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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细中取 长寿险中求--浅析“寿险“到底有何用?

 昵称30970841 2019-04-28

在当下,其实很多保险行内人士对“寿险“都还有一定的误解,他们认为寿险就是所有保障人生命及健康安全的保险的统称,但实际上寿险只是人身保险分类当中的一个分支,其主要的功能为保障人的寿命,不过现在很少有保险公司会把寿险当做主推产品类型,同时也很少有客户对寿险抱有一定的兴趣,那寿险到底是什么?它对我们来讲是否真的有用?今天笔者就带大家一起来聊一聊有关寿险的知识。

上图为内陆保监会对人身保险的分类定义

(看不清楚的话可以点击放大观看)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在2011年12月30日颁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看了这个之后有些读者就纳闷了,前两期笔者不还在写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么,这个分类里面怎么没有万能险和分红险呢?其实: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

    分红、万能和投连等只是保险产品的设计类型,并不完全属于人身保险的责任分类,所以这一点还希望各位朋友能够知晓并理解。

假设上图为×先生从22岁开始工作到65岁退休的收入曲线图

原本×先生若健健康康,他一生的成就与收入难以估量,但由于意外身故,他原本从35岁到65岁的收入却如过眼云烟,一吹而散,留给家庭的只有无尽的悲痛与高额的债务(房贷、车贷等)。

但若×先生之前为自己买过一份“寿险”,则寿险高额的身故赔付金依然能在×先生去世后为他的家庭带来足够的支撑,让他遗留的负债能够得以偿还,让他的孩子能够顺利学习……这便是寿险最大的意义所在。

按照内陆银保监会的官方分类,寿险主要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等。接下来笔者会对这几种寿险的区别做个简要分析。

当下,两全保险在内陆一般以两种功能与形态存在:

  • 短期储蓄型(利用两全保险给付满期金的这个特色)

   例:××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为5年,满期给付所交保费120%的满期金,相当于5年的储蓄型产品,每年年化单利 为4%;

  • 意外保障型(配合各类意外的附加险来放大身故保额,以交通意外为主)

    例:××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为30年,公共交通及自驾车意外身故赔付100万元,一般意外身故赔付20万元,30年满期则给付所交保费120%的满期金;


参照上图,定期寿险的功能解析如下:

  • 保障性:定期寿险产品以消费型为主,所交保费与赔付保额之间的杠杆较大,保障功能突出

  • 储蓄性:因定期寿险普遍没有现金价值,满期生存亦无任何返还,所以几乎没有储蓄功能

  • 传承性:人固有一死,但定期寿险却因定期特性,不能完全保障终身的身故风险,故虽有传承功能,却弱于终身寿险

参照上图,终身寿险的功能解析如下:

  • 保障性:因100%保障终身身故责任,同时其还普遍包含现金价值,所以所交保费与赔付保额之间的杠杆要低于定期寿险

  • 储蓄性:由于终身寿险普遍带有现金价值,并且现价还会逐年提升,所以其还兼具一定的储蓄功能(例如在养老期间可以采取部分退保的方式取出部分现价来补给养老资金)

  • 传承性:终身寿险可以保证100%的身故传承,这是其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许多高净值客户都会部分采用终身寿险来规避如遗产税、赠与税等税收

针对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基于各自功能侧重点的不同,其适合的目标客户群体也有一定差异:

  • 定期寿险:以上班族、中产阶级为主,主要提供在创造财富阶段的身价保障

  • 终身寿险:以中高净值客户为主,兼具身故与储蓄作用,主要提供资产定向分配和规避部分税收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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