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土的殷墟甲骨文卜辞大体可以还原出殷人宗教的原貌。 殷人的神是自然神和祖先神的结合体,是主要的卜问对象,这些神被依次分为天神、地示、人鬼三大类,有分工有等级,分列有序。天神包括日、月、云、月、风、雷等;地示包括土、四方、山、川等;人鬼包括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等。在这无所不包的全系列神祇背后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上神,即上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上帝及其属下的诸神一起构成了与现实人生世界相对立的彼岸世界,成为殷人的信仰系统,具有人格神的初级形态。 殷人崇拜的鬼神绝非吓死人不偿命的山魂野鬼和外来户,首推自己的祖先和功勋旧臣的亡灵。“殷人尊鬼,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由于上古颛顼大帝兼大巫师搞的那套专利“绝地天通”,凡人不能直接和神交流,只有商王死后才能“宾于帝”,这是商王联系上帝的专属渠道,也是凡人聆听祖先教诲的指定平台,因此敬畏祖先是殷人取悦上帝和祖先的唯一办法。 殷人祭祖极其虔诚隆重,王族通过祭祀活动明确了宗法血缘关系,区别等级亲疏,排定尊卑次序,并为各等级和阶层之间互通转换留有余地,迹近于后世的“旋转门”。商王每遇战争、迁徙、婚姻、田猎等重大活动,都命令巫师贞问,为自己的行动披上一件神意的外衣。 殷人的宗教讲究上帝、诸神、商王、凡人的和谐秩序,上帝和商王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只有公对公的上传下达关系;上帝也没有明确授权给商王担任自己在人间的代理人角色,最多也就是代个言传个话,因而,作为国家宗教主要支柱的神权垄断与商王并肩而立。终殷商一朝,只有商王和祭司等少数人才具与上帝和诸神交流的权力和能力。商王和大祭司通过成为凡人和上帝、诸神之间的代言人身份获得某种支配其他人的权利,围绕这种权利的种种神话构成了殷商特色的“君权神授”具体形态,随后支配中国人几千年的“君权神授”思想观念即来自这里。 殷商宗教神学的大体特征如下: 1、至上神(上帝)有人格,是凡人意志的最高体现,和西周时期的“天”的概念不一样,殷商宗教神学将凡人的意志屈从于天,是矮化的上帝。殷商以后,“上帝”一词从典籍中消失,代之以笼统的“天”,方便“借天言事”,这就把殷商“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慷慨豪迈之气消减了大半以至全无,凡人从周王到百姓都成了“天”的仆从。 2、至上神(上帝)保留了自然性,人间只是上帝的一块自留地,上帝还有很多别的居所和行在。上帝很忙,有时候顾不上,就放任人间自由活动,所以人在上帝面前是自由的,有的是机会跟上帝一起愉快地玩耍。 3、多神等级性。这是万物有灵崇拜的过渡阶段。这种等级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条件互相转换的,如伊尹在人间是一个从事苦役的奴隶,在天上却是大神,所以得到机会便转了个丞相的官方身份,以便贯彻上帝和诸神的旨意。 4、祭司的宗法性,只祭祀祖而先不直接祭祀上帝,这是因为只有祖先的灵魂才能和上帝交流,未经商王的赤膊上阵,大祭司也不得越级上告,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这样的双重管理制度和观念大概是源于颛顼的“绝地天通”,商王和大祭司好比足球场上的前锋和后卫,位置都很关键,但是分工不一样,不受祖先待见的商王不是好祭司。 殷人的宗教生活表现在祭祀和占卜两个方面。祭祀上帝和诸神一般采用燎祭(烧掉祭品的方式)、瘗祭(掩埋,埋葬,瘗埋)用来祭山神和地神,沉祭(投入水里)用来祭水神。祭祖的仪式和方法最为复杂隆重,有彡(须毛和画饰的花纹)、羽、胁三种祭祀法。 上帝和诸神的权威在当时是至高无上的,整个殷商社会对其表现出一种爱恨交加“同归于尽”般的虔诚,这也是帝辛跳楼自焚的信仰动机,人家可不认为是自杀,而是在熊熊火光和朦胧月色中跳转人间的角色,回到上帝和诸神的行列。 已出土的十几万片用于占卜问贞的殷墟甲骨多数是在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的二百多年时间,占卜频繁,祭祀所用祭品更是惊人。举朝盛行的宗教活动让殷商社会各个阶层都感觉到神在现实生活中是实际存在的,“隔锅饭香”,又像邻居家的老大爷一样出不溜儿地敲你一烟杆子。活跃的祭司阶层也可以拽过神的旨意约束君王的行为,伊尹放太甲的故事就是一个范例。总之,殷人的信仰中,神和人无处不同在,神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神有人性,人有神性,人人都有向神打小报告的权利,但是商王和大祭司最后说了算。 殷人的占卜是主要的宗教活动,占卜分为两种:一是解释已经出现的现象,如梦、雷电、地震、海啸等等,这是一种过去进行时,二是预测未来,这是一种未来进行时,二者都与现世密切联络。殷人的占卜和巫术就其内容表现和精神倾向而言,可以说是颛顼以降“绝地天通”的延伸或者另一种存续,简而言之即为“人神一体”,人神共处,人神共生。 与占卜的官方性质相对应,民间色彩较重的巫术也是殷人喜闻乐见的宗教活动。巫术信仰和占卜信仰在殷商社会是混杂在一起的,二者都相信存在超自然的力量,而现世和凡人不过是这种超自然力量的载体和通道。 殷人宗教里面的神和其他地区、民族的观念同中有异,神灵也分成好的和坏的,好的称之为神,能福佑与人,坏的称之为鬼,能作祟害人,比如人类的疾病就被认为是鬼在作祟,而病愈则被视为神驱赶了鬼。这种神鬼分工明确的观念迄今仍在一些边远地区和边缘人群中间变相延存或以科学的名义解梦,譬如感冒打喷嚏就是有谁在念叨自己了,右眼皮或左眼皮跳就是灾祸的征兆了,以及各种“附体”说、“上身”说等等。比一些现代人更为信鬼神的普通殷人对那些以现实利益为目的宗教活动很难分清楚究竟是祭祀还是巫术,同一个巫师很可能既为君王实施祛病的巫术,又为国王主持祈雨的法式。 殷人的宗教中,诸神的分布与分工就是整个国家官僚体系的映照,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国家政治需要的移植照搬,功能神、许愿神(这样的许愿神在现实社会民间也有一些供奉,如送子观音)的大量存在说明殷人对于神性的认识还停留在“于神方便于己方便”的功利层面。 一如其他民族的神话传说,创世神话在殷人的宗教中也属于宗教信仰的最高级别,与现实政治遥遥保持距离,并引导现实政治的方向。殷人眼里,神话的构成只是现实政治妥协的结果,宗教依附于王权的同时也制约着王权,祭司阶层是官僚阶层的一部分。神权与王权之争始终贯穿于殷商一朝的内外服之争,斗争越激烈,高高在上的那位创世纪大神(疑为以盘古为核心的九皇九帝委员会的合体或下属诸神行动小组)便越是高高在上,大家伙也便都拿创世纪大神说事儿,在证明自家正宗的同时指责别人家是假冒伪劣产品。 在祭祀的种类方面,所有殷商文献里面提到的都是大同小异的供奉仪式,目的在于对神的讨好,或者祈求神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都是人间请托办事的套路。除此之外的现实需求,殷人宗教的共享仪式、模仿仪式、纪念仪式和禳解仪式还没有发现例证,说明殷人是拿神给自己当护身符的。但是诸神在殷人的心目中是必须虔诚敬畏的,期望神灵不要降灾祸给人间,一些善于对神灵察言观色的殷人偶尔贿赂一下神灵以获得优先或私下的回报,商王则不遑多让地宣称自己就是神灵的化身很上帝的代言人,与试图跟自己抢夺话语权的大祭司同床异梦。颛顼大帝辛辛苦苦搞的那个“绝地天通”工程虽然把人和神拉开了,疏远了,不在一起了,宗教成为了一小部分人的事情,大部分人成为了旁观者,但是祭祀过于频繁,人和神似乎只隔着一层天花板,日子久了,神和人一样也都有了七情六欲。 “帝”或上帝是殷人信仰的至上神,具有最高的权威,管理着自然与下国。“帝”或上帝的一项重要权力是管辖天时而影响年成,这位上帝也是一个早期主管农业生产的自然神,不仅像人间帝王一样发号施令,而且自身拥有帝廷,有臣工为之施行号令,不需要常驻人间办公或经常巡视人间。殷人列为祖先神崇拜的先王先公可上宾于帝廷或帝所,定时报到,转达人间对上帝的请求,先公先王也可通过阻挠降雨等,给人间以灾祸,代表上帝的旨意。 殷人的上帝作为超自然的力量,不是宇宙的创造者,但却被视为宇宙的主宰者、控制者。上帝与诸神的不同处在于,他不享受祭祀的牺牲,可能是从别处领取津贴,因为上帝之上还有传说中的盘古大神。上帝虽然是令风令雨的主宰,但人并不能向他直接祈求。先公先王不仅有权享用商王的献祭,商王等先公先王们享用完毕,也可理直气壮地请求先公先王在上帝面前施加某种院外游说集团式的影响力,以得到人间的降雨丰年。 殷商甲骨刻辞反映的占卜活动从属于整个殷商祭祀文化。占卜活动如此,巫觋在殷商上层宗教活动中也祭司化了,巫师和祭祀、民间和官方像商王破格选拔高级官员一样,也出现了一个“旋转门”,双方都能上能下。殷商祭祀的这些特质显示出殷商文化的一大步演进,巫觋文化发展为祭祀文化,进而有了后来由祭祀礼仪衍生出的社会生活规范体系——礼,该体系造就了一个非固定职业的祭司阶层,即分化的祝、宗、卜、史,而西周的礼乐文化正是在此基础上得以发展壮大成型的。 有学者认为殷商社会并不存在一个专门的祭祀阶层,商王在祭祀活动中客串一下大祭司即祭祀首领的角色,祭祀活动之外的身份仍然是商王,而其他祭祀人员如祝、宗、卜、史在国家政治中也都担任相应功能的世俗官职,听命于商王,即便有人怀着“大祭司”这样的野心,至少面上是不敢显露出来的。 殷人的上帝是自然天时的主宰,决定是否或何时降雨的主宰,他可以降旱、降馑、降灾给人间,可以保佑人王,也可以降祸人间,这样的上帝便与神格化的商王本人无异了,商王与上帝的这种关系颇似后世的美国总统与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关系。 相当于上帝身边院外游说集团的先公和先王们也都是既可降福又可作祟的、意志莫测的神灵。通常情况下,殷人向先公和先王诸神提出具体事务性的申请或动议,而不直接祈求上帝批准,上帝主管的是高于具体事务的战略性、全局性事务,这也颇似西方的一句谚语“上帝的归上帝,凯撒(商王)的归凯撒(商王)”。殷人的祖先神灵既有亲近人间、接受人间祭祀祈求并向上帝转达的一面,又有不能驾驭、随时作祟的一面。这体现了殷人朴素的矛盾对立统一观念和古老的政教分离原则。简而言之,上帝和诸神,殷人随便挑出来信仰一个或几个都行,但是在实际事务中,必须服从商王代表的上帝或诸神的意志。 殷人的信仰已不是夏人沿袭下来的万物有灵论,而是多神论或多神教的一体化形态,所有神灵组成了一个以上帝为核心的具有上下统属秩序的神灵世界或神灵王国。这个神灵王国的最高神上帝也是由涵盖作用较大的自然神转化而来的。 殷人的至上神职能大体分为三类,即天时(雨、风等)、神事(祭祀)、人事(征战、疾病、王事)。至上神与祖先神灵对人世的影响都有正负两个方面,因而殷人没有明确的善恶神观念,没有善恶二元神的区分,至上神或祖先神都有行善或作恶的可能。对于殷人而言,上帝并不是关照下民、播爱人间的仁慈之神,而是喜怒无常、高高在上的神,包括商王在内的凡人只能战战兢兢每日占卜,每日祭祀,谄媚讨好祈求神灵的福佑。这一点上,普通殷人和商王还是接近平等的。 殷人的宗教信仰本质上属于自然宗教,而自然宗教本身就是一种讲求“天人合一”的和谐宗教,归于客观世界的本体和本质。人与神在信仰上是“绝地天通”的,在现实中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故而,有学者将殷人信仰的这种“和谐宗教”命名为“无神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