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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诗画(455期):学诗(8)为《中华通韵》鼓与呼

 千山小草 2023-09-17

作者:刘平礼(于天津大学知好乐斋

编者注:本文为刘平礼同志的《为《中华通韵》即将诞生鼓与呼》、《关于传统诗词的断想》两篇文章的摘录组合编辑。

一、欢呼《中华通韵》

毛泽东同志早在1957年1月就明确要求:“要编一本现代诗韵,使大家有所遵循。”……令人欣慰的是,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中华通韵》(征求意见稿)。这是向着新的“官韵”正式诞生前进了一大步,是中华诗词界的大事,功德无量,可喜可贺。

《中华通韵》的制定,是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通用规范汉字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音韵学理论和诗词创作实践为基础的。其韵部是依据汉语拼音韵母表来划分,并将零韵母的“er”单列为“儿部”,共16部。每个韵部的汉字发音标识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发音为阴平、阳平的字即为平声字;发音为上声、去声的字即为仄声字。轻声字列入阴平。多音字音随意定,韵依音归,根据其不同读音分别归于相应的韵部。这样,不仅大幅度缩减了旧韵的韵部,而且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古入声字的问题。

在《中华通韵》发布前后,由专项课题组进行了实验教学,由教育部语言司组织了《中华通韵》诗词创作。上述实践表明,教师教学、学生接受、诗词界创作都无障碍,他们对《中华通韵》感情上认同,创作上应用自如,作品质量也较高。这说明了《中华通韵》是科学可行的。因此,我们认为应当抓紧《中华通韵》的试行,进一步加以完善,并且早日正式颁布施行,使之成为新时代具有国家层面权威性的新韵书。

由国家层面颁行新韵,本来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好事。可是《关于制定〈中华通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一方面在前两部分说,“历朝历代都曾修订韵书,并多由国家层面颁行”,“《中华通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由国家制定的新韵规范”,“具有权威性”“通用性”。一方面却又在第三部分说,“制定新韵书的目的不是取代旧韵书,而是将新韵的使用规范化”,并且要“以知古倡今、双轨并行为原则”。否定了自己亲口所说《中华通韵》的“权威性”“通用性”。

《说明》虽然也把《中华通韵》说成是“新韵书”,可仍对经800多岁的“平水韵”一类的“旧韵书”恋恋不舍,让其与《中华通韵》“双轨并行”。这就完全背离了制定新韵书的初衷和大方向,失去了由国家层面制定和颁布新韵书的意义。声韵改革中的所谓“双轨并行”,反映了某些人顽固的恋旧情结,既不符合代有新韵、推陈出新的历史事实,也不符合时代发展、语言变化的客观规律。

声韵改革势在必行,新韵迟早都要取代旧韵,这个大势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住的。《中华通韵》颁布之后,就不能再死抱着“双轨并行”不放,更不能把“双轨并行”当作什么“原则”。必须依法依规施行,而且要以铁的手腕强调其国家层面的权威性。强调《中华通韵》为诗词通韵的国家标准,为“官韵”、“正韵”,取代其他的旧韵新韵。让我们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的实际行动为《中华通韵》的诞生鼓与呼吧!

二、声韵改革,势所必然

今体诗也叫近体诗,“今”“近”相对于古体诗而言,都是唐人的称呼。其基本特点是有严格的格律规则,所以叫格律诗更为贴切。而词、曲也是广义上的律诗,是律化的长短句的有特定句数字数的诗。所以我们应统称为格律诗词(曲)。关于诗词格律,古今学者、专家多有专著介绍,对于“篇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韵有定位、律有定对”以及粘对等基本要求,诗词界是有共识的。出问题、有分歧的,其实就在声、韵二字

所谓“声”,是指格律诗词曲句子中每个字的平仄声调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就是声律,也可叫做平仄律。今人既然要写律诗、律绝,或某词牌曲调,就必须按平仄律的要求,认真推敲文字的声调,不讲平仄即非格律诗词曲。但是,由于古今语音的差异,某些字的平仄声调会出现变化。正如前人所说:“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变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困扰今人的主要是古入声字的问题。时过音迁,元代时入声字就已从北方话中消失了。

在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今天,古入声字已经被划分到其他声调之中,不再单独存在了。划分到上、去声的入声字仍属仄声,不会对格律诗词的平仄造成太大问题。只有变为平声(阴平、阳平)的入声字,才会造成今人在阅读古典诗词时辨别平仄声调的困难。既然古入声字早已不复存在,我认为今人在使用平仄律时,应当以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法规和官方认可的《新华字典》注音的普通话为依据来划分平仄,不应将已划入平声的入声字再刻意地单独列出。至于原来要求用入声韵的词牌曲调,我认为可以改用仄声。

所谓“韵”,即格律诗词曲在特定的字位上是要押韵的,押韵的具体规则可以称为韵律。同样的,不讲韵律,不按规则押韵,也不能叫做格律诗词。自我国产生第一部韵书隋代的《切韵》以来,历代都编辑发布官方认可的韵书,作为诗词写作和科举考试的遵循。而且,千百年来韵书都随时代发展而更迭,这是语言文字随时代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

唐开元年间《唐韵》问世;宋初代之以《广韵》和《礼部韵略》;金朝正大六年(1229年)在山西平水任书籍之职的王文郁编了一部《新刊平水礼部韵略》(106韵),稍后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年)山西平水人刘渊也编了一部《壬子新刊礼部韵略》(107韵),二者大同小异。这种带有山西平水口音106韵体系的韵书取代了宋初的《礼部韵略》而广为流行,被后世称为“平水韵”。至清代康熙年间,又以“平水韵”为依据编写了《佩文诗韵》和《佩文韵府》作为官韵。这中间为适应语音变化和词曲的需要,还先后出现了元代的《中原音韵》和清代的《词林正韵》。“平水韵”问世至今已近800年了,除了入声字音早已从官方语言中消失外,人们的语音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本适用“平水韵”的有些古典诗句今人用普通话读来已经不再押韵。

今人写传统诗词是给说普通话的今人读的,如果再固守800年前的“平水韵”,必然存在拗口、失韵的情况。事实上自元明清以来就不断有人提出改革旧有诗词声韵,另立一套符合人们语音实际的诗词声韵系统。于是就有了清代以来的“十三辙”、民国公布的《中华新韵》(194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来,一批批专家学者也为之不懈努力:196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参照《中华新韵》等韵书编辑出版了《诗韵新编》。1975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秦似编著的《现代诗韵》。1990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吴立冈编的《新华诗韵》。200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盖国梁主编的《中华韵典》,将今韵、古韵汇成一册,“今韵”分二十韵;同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华实用新韵》。

2005年5月,中华诗词学会发布《中华新韵》(十四韵);同年9月,岳麓书社出版《中华新韵府》等等。应该说,这些都为我国的声韵改革做出了贡献。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我们还没有一部真正以普通话语音为规范的、简单实用而又广被认可的新韵书。究其原因我认为一是上述名目繁多的新韵书,没有一部是国家主管部门(古代是由礼部,甚至是直接由皇帝)颁布施行或认可的,即便是中华诗词学会也只是个民间社会团体,其发布的新韵尚不具备官韵的权威性。二是社会上仍有相当多的诗词团体和诗人固守“平水韵”,他们把持着话语权,不用“平水韵”就得不到认可,甚至歧视性地规定“使用新韵必须注明”。更有甚者竟联名发布反对诗词“声韵改革”的《宣言》,危言耸听,逆势而行。三是所谓权威机构似是而非、值得商榷的口号阻碍了新韵的尽快确立。

所谓“倡今知古,双轨并行”,只不过是在没有新的“官韵”大背景下的权宜之计。“倡今”,“今”在哪里?以哪个版本为标准?“知古”,说白了就是已经近800岁的“平水韵”。在这样基础上的“双轨并行”,其结果只能是“今”不得立,只是“提倡”一下;而“古”则大行其道,势必继续一“古”独大。

早在1957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同臧克家、袁水拍谈诗歌创作时就明确提出:“要编一本现代诗韵,使大家有所遵循。”声韵改革,势所必然;“代有新韵”,历来如此。尽管我也曾使用过“平水韵”以及以“平水韵”为基础的《词林正韵》,但我还是主张尽早颁布新的“官韵”即《中华通韵》,理所当然地应同时废止“平水韵”、《佩文诗韵》。“废止”不是“消灭”。就像处理繁简字体的关系一样,简化字、新韵才是法定的正字、正韵,而繁体字和古韵只能是一个历史的存在,供学者们去研究,甚至在特定范围内使用,不能再作为官方文字和官韵,不能再与简化字和新韵“双轨并行”了。

三、写诗要真性情,不失赤子之心

诗词格律再严也有其灵活性,也有变通、变格、出格、出律等现象存在。因为格律毕竟只是形式,总是要为诗词曲的内容服务。为了更好地表情达意、言志咏怀偶有突破格律的严格束缚也是允许的

有学者曾专题研究了《唐诗三百首》中的五言律、绝的“出格”问题,80首五律中完全合于格律的35首,变格和出范的45首,超过半数。五绝29首中平仄不合、失粘的16首。尤其是作为五绝的第一大家王维,其五绝诗几乎半数出格。(见李树喜《<唐诗三百首>五言律绝的“出格”问题》,《光明日报》2008年2月8日第4版)格律诗词里的“出格”问题,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的甚至是有意为之。比如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词意豪迈,音韵铿锵,但并不全协律,甚至有“出韵”的问题。陆游曾在《老学菴笔记》中说:“世言东坡不能歌,故所作乐府,多不协律。晁以道谓:'绍圣初,与东坡别于汴上,东坡酒酣,自歌《阳关曲》。’则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翦裁以就声律耳。”

今人创作传统诗词,成就最高者当推毛泽东。但其名作《蝶恋花·答李淑一》却是明显“出韵”的,下阕的“舞”、“虎”、“雨”三个韵脚字与上阕的“柳”、“九”、“有”、“酒”是不同韵的。毛泽东不是不知道“出韵”的问题,他在自注中说:“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但从该词的意境来看,谁又能说它不是千古绝唱呢?

话又说回来,今人写传统旧体格律诗词,尤其对于初学者来说,还是要先老老实实在继承传统上多下功夫,依律作诗、按谱填词为好。要以格律为准绳,而不能以“突破”、“创新”为借口,随意背离声律和韵律。

我认为,中国诗词和中国书画一样,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它们在追求意境、追求诗情画意方面是相通的。所以,我力求像作中国书画一样写作诗词,努力“写真景物、真感情”,尽可能地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方面努力。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以阅人、看事、待物、观景、悟理、言情,则必所见者真,所知者深。我在《一剪梅·题依依百岁照》中有句:“人生最贵是天然。哭似梅寒,笑似桃妍。”虽然写的是人生,其实作诗填词最可贵的也在“天然”二字。正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脱口而出,浑然天成,无矫揉妆束之态,无刻意雕饰之痕,“哭”“笑”皆真性情,“梅”“桃”皆真花容。这种创作状态正是我所孜孜追求的赤子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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