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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悬象》卷三 坎为水

 善同德 2019-04-30

《周易悬象》卷三 

 坎为水   

坎上坎下,坎为水。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习,重也。习坎,二五居中,两刚皆实,故有孚信。坎为劳、为忧、为心病,原无亨理,维以心亨,求亨于心也。尚,上也。水流下,维其心亨,故行有可尚。以中互震艮,震雷善动,艮山位高,虽处下流,而行有可尚之理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坎,险也。习,重险也。水流而不盈满,流故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之亨,乃以其刚中也,刚中则实、实则亨也。行有尚,往必有功也。天险则不可升也,地险则山川丘陵也,人险则王公设险以守其国也。险为凶德,而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险之时用大矣哉,用之不善,非险之咎也。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洊,再也。二坎相重,是水洊至也,洊至,仍至也。此谓习坎。水因重习而成大川,君子以此常其德行,常,恒久也。习其教事,习其师保教诲之事。法水德以修身,善于处险者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坎,陷也。窞,坎中之坎也。阳陷阴中而为坎,则所为坎者,二阴也。初六居坎之内,是谓坎中之坎,习坎当此入于坎窞,凶矣。习坎入坎,以临险不慎,以失道而成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九二阳陷阴中,坎之所以有险也。而在震动之初,如有所求,可以小得。求而仅可小得者,阴为小,二五同气,二以动始,而五以止终。阳陷重阴,困于群小,未出坎险之中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六三居坎之外,可以出坎之险矣。而下坎方终,六三。上坎又始,六四。来之坎坎,重重不已。险且枕,藉于前,是则又入于坎窞矣,以此勿用。来之坎坎,不尽如此,动则险溺,终无功也。三在下坎末,故言终。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六四在六三之外,二坎相承,所谓坎之窞也。而幸比阳刚,九五。陷有所丽,犹可自求多福。乃以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用彼瓦缶,纳此至约,自牖而进,致其私诚,亦终无咎。艮为终。樽酒簋贰,而无咎者,以其刚柔相济,而地亲也。盖四居重险,多惧之秋,上承九五,以阴从阳,将其诚敬于险薄之中,苟有明信,苹蘩筐筥之征,可羞王公而荐鬼神,何咎之有? 

九五:坎不盈,秖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九五一阳正险陷,坎不盈也。坎,险也,陷故不盈。但爻当艮止之位,陷自此止,遇山而止。则坎亦既平矣。秖,但也。是以无咎。阳为大,坎不盈者,阳陷于阴,虽处中位,而未遂其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刘表曰:“三股为徽,两股为纆,皆索名。”坎为索、法律,为丛棘。虞翻曰:“狱外种九棘,故称丛棘。”上六以穷阴之势,陷其阳刚,九五君位,为上六所陷。罪大恶极,终与祸会,系用徽纆之索,置之丛棘之下,寘、置同。三年不得释,故凶矣。上六失道,以臣逼君,不知悔罪,是以凶至三岁也。上居上坎之三,故云三岁。初六、上六,皆以失道成凶,盖阳之陷,全由始终二爻,遏逼上下,较之群阴,其罪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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