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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村里有合法土地,办理户口迀出后还能享受和村民一样的政策待遇吗?

 山阳北宫 2019-04-25

笔者从工作经历分析,认为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认定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 因为我国目前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而目农村对集体收益的分配以“是否具备集体经济成员资格”来划分的,户口在村里不能保证能获得征地和拆迁赔偿,户口登记已经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无关,最最关键的就是“集体经济成员资格”。

首先,笔者来分析下耕地政策

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农户进城落户的,可以继续保留承包地,也可以有偿退回承包地,还可以流转、租赁或转让土地经营权。因此,如果村民在村里有承包地,即使户口迁出村里,都可以继续保留承包地。1、如果你迁出全家户口并迁入小城镇,还可以享受集体经济成员资格,保留承包地到2057年。2、如果你迁出全家户口并落户设区市,则丧失集体经济成员资格,只能保留承包地到2027年;此后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将收回你家的承包地。3、如果你家里只有部分人迁入设区市,由于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由于你家里还有其他集体经济成员,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村民继续使用。

其次,分析征地赔偿问题

征地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归村集体所有,然后村委会按照集体经济成员总人口进行均分。从我亲身经历看,只要题主户口已经迁出村子,这部分补偿是没有的。比如2017年兴隆街道前锋村卖地,这两项赔偿由村集体保留10%以后,剩余90%由村委会按照集体经济成员总人口平分后(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有照顾)发给每个村民,每个人大概能领到补偿4万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不管你户口在本村、外村还是城镇,只要在2027年以前卖地,就可以分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017年兴隆街道前锋村卖地,这部分补偿大概在6-9万/亩,个别有关系的人能赔偿到15万/亩。题主是可以享受到这部分补偿的。

第三、分析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政策

西安高新区兴隆街道前锋村整村拆迁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房屋重置补偿;二是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安置。

1、前锋村房屋拆迁安置

前锋村拆迁是按照“一证一户”办法,对集体经济成员每人补偿15 平门面房+ 1.8万过渡费,只要你户口不在村里(在校大中专学生、当兵和服刑人员除外),就没有这两项补偿,因为题主户口迁出村了,估计是享受不到这两项补偿的(和村民不一样的政策)。

因此,在拆迁前,无论如何都不要把户口迁出村,不管是上学也好,就业也好,还是买商品房落户也好。

2、 房屋重置补偿

只要有合法宅基地,户口在村里还是不在村里,都是统一补偿 36万,如果拆迁开始前10天签协议,可以另外奖励7万元。题主可以享受到这部分补偿,和村民一样。

3、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前锋村对户口在外的非集体经济成员和户口在村的集体经济成员,采取不同的补偿办法。先要对宅基地的合法性进行认定,或者持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实际拥有住宅并且符合长安区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然后把户口在外的成员分为祖遗户和混合户。

(1)祖遗户

前锋村拆迁办法规定,全家户口在外并且有合法宅基地,户主曾经在前锋村生活居住 15 年以上,补偿210 平安置房或者198万元。

由于题主本身就有合法宅基地,如果把全家户口都迁入城镇,只要户主曾经在村里居住生活15年以上,这样就可以获得210平安置房或者198万元。

补偿政策和村民是完全不同的

(2)混居户

前锋村拆迁办法规定,户口在外的非集体经济成员,要有合法宅基地,曾经在村里生活居住过30年以上,户籍注册地曾经在前锋村,妻子(或丈夫)和孩子都是前锋村村民,这样才给本人补偿60 平安置房或者56.6万元。

由于题主本身就有合法宅基地,如果把部分成员户口迁出村,只能有一个人被安置,而且这个人还要在村里生活过30年,配偶和孩子都是农民,这样就可以获得60 平安置房或者56.6万元。

补偿政策和村民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题主提出的“关于能享受和村民一样的政策待遇吗?”,需要根据当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没有统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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