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贴主要分析“与联营企业之间的顺逆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处理”,基本的思路参照“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
顺流交易解析:
一、参照基础:“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
借:营业收入 【母公司报表】
贷:营业成本 【母公司报表】
存货
【子公司报表】
解释:由于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可以直接将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子公司的“存货”进行抵消。
二、联营企业顺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析之一
由于联营企业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集团合并报表中不存在该部分存货,因此无法像“一”中那样直接抵销。但是,该部分存货间接的包含在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此可以将存货替代为“长期股权投资”,以达到抵销效果。即:
借:营业收入
【投资方报表】
贷:营业成本
【投资方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方报表】
注释:此分录为半成品分录,并不是最终分录。
三、联营企业顺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析之二
(1)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报表中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内部交易不会影响成本法核算。但是,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在个别报表中按照权益法处理,期末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前的利润×比例】
贷: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未实现的顺逆流交易损益×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
注释:两笔分录合起来就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后的净利润×比例】 贷:投资收益
(2)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在个别报表层面没有调整过内部交易损益,因此在合并抵销时,只需要按照“一”中抵销即可;而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在个别报表层面已经进行了抵销(即前面黄色标记的分录),因此在合并层面抵销时只需要进行如下抵销:
借:营业收入
【投资方报表】
贷:营业成本
【投资方报表】
投资收益
【投资方报表】
四、总结
由于对子公司的投资在个别报表中未考虑内部交易的影响,因此“一”中抵销分录即为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由于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在个别报表中考虑了内部交易的影响(即第一个黄色分录),因此最终的抵销分录为“第二个黄色分录”。
两个黄色分录合并后即为“二”中的理论分录。
逆流交易分析:
一、参照基础:“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
借:营业收入 【子公司报表】
贷:营业成本 【子公司报表】
存货
【母公司报表】
解释:由于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可以直接将子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母公司的“存货”进行抵消。
二、联营企业逆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析之一
由于联营企业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集团合并报表中不存在该部分营业收入和成本,因此无法像“一”中那样直接抵销。但是,该部分营业收入与成本反映在联营企业的净利润中并间接的包含在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中,因此可以将营业收入与成本替代为“投资收益”,以达到抵销效果。即:
借:投资收益 【投资方报表】
贷:存货 【投资方报表】
注释:此分录为半成品分录,并不是最终分录。
三、联营企业逆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析之二
由于在个别报表中已经对逆流交易进行了如下调整: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因此合并报表的最终抵销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
注释:黄色分录相加后等于“二”中理论的抵销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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