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经常潜水 2019-05-07

刘小磊|审校

红珊瑚|编辑

林纾的名字重新回到大众视野里,起因或是有网友突然对“Holmes”的中译名感到好奇:为什么 Holmes 未被音译为胡而摩斯,或者荷尔摩斯,哪怕是侯尔摩斯,却偏偏成了“福”尔摩斯呢?

然后就有解释称,此小说在中国的首译者是林纾。你看,林纾是个福建人,我们还是原谅他吧。

虽然后来证实林纾既不是这部著名侦探小说的首位中国译者,也不是钦定“Holmes”中文名为“福尔摩斯”以至其就这样在华夏大地上流传开去的那位译者,林先生的名字却也着实因此火了一阵。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不过林纾好像一直以来都挺艰难的。

除了因为是个福建人,又是民国诸多翻译阿瑟·柯南·道尔的学者之一,就在今天莫名其妙地背着“将 Holmes 译成福尔摩斯”的锅红遍网络之外,他在自己的年代里也一直委屈着。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林纾、魏易译《歇洛克奇案开场》封面

比如,从来只打算做古文家的林纾,却阴差阳错地译了一本书,这本书居然还就火了。

比如,他明明一门外语都不懂,却又成了翻译家,继而不情不愿地顶上了“译才”的帽子。

林纾的译著全是由几位助手拿着原版书籍口译他来听写润色完成的。而且他译书的速度非常快,助手口译和他的手写通常是同步的。

可这顶“译才”的帽子没戴多久,五四时期的林纾又因为他的翻译作品,一夕之间被打回了他在晚清时期一门心思想要成为的“古文家”。

而他和他的译作在民国时期被大肆批驳的缺点,恰恰又全是他在晚清时期被追捧的优点。毕竟如果林纾懂外语的话,翻译的时候可能反而会被原文掣肘,从而削弱林译独有的美感。

林纾(1852 年 11 月 8 日-1924 年 10 月 9 日),原名群玉,字琴南,号畏庐,别署冷红生,福建闽县(今福州)人,古文家,翻译家

林先生的这两个“名号”在一定程度上震惊了很多人。倒不是说一位古文家本身还能成为翻译家这件事令人震惊,而是林纾作为一位翻译家,本人却一门外语都不懂。而正是这位一门外语都不懂的古文家兼翻译家,从四十几岁开始,译笔不辍,不停地翻着,直至逝世。

林纾翻译的作品数量同样多得惊人,几乎全是小说。对林译著作的统计有从 156 种,到 182 种,再到 213 种的,至今没有定论。

不过,只要参照一下他的译书方式和速度,那他在自己的后半生里能够译出如此大量的外文著作,似乎也不是那么匪夷所思了。他是这么说的:

恃二三君子,为余口述其词,余耳受而手追之,声已笔止,日区四小时,得文字六千言。

1.

因首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声名鹊起

故事是从法国文豪小仲马的《茶花女》开始的。

1897 年,林纾中年丧妻,心情极度低落,他从法国归国的好友魏瀚和王寿昌为了帮他排解忧郁,于是打算拉着他一起翻译法国小说。林纾先是拒绝了,但魏瀚“再三强之”,林纾才半开玩笑地说:“须请我游石鼓山河。”

然后他们真的去了。就在石鼓山游船的时候,王寿昌口译了几段《茶花女》,林纾闻之,顿时兴奋,《巴黎茶花女遗事》就紧接着“耳受手追”地出现了。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巴黎茶花女遗事》书影

此书出版后迅速风靡晚清阅读界,“一时洛阳纸贵”。近代文学家陈衍曾说,《巴黎茶花女》小说行世,是中国人“见所未见”的。

据说当时有位名妓谢蝶仙,也是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倾慕林纾的才华,所以想要嫁给他。林纾得知后很感动,然后写了一首《答谢蝶仙》拒绝了她:

不留夙孽累儿孙,不向情田种爱根;绮语早除名士习,画楼宁负美人恩。

当然,《巴黎茶花女遗事》除了给林纾带来了鹊起的声名以及一点风花雪月的插曲,也为他带来了狂儒辜鸿铭的毒舌。

很不幸,这位辜先生“恨不能杀之以谢天下”的两个人,林纾占其一。另一位被骂的就是翻译了《天演论》的严复。

更不幸的是,辜鸿铭本不认识林纾和严复,说这话的时候却不知林、严二人恰好在场。严复选择对此置若罔闻,林纾却怒而拍案而起。

不过辜鸿铭也没在怕的,你拍你的桌子,我继续振振有词:

'自严复译出《天演论》,国人只知物竞天择,而不知有公理,于是兵连祸结。自林纾译出《茶花女遗事》,莘莘学子就只知男欢女悦,而不知有礼义,于是人欲横流。”最后再来一句总结:“以学说败坏天下。'

2.

“开启了晚清小说的昌盛”

虽然《巴黎茶花女遗事》的出现算是个意外,一时洛阳纸贵也好,引得人欲横流也罢,总之林纾翻译的大门就此正式而彻底地敞开了。

中国现代小说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先锋人物,中国科幻小说之父徐念慈对林纾赞赏有加:

林琴南先生,今世小说界之泰斗也,问何以崇拜之者众?……足占文学界一席而无愧色。(《余之小说观》,1908)

当时,人们对外文译著关注最多的是译笔。也就是说,译文的笔调、风格、韵味、精神等艺术因素高于其他。而林纾无疑是晚清翻译界中的佼佼者。

比如林纾曾激情澎湃地译了其大量作品的哈葛德,这位常被后世学者揶揄的,在英国顶多算是二三流的小说家,他的作品经译出却能在中文世界里大受欢迎,不得不说,林纾厥功甚伟。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小说家亨利·莱特·哈葛德

与此同时,林纾的译文还能营造出三重境界:“一以清淡胜,一以老练胜,一以浓丽胜”,且这三重境界“皆臻极点”(《小说业话》,侗生)。

林先生是古文家,他古意盎然的笔法,符合晚清文人美学期待的译文,哪怕只看他所译著作的部分书名就已经有所体现了。

比如《玉楼花劫》(今译《红屋骑士》,大仲马),《冰雪因缘》(今译《董贝父子》,狄更斯),《黑奴吁天录》(今译《汤姆叔叔的小屋》,斯托夫人),等等。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文明书局出版《黑奴吁天录》书影

不说他的译名是全然忠实于原书题目,还是林先生自己对著作内容的重新总结概括,这些中文书名本身的美感也是无可否认的。

所以,对于当时的读着来说,译文的准确性显然没有文艺性重要。人们因此对林纾的译者身份非常推崇,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就评价他为“译才”

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也称,晚清小说的繁盛是由梁启超和林纾开启的。梁启超建设了小说革命理论,林纾则真正将小说推上了梁启超所言“为文学之最上乘”的宝座。

3.

赶时髦译新词,

却还是被打成保守派

然而,比较矛盾的是,晚清时期声名远播的林先生,在翻译了二十年外文小说后,很快就又在新文化运动中被打成了拥护文言的保守派

其实他并没有说白话文有多么不好,毕竟在译小说的时候,他自己的遣词造句里也已经包含了不少非常通俗的内容。

比如,他写过很多像是“梁上君子”、“土馒头”、“夜度娘”这种在“正统”的古文里绝不允许存在的文言“佻巧语”;还写过白话口语如“天杀之柏林伯”(“天杀之”即“天杀的”)。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青年严复,老年林纾

除此之外,林先生还算爱赶时髦,一连译出了不少外来新词。尤其在《撒克逊劫后英雄》(今译《艾凡赫》,沃尔特·司各特)中,他将 Lady 译成了“列底”,并且非常贴心地在后面附上了一个注:“尊闺门之称也”。

所以说,林纾在某种程度上显然比较冤枉,他并不是一个完全守旧的老古董。关于新文化种种,他就是有那么一点想不通,为什么推行白话文就非得消灭古文呢?

只是当时形势如此,林纾的声音渐渐被淹没。到了五四时期,他所收到的评论和前期截然不同,大多已经成了“桐城妖孽”、“遗老”(《林琴南与罗振玉》,周作人)、“亡国贱俘”(《写在半农给启明的信底后面》,钱玄同)、“罪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之类的了。

但这些批评者其实对林纾都还颇有些爱恨交织。

比如周作人,他其实从没打算过要抹杀林纾对外国文学进入中国所作出的贡献:

……他介绍外国文学……其努力与成绩绝不在任何人之下。(《林琴南与罗振玉》)

而胡适也曾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写过:

古文不曾作过长篇的小说,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一百多种长篇小说,还使许多学他的人也用古文译了许多长篇小说。古文家很少滑稽的风味,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欧文与迭更司的作品;古文不长于写情,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茶花女》、《迦茵小传》等书。古文的应用,自司马迁以来,从没有这样大的成绩。

因此,五四时期的林纾,他的个人评价突然转向负面的主要原因,或许并不应该全部归罪于文言白话之争,而是和当时中国文学翻译观的急遽转变有关。

根据新文化人的论述,翻译的“基本条件首要目的”是“明白流畅”,同时还要“保存原文的真面目”,只有用白话文能做到这一点(《短篇小说·第二集》,胡适)。也就是说,哪管你行文漂不漂亮,贴合原著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以五四的“以原著为中心”的观念出发,批判林译对原文的不忠实,包括删节、添改、润饰,似乎也无可厚非了。

不过林纾早就表明过自己的立场:他的政治信念是维新,他的理想是改良中国,而西洋小说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一种协助维新的工具而已。

所以,他在译文内作他认为必要的改动,在译文外加入序跋,翻译时有意使用有着强烈的文化政治背景的词语,用以抒发他的救国情怀,激发国人的救国意识,或许也是可以理解的。

4.

晚期对译作不再有激情,更关心稿酬

钱钟书在《林纾的翻译》(1979)中同样吐槽过一番林纾的翻译。

比如,钱先生发现这位林先生的翻译生涯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节点。

《离恨天》(即《保尔和薇吉妮》,1913)之前的林纾,对译书这件事显然抱有极大的激情:译本里有序跋,有题词,有题诗,有按评,有注释。字里行间都表现着一个兴致高昂的林纾,态度庄重而热烈。有时译着译着,他还会情绪激动地落下泪来:

畏庐书至此,哭己三次矣!(《冰雪因缘·序》,又 59 章评语)


但是《离恨天》之后,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林纾的翻译,那就只能是“没精打采”了。钱钟书认为,林纾不再对自己所译的作品抱有这么深厚的感情。他突然开始变得随便甚至冷淡,感兴趣的许只是译书所得的丰厚稿酬而已。

不过,当谈到林纾翻译时对原文的删节添改,钱钟书还是非常宽容的。

除了真心实意地称赞了林纾在某些方面的改动的确已经超越了原文所有的幽默感,钱先生似也非常理解林先生的“手痒”

(林纾)在翻译时,碰到他认为是原作的弱笔或败笔,不免手痒难熬,抢过作者的笔代他去写。

然后他继续猜想道:

正像背负着家庭重担和社会责任的成年人偶尔羡慕小孩子的放肆率真,某些翻译家有时会暗恨自己不能像林纾那样大胆放手的。

如果回到翻译本身,比林译更接近今天翻译标准的作品其实早已在同一时期出现,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鲁迅和周作人在 1909 年合译的《域外小说集》。

林纾:不能因为我是福建人,就说是我把 Holmes 译成了福尔摩斯

《域外小说集》书影

但是,《域外小说集》在出版之初并无人问津,只在五四之后才渐渐被人发现它的价值所在。

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林纾在五四之后被文化大环境所“唾弃”,实乃当时中文世界翻译观的急转所致。而林纾的一时风靡和被大肆批判,无关嘲讽,倒也当得起一声感叹:无非是顺应了时代的洪流罢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