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个理赔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被保险人梁某某投保某款寿险产品,保险金额30万元,含重疾提前给付20万元,投保时没有告知健康异常。 2013年7月,保险公司接到保单身故受益人报案,称梁某某因为肝癌住院,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 在理赔申请过程中,梁某某身故,其身故受益人随后又向保险公司申请身故理赔金30万。 二、主要疑点 接到报案,保险公司就发现案件可疑:刚投保半年就出险,而且还是癌症晚期,存在逆选择风险。 三、调查经过 最初,保险公司以梁某某的名字在广西各大医院排查,没查到相关就诊记录。 调查讨论后,认为梁某某存在匿名住院的可能。经深入走访,核查到梁某某既往有两个身份,两张身份证。 根据这条线索,调查员用另一个身份证的名字梁某,在各大医院重新排查,查到梁某在投保前已经确诊肝癌。 同时核查到,被保人两张身份证(不同身份证号)都是真实有效,并确认梁某某与梁某为同一人。 四、处理结果 梁某带病投保证据确凿,保险公司最终拒付并解除合同,不退还已交保费,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案例来源:广西反保险欺诈案例汇编,感兴趣的伙伴可以搜索关键字,还有80多个花样骗保的案例) 事实上,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已经得病了再去买保险,大概率是不能赔的。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我在小诊所看的病,保险公司真能查到? 我用别人社保卡拿的药,应该查不到我头上。 保哥提醒每一位投保人:不要高估了自己的小聪明,更不要低估保险公司的调查能力。 每家保险公司都有专业的核赔团队和调查人员。 一般来说,极短期内出险、大额理赔和短期内投保多份高保额产品,都会受到保险公司的额外关注和重点调查。 保险公司的常规调查渠道包括:医院、体检中心、社保和新农合就诊记录,以及同业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 想申请理赔,就必须授权保险公司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医疗记录,藏都藏不住。 有人心存侥幸,因为就诊的时候用了别名,或者用的不是自己的社保卡,觉得这样保险公司就查不到了。 保哥明确告诉大家,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也是有办法查到的,开头那个真实案例就是证明。 遇到这种有骗保嫌疑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动用非常规的调查手段,甚至委托专业调查公司或侦探深入调查。 当然,只有个别或蠢或坏的人会恶意骗保。作为普通投保人,大家更关注的是:身体有了小毛病或者医保卡帮别人买过药有了记录,要怎么投保? 第一种:体检或医院就诊查出身体有小毛病这种情况,意外险可以正常购买,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没有要求。 想买重疾险、医疗险和寿险,就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不符合健告要申请核保。 如果是线下购买,需要联系代理人申请人工核保,在网上购买可以通过邮件申请核保。 这两年,有些线上产品推出了智能核保,投保人可以自助填写健康状况,即时收到核保结果,科技改变生活~ 我见过一些健康异常的客户,核保被拒后,还是不死心,问我:听说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要撑过了两年再发病,就可以赔了? 这种侥幸心理,保哥建议早点掐死。 带病投保两年后发病,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认赔的,人家又不是人傻钱多…… 很多人因此和保险公司闹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但如果真的生了病,你等着打完官司再赔,是不是太不靠谱了,况且能不能赔还不一定。 指望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还有一个暗雷:如果投保的时候身体已经亮红灯了,真的能撑到两年后发病吗? 身体要真的这么听话,大家就不用买保险了。 所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也不是带病投保的免死金牌。 保哥一直告诉那些反复纠结的客户,趁早买,不要作,也别瞎等,等到自己真的健康异常了,就尴尬了。 第二种:用自己的医保卡帮别人买过药这种情况最让人头大,不是自己的病,但却算到了自己头上。 没办法,你说是帮别人买的药,自己没吃,但谁能证明呢? 社保卡外借也要申请核保,但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是拒绝的。 据保哥了解,弘康人寿和百年人寿接受社保卡外借的核保申请,真中招的伙伴,可以试试这两家。 申请核保时,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社保卡购买清单和规定时间段内的体检报告,证明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和社保卡已购药物没有关联。 看完保险公司严格的理赔审查机制,是不是有点担心自己的保单了? 其实完全没必要。 只要符合健康告知,或者核保通过后购买的,都能正常理赔。 保险公司严格审核恶意骗保,也是为了更好地管控风险,保证我们这些正常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呢,趁身体健康,还掌握着挑选产品的主动权,早点买。 如果已经有了小毛病,记得认真阅读健康告知,必要时申请核保,还是有投保机会的。 最后一点,社保卡一定要揣好,别再拿去给别人买药了,海燕啊,长点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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