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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之乎者也”千古之迷(三)

 悟痴 2019-05-05

 三  “之乎者也”是什么

既然文言语气词并非口语词汇,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它的作用又是什么?

(一)首要功能是断句,类似于现代的标点符号[1]

文字产生之后,口语与书面语之间产生了双向转化的关系。口语转化为书面语的目的是记录与传播,阅读则是通过书面语还原口语;按照一般原则,还原得愈真实愈好。但口语与书面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达系统,前者是用一连串有停顿、有声调变化的声音表达意思;后者是用一连串有读音的有形符号表达意思。由于载体的不同,当口语转化为书面语时,原有的语音变化不见了,声调的轻重缓急难以呈现。要想尽可能真实地表现口语,书面语中除了一连串有读音的口语词汇之外,还必须使用某种符号,使文字有所停顿并提示声调的变化,以使阅读者在还原为口语时,更接近真实。文字产生之初,这种要求还不是那么强烈,因为此时的文字还不是大众化的交流工具,只是少数人的专利。甲骨文是卜人们用以占卜的工具,金文大多用在礼器上,这些文字都不是让大众阅读的,而且一般字数较少,所以句读的需要还不是那么迫切。有的研究者指出,春秋时期百字左右的铭文在十篇以上,但无一例语气词[2],就反映了这种状况。但竹简成为书写工具后,文字的功用改变了,因书写材料得之容易,文字便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阅读物。此时,句读的需要也就应运而生了。“之乎者也”之类句末语气词,正是为弥补书面语的停顿与语气这两个欠缺而产生的。它们虽然也是文字,但与一般词汇并不相同,所以《说文》及汉代传疏家都将之命名为“辞”(或“词”)[3],以与“声出于唇吻、形著于简牍”(钱钟书语)的“字”相区别。或称“虚字”,虚者,假也,即“假字”。它们只起到符号的作用,就如现代的标点,其作用有二:一是表示在此处停顿,二是指示它前面的那个实词的声调。与西方标点不同的是,它不是采取有异于文字的符号,而是借用了某些特定的文字充当。用文字而不用某些钩识符号,主要是为了与其他文字融为一体,比用折、勾一类的符号更显美观。竹简文字是用柔软的毛笔在光滑的竹片上书写,篆书笔画呈圆弧形,隶书“蚕头燕尾”。在这种笔法圆转的文字里,加入很多折勾一类的标识符号,显然很不协调,于视觉审美有碍。在上个世纪初的白话文运动中,一些保守派反对使用新式标点,主要理由也是因为形式美观问题,他们攻击新式标点“点撇连篇,眉目不清”,“由形式美观一点来说,也有充分的理由将西式标点放逐于古文之外的”[4]。金文中出现的一些重文符号,都是紧紧与文字贴在一起,而不单独占格,也是从视觉美感角度来考虑的。有的研究者认为,甲骨文、金文中出现的几种钩识符号,其实就是最早的标点。此说有一定道理,但这些符号只是偶尔出现,全部甲骨文、金文中才出现了有限的几次,完全不成体系,根本不足以解决断句问题,更别说解决声调问题了。标点符号必须具备断句与声调两种功能,而且必须全面使用才能对阅读理解有实际效果。最早出现的少量折勾之类的标识符号,并没有推行开来,而以特定汉字作为断句的符号,显然最后取得了大家的共识,迅速在书面语中运用推广,成为书面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传世的先秦文献,只有“之乎者也”而没有那些钩识符号,有力说明了这一点。严格说来,古代文言语气词的功能与现代标点符号更接近,距离真正的语气词反而较远[5]

古代有关语气词的论述,一开始主要是集中在断句功能上。《尔雅·释诂下》:“孔、魄、哉、延、虚、无、之、言,间也。”其中“哉”、“之”、“言”是语气词。据清段玉裁注:“凡言‘哉’,多起下文之词,或无下文,亦语于此少歇。故云:‘言之间也’。”[6]也就是说,《尔雅》所谓“哉、之、言,间也”说的是这几个虚词在书面语中的位置,是在一个句子的结尾,或在两个句子的中间。许慎《说文解字》对大部分语气词,也是仅指出它们在句中的位置,不像对实词那样作出释义并标注读音。如:“哉,言之间也。”“只,语已词也。”“矣,语已词也。”“语已”指一句话已经终了,应该停顿[7]赵岐注《孟子》释“云尔”为“绝语之辞也”,何休注《公羊传》释“焉”也是“绝语辞”。刘勰《文心雕龙》把虚词分为三类,仍然只着眼于它们在句中的位置,也就是句读的作用。“发端之首唱”是说在句首,“札句之旧体”是在句中,“送末之常科”是在句末。句首前与句末后都是需要停顿的;而句中的虚词是用来“札句”即联系前后词语而成句的,则不需要停顿。其后颜之推说“‘也’是语已及助句之辞”,唐初刘知几《史通·浮词》说“焉、哉、矣、兮,断句之助也”,南宋洪迈举《诗经》中的“只、目、忌、止、思、而、何、斯、旅、其”,称这些词“以为句绝者”,仍然只强调它们的断句作用。文言语气词的句读作用,既是古人的共识,在先秦典籍中也有充分的体现,可以说触目皆是。比如《诗·小雅·角弓》:“尔之远矣,民胥然矣。尔之教矣,民胥效矣。”《左传·文公三年》:“君子是以知秦穆 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举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入也,能举善也。”《荀子》:“小人也者,疾为诞而欲人之信己也,疾为诈而欲人之亲己也,禽兽之行而欲人之善己也。虑之难知也,行之难安也,持之难立也,成则必不得其所好,必遇其所恶焉。故君子者,信矣,而亦欲人之信己也;忠矣,而亦欲人之亲己也;修正治辨矣,而亦欲人之善己也。虑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必不遇其所恶焉。”[8]几乎每个句末都有一个语气词,与现代标点相当吻合断句的意图十分明显。再如文言文中常见的一种判断形式:“陈涉者阳城人也”,“者”、“也”都只是停顿符号,“者”为逗号,“也”为句号。如换成现代标点符号,就是“陈涉,阳城人。”在古代口语中,并不存在“……者……也”表示判断的形式,口语中只需在“陈涉”和“阳城人”之间稍作停顿,即可表示判断;而转换为书面语,则要以“者”来表示这个停顿,以“也”表示全句的结束。也可以用其他语气词表判断,如《邶风·简兮》:“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也可不用任何语气词,如《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牙。”根据语言的省力原则,最后一例才是真正的口语形式。这种形式在《尚书》、《左传》、《论语》中都可找到很多例证。“……者……也”、“……兮……兮”都是书面语形式,“者”、“也”、“兮”都只表示语句停顿而已,并无语气功能。屈原《山鬼》原文六句,每句中都一个“兮”字,但《宋书·乐志》转录时“兮”字全部去掉,如“若有人兮山之阿”变成“今有人,山之阿”,“既合睇兮又宜笑”变成“既合睇,又宜笑”;《史记·乐书》中的《天马歌》“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在《汉书·礼乐志》中变成“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这同样可以说明,“兮”字并没有特定语气,只相当于现代的一个逗号而已。后人曲意发挥,把“兮”字的传情达意作用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是一种误解。

正因为有些语气词只是一个单纯的停顿符号,与文意无关,所以才出现了随意增删语气词的现象。原来语气词较少的经传,因为断句需要,可以添加语气词;当人们对经典耳熟能详的时候,断句不再成为必需,也可以删掉某些语气词。《老子》诸本语气词多寡相差甚大,如马王堆帛甲本:“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但以后诸本均删去了“也”字。有人统计,郭店楚简本《老子》有47个“也”字,马王堆帛乙本却有147个“也”字,传世王弼本则仅有13个“也”字。唐景龙碑本凡语气词皆删,不但删“也”字,“乎”、“兮”、“哉”也都不见了。《史记》引《论语》“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一句,前面三个“也”都略去了,变成“始作翕如,从之纯如、皦如、绎如也,以成。”因“始作翕如”与“从之纯如”句式相同,“纯如”又与“皦如”、“绎如”结构相同,虽然去掉了“也”字,仍然容易句读,不致发生歧义。如果作者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添加语气词。如史记·项羽本纪》:“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但《汉书》又在“万人敌”后加“耳”字。唐人撰《晋书》,在引用《世说新语》中的材料时,也常在语尾添加语气词,以强化书面语特征。在出土文献中,这两种倾向也都有明确的反映。如敦煌写本《尚书》与今本异文甚多,其中语气词尤其是“也”字表现最为突出。孔安国传文原只有少量“也”字,但敦煌写本《尚书》的传文“也”字大幅增加,仅伯2533号残卷就比今本相关内容多出81个“也”字,2516号残卷多出118个“也”字,伯2643号残卷多出183个“也”字。吐鲁番出土的唐写本《论语郑氏注》,与今传本相较,“也”字却又少了很多。“也”与“矣”的串用,其实也与此有关。因为这两个词除了断句功能比较明显,它们的语气作用很不清晰。虽然现代语言学家对二者的语法功能有静态、动态之分,但古人使用这两个词时未必有如此清晰的理性认识,大部分人只注意到二者在陈述事件上的共性,相互串用并不影响对文义的表达和理解。后世学人不察,往往将先秦经典中语气词增删现象视为“篡改”、“作伪”,不免言过其实,实在是误会了古人。

如果不把先秦书面语中的“之乎者也”等视作口语中的语气词,而只当作一种书面语断句符号看待,上面所列举的“混乱”现象其实并不混乱,它是汉语书面语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根据现代汉语口语的经验,一个语气词对应一种语气(包括这种语气的变调),二者的关系是长期使用中形成的全民共识,具有极强的稳定性,一般不容易改变,当然也不会错乱。例如自小就说汉语的中国人,绝对不会用错语气词。口语中如此,转化为书面语时同样如此。一个毫无书写能力的文盲,只要真实记录下他的语言,也不会发现语气词用错的现象。但对于一个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而言,则另当别论。现代对外汉语教学的经验证明,语气词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研究者做过一个试验,分别对初级、中级、高级三种水平的外国留学生测试,“吧”、“呢”、“吗”的使用正确率初级者分别是52%52%71%,中级者分别是81%78%80%,高级者也只有80%82%88%,三者平均正确率为71%71%80%[9]。也就是说,即使汉语水平相当高的外国人,对语气词的正确使用率也很难达到100%。但在我国中小学的语文教学中,汉语语气词从来就不是一个难点。有谁听说过中小学生写作文常常用错语气词的吗?只要能在口语中熟练运用,就不会在书面语中出错。古人使用文言语气词,与外国人学汉语非常相似。因为口语中没有语气词,所以要表达某一种语气,在选择那些人为的“之乎者也”等提示符号时,会因每个人的理解不同而产生差异,先秦语气词的使用显示出明显的个人色彩,原因就在这里。宋人洪迈早就指出《诗经》语气词的使用就体现了这种特点。他说:“‘忌’唯见于《郑诗》,‘而’唯见于《齐诗》。《楚词·大招》一篇全用‘只’字。《太玄经》:‘其人有辑杭,可与过其。’至于‘些’宇,独《招魂》用之耳![10]不唯《诗经》,战国诸子著作也有这个特点。如《庄子八万多字用了26个“夫”,《荀子》九万余字只用了3个“夫”,《韩非子》10余万字,一个“夫”也没有。《孟子》中一个“邪”也没有,《韩非子》中有15个,《庄子》中则多达156个“邪”。这有力说明,书面语中的某些所谓“语气词”,并没有固定的语气,它随着不同人的理解而赋予了不同的功能。判断书面语的对错是以口语作标准的,而当口语中缺少语气词这个标准时,也就很难意识到书面语的用法是对是错;这也正是诸子们面对着“乱象”无动于衷的根本原因。造成这种混乱现象的另外一个次要原因,是古代语言理论不发达,没有人总结语言的发展规律,统一大家的认识。古代没有语法之类的书籍,对语气词的使用全凭个人体会,因每个人理解的差异,使用中出现不一致现象就非常普遍。马建忠在《马氏文通·序》中说:“至于逐字之部分类别,与夫字与字相配成句之义,且同一字也,有弁于句首者,有殿于句尾者,以及句读先后参差之所以然,塾师固昧然也。而—二经师自命与攻乎古文词者,语之及此,罔不曰此在神而明之耳,未可以言传也。”[11]作为“个中人”,马氏的总结是客观的。既然从“塾师”到“经师”对这么简单的知识都“昧然”,可见古代像杜温夫那样不明语气词用法的人,并不在少数,语气词的混用错用也就可以理解了。

(二)语气功能及其质变

除了停顿之外,口语转化为书面语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声调的缺失。在口语中,很多语气及前后句子之间的关系,是靠语音的高低、强弱变化来表现的,大部分时间用不着各种虚词[12]。同一个语句,如果声调有不同的变化,所表达的思想与情感就会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完全相反。一般而言,疑问句句末声调要高一些,感叹与祈使的语气句末要低一点,陈述句则是平平的,没有变化。书面语无法表现语音变化,就在某些用于断句的文字符号上,同时附加了声调变化的提示功能。因为语气恰恰是由最后一个实词的声调变化表现出来的,所以断句符号可以同时兼具两种功能[13]前人释句末虚词除有“语已”、“语终”、“句绝”的说法以表示句子的停顿,还有“语所稽”、“语之余”、“语助”等说法,如《说文》:“兮,语所稽也”、“乎,语之余也”。一般研究者都认为这两种说法与“语已”意同,也是指于此断句,大误。其实,许慎这里说的是语气功能,而非指断句。段玉裁因“兮”、“稽”叠韵,故用“稽”的“留止”义释“兮”,并谓“语于此少驻”,此说非也。此处“稽”应是“稽延”之意,“语所稽”是指声音的延续,即拖长声音,而非“少驻”。刘勰说“寻‘兮’字成句,乃语助余声”,“余声”即拖音也。清人孔广居也说:“兮,诗歌之余声也。”甚是。《说文》还释“兮”“像气越亏也”,就是指“兮”字表示的拖音应是从高到低,这正是口语中的感叹语气。“乎”的拖音不同于“兮”,《说文》谓之“像声上越扬之形也”,声调是升高的,所以主要是表示各种疑问语气的。《说文》释“只”:“语已词也,从口,像气下引之形也。”声调也是下降的。其后刘勰将“兮”视作“语助余声”,颜之推说“邪者,未定之词”,也都说明他们对其语气提示功能的重视。在对语气词的各种表述中,郑玄最早提出的“语助”(司马贞称“助语之辞”)一说,最接近“之乎者也”一类词的本质。“语”,言也。“语”、“言”皆指口语;书面语则称“文”。“语助”、“助语”的含义就是指言语的辅助词汇。口语在转化为书面时丢失的部分语法功能,就由“语助”加以提示,让读者阅读时恢复口语本来的语气声调。清人袁仁林对此表述得比较深刻:“语已之辞,则各随其语句之音”,“不过随语带其声以见意,其所带之声,或足之,或拖之,或顿之,或撑之,或提起而落之,或倒卷而指之,或直来而了之”[14]。刘师培 《文说》:上古立言,罕用助语,欲传语尾之余音,则择实词为虚用。[15]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所谓“随语带其声”、“语尾之余音”就是语助词前面那个实词的拖音及高低强弱,而非语助词的读音。因为“语助”本身并非口语,而只是书面语指示符号。从情理上推测,“之乎者也”在被当作断句符号之初,已经同时被赋予了语气提示功能。先秦经典中的语气词使用虽有乱用的现象,但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情况仍然表现出明显的一致性。比如“也”、“矣”等虽有用为疑问的例子,但要比用为肯定语气的少得多;“乎”、“邪”虽有用为感叹语气的,而用作疑问词使用的更多。这就说明,大部分人对句末虚词的语气提示功能的认识是一致的,而且这种共识以后不断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原有的几十个语气词经过优胜劣汰,最后只剩下十几个最常用的,而且语气词的分工也更为明晰,相互串用的现象大为减少[16]

 “之乎者也”之类文言语气词从春秋战国出现,至唐宋已经有了近两千多年的历史,其间这种用于断句与提示语气的符号也在发展变化,一个总的趋势是语气功能在逐渐加强。考察唐人文章就会发现,语气词原有的断句功能相对弱化,语气功能则越来越强,正在由一种语气指示符号,质变为真正的亦即现代意义上的语气词。如韩愈《祭十二郎文》,清人吴楚材等评论说:情之至者,自然流为至文。读此等文,须想其一面哭,一面写,字字是血,字字是泪。[17]“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一段,短短三百余字,用了4“乎”、4“邪”、2“呜呼”、2“呜呼哀哉”以表感叹;另有本来语气作用不明显的6“也”、8“矣”,似乎也染上了浓烈的感情色彩。语气词比率高达84,远超先秦最高的《论语》。此文所以感人,显然与多用叹词、语气词有直接关系,看来韩愈是把语气词作为抒情的修辞手段来使用的。韩愈曾云:“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也。”他这里说的“声之高下”就是指语气,他大量运用语气词正是这种语言观的实践。虽然先秦诸子笔下也用了很多语气词,但那仅仅是提示语气而非抒情,因为论说文需要的是理智而不是感情[18]

语气提示符号向语气词的转化,与近代汉语的发展有密切关系,具体而言,与口语中出现了白话语气词有关。如前所述,如果口语中有语气词,那么在书面语中运用语气词出现错误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没有。原因是相对于实词,语气词在口语中的使用频率极高,而且数量也很有限,是人们使用最为熟练的词汇。现代汉语的口语与书面语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古代书面语中的语气词,所以在使用过程中错乱百出,根本原因是缺少口语这个“坐标”,而古白话语气词的出现,为文言语气词的使用提供了这样一个“坐标”——虽然并不是直接的。我们知道,元代卢以纬撰写了古代第一部虚词专著《助语辞》,对包括语气词在内的虚词用白话加以解释,如释“乎”、“邪”、“欤”,不但详细说明了它们的异同,而且直接翻译成口语中的“么”;“已”则翻译成口语词“了”,“尔”翻译为“恁地”,“之”翻译成“底”(即后来的“的”),“岂”译为“那()里是”或“莫”。卢以纬虽然是元代人,但他用来释义的白话语气词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比如在魏晋时就出现了“那”(“哪”),唐初的《神会语录》中就出现了疑问语气词“不”[19]、“没”,其后又陆贯出现了“么”(或写作“磨”、“摩”,即“吗”)、“着”、“无”、“否”、“里”(“ 哩”)、“聻”(或作“那”,即“呢”)、“了”等,到宋元时近代汉语大部分语气词都大体具备了。口语中的语气词虽然发音与文言语气词不同,但可根据所表达的语气使二者对应起来。卢以纬《助语辞》中的翻译,其实做的就是这种对应工作,他是在总结唐宋文人运用语气词经验的基础上写成的。古代文言文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翻译,先以口语打腹稿,再以文言翻译记录下来。在口语中没有语气词的时候,作者要表达一定语气,究竟应该选择哪一个语气符号,完全根据个人的理解,理解的差异导致种种差错和混乱层出不穷。既然唐宋以后口语中有了白话语气词,而大家对其用法又有高度共识,所以在“翻译”时只要选择与之相对应的那个文言语气词就行了,差错自然就会少多了。语言学家发现到了唐宋,语气词使用在典范的文言作品中已经相当规范,混用的现象已经基本不见了,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在先秦书面语的所有断句符号中,“也”字只有单纯的断句作用,几乎没有语气功能。正因为如此,它的用途最广,可以担当现代标点符号中的逗号、句号、顿号等的功能,所以它的使用率也最高。相对于“乎”、“哉”而言,它的语气功能却是最淡的。今人将陈述也视作一种语气,古人并无这样的认识。汉代的诸家传疏凡释语气必以“声”、“余”等来表示,“也”字并无这样的解释,说明“也”不具备语气功能。两个语气词的连用,与“也”无语气功能有关。原来只用一个“也”字以表停顿,但后人传抄时认为此句应有语气,最常见的方法是将“也”转换为另一个语气词,如今本《论语·卫灵公》“好色者也”,定简本作“好色者乎”,以“乎”代“也”;今本《论语·为政》“十世可智也”,定简本换“也”为“与”,另一本作“乎”;今本《论语·阳货》“其已久矣”,定简本换“矣”作“乎”。此类例子不胜枚举,是先秦典籍中最常见的语言现象。另一种方法是在原有的“也”后再加另一语气词,这样就形成双重语气词。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左传·成公二年》:位其不可不慎也乎!“哉”、“乎”都是传抄者后加的。“矣”的语气功能也不明显,《说文》只释作“语已词”,并没有描写它的声调,因为“矣”一般是用在陈述句中,语气平缓,没有变化。所以也有在“矣”后再加另一语气词者,如今本《论语·宪问》:可以为仁矣,定简本作“可以为仁矣乎”。但实际上,所谓双重语气词仅是后面一个表示这一句的语气,正因为前面的那一个没有语气功能,才加的另一语气词,并不是两个都表达语气。两个甚至三个语气词连用,并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严格说不过是经典传抄过程中的一种疏失而已。例如定州汉简本《论语·子罕》“不可畏也”,句末只有一个“也”字;但今本《论语》在后面又加了个“已”字,变成了“也已”;而皇本、高丽本等六个版本则叠加成“也已矣”。由一而二而三,后人添加的痕迹非常清晰。有的研究者以为复合语气词表达的是一种复杂的语气,其实不过是一种主观想象而已,这种“复合语气”在口语中是不存在的。比如有的研究者释也哉是“表肯定和感叹的语气”,既然已经感叹了,其中自然包含着肯定,根本用不着再来“复合”。今本《论语·卫灵公》“其禹也与”[20],“也”是肯定语气,“与”是疑问语气,两种矛盾的语气连在一起,究竟想表达什么?口语交流中,说话的人语气愈清楚愈单纯对方理解得愈准确,用这种模棱两可甚至矛盾的“复合语气”来交流,难道不担心对方理解有误吗?前人论语气功能,有“疑辞”、“决辞”之分,从没有说过二者能够“复合”成另一种语气。

(三)发声与不发声

“之乎者也”既然仅是一种标点符号,它们起到的也只是指示作用,当然不必读出声音来,就像现代的标点符号也不能发音一样。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论五言诗起源:孺子沧浪,亦有全曲。把《沧浪歌》看作是完整的五言诗。《孟子》引《沧浪》原文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明明只有二、四句为五言,一、三句是六言,刘勰何以要将其视作五言呢?原因正在于一、三句中的字只是一个标志,其本身并不是一个音节,在口头诵读时“兮”字是不发声的,它只出现在书面语中。宋徐铉曰:“凡名‘兮’,皆上句之余声也。”其实也是这个意思。“上句”说的是指“兮”字前面的这一句,“上句之余声”就是指这一句最后一个实词的拖音,而非指“兮”字的拖音。唐人孔颖达《诗经·周南·关雎》疏云:“‘之、兮、矣、也’之类,本取以为辞,虽在句中,不以为义,故处末者皆字上为韵。”[21]他举《诗经》中相关诗句,具体说明了这些“处末者”本身并非韵脚,它只是一个符号,标志韵脚应落在它前面的那个字上。“左右流之”、“寤寐求之”是“流”和“求”押韵而不是“之”,“其实七兮”、“迨其去兮”是“七”和“去”押韵而不是“兮”,“颜之厚矣”、“出自口矣”是“厚”和“口”押韵而不是“矣”[22]。余者类推。明清之际的毛先舒《韵学通指》亦云:古诗歌以虚字收句者,用韵俱在虚字上一字,其虚字则余声耳。[23]顾炎武《诗本音》除重申“凡《诗》中语助之辞皆以上文一字为韵”,并举不入韵的句末语气词有“兮、也、之、只、矣、而、哉、止、思、焉、我、斯、且、忌、猗”等[24]。王力先生论《诗经》用韵也说:“如果句尾是一个虚字,韵就常常落在倒数第二字上。”[25]按照今人的观念,句末虚词也是“字”,所以王先生才说“倒数第二字上”。但按古人观念,“字”指实词,虚词只能称“辞”而不能称“字”,说“字上为韵”就是指虚词前面的那个实词。再证之以民国丁惟汾《毛诗韵聿》,“相尔矛矣”韵在“矛(幽侯)”上,“念我独兮”韵在“独(幽侯)”上,“以诅尔斯”韵在“尔(脂)”上。“虚字不为韵”在散文中同样适用。《论语》:“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韵脚分别为“欲”、“处”、“恶”、“去”;《孟子》:“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韵脚为“病”与“长”[26]。“虚字不为韵”也就意味着虚字不发声,虚字发声就变成了虚字为韵。句末虚词的所谓“语气功能”,也只表现在提示前面的那个实词的声调变化,其本身并不需要发声,这是与现代汉语语气词的重大区别。事实上,在一个口语中还没有语气词的时代,作为一种人为的书面符号,不可能在阅读时当作语气词而发声。虚字不发声不仅指句末语气词,也包括部分其他虚字。比如作为结构助词的“之”字。从宋太祖讥讽“之乎者也”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宋代口语中的“朱雀门”,写成书面语则为“朱雀之门”,“之”字在口语中并不发声。“××之灵位”、“××之墓”,即使在现代口语中“之”字亦不需发声,只需说成“××灵位”、“××墓”,此非求简而省略,实为古代虚字不发声之遗留。清人冯景《解舂集文钞·补遗》卷二记了一件海外逸事,其云:《论语》首章凡三十字。曩估客言,曾见海外盲儒发狂疾,删去虚字十六,训其徒曰:学时习,说。朋远来,乐,不知,不愠,君子。简则简矣,是尚为通文义者乎?钱钟书先生论虚词之用,引此例以为笑谈[27]。其实这位海外盲儒并非心血来潮,他因为是盲人,是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学到的《论语》,而书面语中才有的部分虚词在“口语版”《论语》中是不出现的,所以他也用这种没有语气词的“版本”课徒,虽然在明眼人看来与“文义”有碍,却更符合孔子课徒时的真实情景。冯景不解此中道理,讥讽盲儒“发狂疾”,这才是真正的笑话!

先秦经典语气词的缺失,除了传抄的讹误外,阅读时语气词不发声是一个主要原因。因为口诵不需要把书面语中的句末虚词读出来,所以经过背诵记下来的内容在原则上是没有“标点”的,需要重新标注。前代学者早就注意到,凡引用它书的内容,往往缺失语气词,原因就在这里。比如上引《论语·里仁》:“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等句,《后汉书》、《晋书》、《初学记》等书引述时,全都不见了“也”字。何以如此?清人翟灏《四书考异》云:“案此‘也’字,唐以前人引述,悉略去,未必不谋尽同也。恐是当时传本如此。”阮元非其说,以“古人引书每多节省”释之[28]。日人岛田翰亦云:“及刻书渐行,务略语辞,以省其工。”[29]其实他们的解释都不正确。真正的原因是,古人读书时这些语气词并不发声,而著文引书又多是背诵,于是落笔成文时语气词在引文也就不会出现。何休《春秋公羊传序》曾提及“援引他经,失其句读”问题,说明汉代就出现了这种现象。“失其句读”原因就是因为转引时丢掉了用作句读的语气词,要想让人正确句读,就需要重加语气词;重加的语气词很可能与原文不同,这样就形成了异文。但如果引述时是对书照抄而非背诵,则语气词就不会省去,异文也不会产生。例如吐鲁番出土的卜天寿写本《论语》有很多异文,其中句末或句中少“也”字者,占十分之八以上。研究者认为这种写本其实是唐代私塾的学生作业,学生为了尽快做完作业回家,所以略去了句末的“也”字[30]。但真正的原因并非是学生偷懒,而是因为这种作业(也可能是试卷)是老师念书,让学生默写,老师念的时候语气词皆不发声,故学生默写出来的《论语》句末也就没有“也”字。说学生默写的证据是,这个写本还有一些实词的异文,如“周”作“州”、“忠”作“中”、“使”作“史”、“夏”作“下”、“犹”作“由”、“德”作“得”、“臣”作“辰”等,全是因为音同或音近而误,这显然是在听写情况下才可能出现的错误;如果是对书抄写,一般应该是形近而致误。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古代异文尤其是语气词异文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口语→书面语→口语的多次转换中产生的。任何一部先秦经典,只要经过口传和书面语两个阶段,在口传阶段都没有语气词,但转化为书面语后都加上了语气词,阅读时要再全部“去掉”语气词(即不发音),重新转化为书面语时再重加语气词(包括根据记忆复原本来的语气词)。陆德明《经典释文·条例》云:“汉兴,改秦之弊,广收篇籍。孝武之后,经术大隆。然承秦焚书,口相传授,一经之学,数家竞爽,章句既异,踳驳非一。”[31]“章句既异”的直接原因正就是“口相传授”造成的。

今人阅读古代经典时语气词也是发声的,那么这种现象始于何时呢?为什么本来不发声后来又发声了呢?笔者认为是随着语气提示符号逐渐转化为语气词而出现的。如上文所述,由于受到新出现的白话语气词的影响,原来充当断句与语气提示符号的“之乎者也”,正在向真正的语气词转化。既然口语中已经出现了语气词,那么将先秦经典中的语气提示符号当作语气词读出声音来,并没有什么困难。一个更直接的原因可能是科举。科举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整个文化的走向都受到它的深刻影响。科举科目在唐代一般有四种,即帖经、墨义、策问、诗赋。宋代虽稍有变化,但帖经、墨义在各朝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最吃重的科目。此二种主要是考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程度,因为这是书面语考试,无论是帖经的填空,还是墨义的回答问题,都要求用原典的书面语来回答。换言之,经典中的语气词已成为内容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考试中是不能遗漏的。比如墨义,考官列出某经典的正文,要求考生按官定注本的说法进行回答。如(原题):“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谓四者何?”[]:“‘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谨对。”(原题):“‘见有礼于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下文曰:‘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鹋之逐鸟雀也。’谨对。”[32]既然语气词也成为考试内容的一部分,考生在复习功课时,自然也要连语气词一起记忆。更何况,考生还要以文言作策论,“之乎者也”也是不可或阙的。所以考生在平时朗读背诵经典的时候,会将句末语气词读出声音来,以强化记忆。久而久之,相沿成习,先秦经典中的这些断句与语气提示符号,逐渐变成了与口语中的白话语气词相对应的书面语语气词。像洪迈那样清晰认识到“《毛诗》所用语助之字,以为句绝”的文人们越来越少,在更多人的观念中,表达语气成为“之乎者也”的唯一功能,原有的断句功能逐渐消失了。比如陈骙《文则》分析先秦经典中的语助词,完全是从语气的角度,不提断句功能,说明他对此点全无认识。这就直接导致了书面语重新产生了断句的要求,甲骨文、金文中就已经出现的钩识类的标点符号,本来在简帛时代已被“之乎者也”这些文字化的标点替代,现在却死灰复燃,重新进入书面语。敦煌出土的经传变文及民间手稿中,就出现了多种断句符号。宋代雕板业普及后,这些断句符号正式登堂入室,成为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断句成为读书人的功课,《宋史·何基传》谓基“凡所读,无不加标点,义显意明,有不待论说而自见者。”[33]与前代零星或偶然使用的情况有本质不同的是,此时标点在某些著作中是全文使用,真正起到了断句助读的作用。最早全文使用标点的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于每句句末以小圆圈点断。岳珂在《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云:“监蜀诸本皆无句读,惟建本始仿馆阁校书式从旁加圈点,开卷了然,于学者为便。”[34]他认为句读始于宋代,而对“之乎者也”在前代书面语中的断句作用毫无认识,而只当成一般的语气词。此种观点在宋代很有代表性,说明始于春秋战国的这种书面语符号,已蜕变为真正的书面语气词。

                                                   

(责任编辑 陆林)



[1] 撰写至此,发现钱宗武先生已先我提出“符号说”,幸甚。他说:“‘也’和‘矣、乎’这些句末语气词,不能充当句子成分,也不能表示句子成分之间的语法关系,较之别的文言虚词有明显区别。实际上这些句末词就相当于句读号。”“‘也’字的产生是为了离析章句,用于句末,相当于一个句号或者逗号的功能。”但钱先生似乎仍然认为“也”字是口语词,笔者并不苟同。

[2] 裘燮君:《商周虚词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58页。

[3] 古今研究者都认为“辞”是指虚词,但笔者怀疑“辞”可能是指非口语的书面语词汇。被称为“辞”的其他虚词,如部分文言副词、介词、连词等,可能也不是古代口语词。此问题笔者准备另文探讨。

[4] 章克标:《论标点》,《人言周刊》147期,1935年。

[5] 按照现代人的定义,标点符号与语气词的功能有相似之点,但功能重点不同。“标点符号是书面语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其停顿即句读作用是第一位的,语气是第二位的。“语气词是表示语气的虚词,常用在句尾或句中停顿处表示种种语气。”语气是第一位的,而停顿是第二位的。相对于现代汉语语气词的功能而言,文言语气词实则应称为“语气指示词”更为恰当。但为了行文的方便,本文仍将之称为语气词。

[6]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万有文库本,第三篇,第14页。

[7] 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只’多用于句末,故为‘语已词’。”“语词‘之’、‘矣’,恒在句末,故曰‘语已词’。”信阳楚简中有直接以隶书“已”作一简结束的符号,可证“语已”的说法就是指一句的停顿。

[8] 荀子著、王先谦集解:《荀子集解》,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38页。

[9] 杨华:《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气词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2页。

[10] 洪迈:《容斋随笔》下册,第870页。

[11] 马建忠:《马氏文通序》,上海: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0页。

[12] 赵元任先生的《汉语口语语法》有精彩论述,可参看。

[13] 现代标点符号中的问号、感叹号就具备这两种功能。

[14] 袁仁林:《虚字说》,第48页。

[15] 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年,第214页。

[16] 参见孙锡信《近代汉语语气词》有关章节。

[17] 吴楚材、吴调:《古文观止》卷八,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34页。

[18] 不少研究者论诸子散文,不乏“感情充沛”之类的评语,其实是误读了先秦语气词作用,把一般的语气当成了抒情。

[19] 也有人认为“不”作为语气词汉魏甚至更早就已经产生。

[20]《繁露·楚庄王篇》引作“其禹乎”,为疑问句;定简本作“其禹也”,为肯定句。

[21] 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6页。

[22] 许嘉璐主编:《传统语言学辞典》,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42页。

[23] 毛先舒:《声韵丛说》,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32页。

[24] 顾炎武:《诗本音》卷一,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页。

[25] 王力:《诗经韵读 楚辞韵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6页。

[26] 许瀚:《攀古小庐全集》,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第6672页。

[27] 钱钟书:《管锥编·老子王弼注》引,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03页。

[28] 峰文教基金会编:《阮刻十三经注疏汇编·论语注疏》上,台北:弘毅出版社,第196页。

[29] 岛田翰:《古文旧书考》卷一,转引自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401页。

[30] 王素:《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254页。

[31] 吴承仕:《经典释文序录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页。

[32] 程舜英编著:《隋唐五代教育制度史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3页。

[33] 何基:《何北山先生遗集》,丛书集成续编本,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第3637页。

[34] 转引自荣孟源《史料与历史科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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