en in un ün)、十三唐(ang iang uang)、十四庚(eng ing ueng)、十五东(ong iong)。

诗词押韵到底按哪本书?这部国家法定韵书能否平息诗坛押韵之争?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韵争不应是诗家关注的焦点,不管是什么韵书,它只是一种依据标准。诗词的格律规则是不变的,就好像计算机的原理不变,只是按照哪种系统运行的问题。何况,这仅是诗词格式而言,真正的创作关键在于内容及手法。

衷心希望当代诗坛能够早日就用韵的标准达成共识,结束无谓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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