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是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费用会计,先前听说车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了,觉得又能省点税了还挺不错,但是现在却很犯愁。咋回事呢?原来是4月销售部门员工出差拿回来一张120元的火车票,可按公司规定只能报销100元,那5月报税的时候,这进项税该按哪个金额来计算抵扣呢?按票面金额120元还是报销金额100元? 莫愁莫愁,相信看完下面几个问答,大家就都明白啦! 问题一:车票金额超出公司制度规定的可报销金额,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按照哪个金额计算? 答: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给予的报销金额来计算抵扣。 问题二: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就拿老王公司的例子来说,账务处理可参考: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91.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 贷:银行存款 100 问题三:进项税额8.26是怎么计算的? 答:该笔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100÷(1+9%)×9%=8.26元 政策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 ”)第六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问题四:取得该火车票有抵扣期限限制吗?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现行政策未对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设定抵扣期限。 问题五:3月初员工出差回来报销的火车票,可以抵扣吗? 答:39号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该火车票不能计算抵扣。 问题六:针对这部分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如何填写? 答:同样以老王公司为例,不考虑其他业务情况,申报时进项税额8.26元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份数”列填写1份;“金额”列填写91.74元。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提醒:纳税人申报的旅客运输服务,无论是专票还是其他扣除凭证,都需要在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进行统计,该栏次数据不会汇总至第12栏次“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中。 填列如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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