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公布 为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功能定位、提高服务供给水平、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布了《东营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搞大拆大建 《意见》指出,到2018年,东营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东营市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20年,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东营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为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供载体。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途径主要是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 明确建设标准、功能定位 鼓励多方式参与管理 《意见》明确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省定贫困村及户籍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其他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乡镇(街道)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村(社区)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套建设乡村剧场、儒学讲堂、道德文化讲堂和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 明确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是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资源、开展基层党员教育、拓展一站式综合服务。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服务供给水平。 同时,《意见》明确各县区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同时,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探索不同投入主体合作共建的管理运行模式。 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资金保障,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拓宽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渠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黄三角早报记者 解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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