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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备考—疏散楼梯间各项规定汇总

 huangfei7912 2019-05-09
01
一般规定

  1)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2)开口距离不应小于1m: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4)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确需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5)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6)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7)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8)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9)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02
封闭楼梯间

  一、适用范围

  1)厂房: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2)厂库: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3)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层汽车库)和高层建筑的裙房,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采用乙级防火门)

  4)地下:室内陆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小于等于10m且不超过3层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筑、旅馆、公寓、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二、设置要求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釆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两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03
防烟楼梯间

  一、适用范围

  1)厂房: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2)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高层汽车库)

  3)住宅: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4)地下: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陆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二、设置要求

  1)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它走道和房间分隔

  3)除楼梯间和前室的出入口、楼梯间和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稊间和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应设置防烟设施

  5)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04
室外疏散楼梯

  一、适用范围

  1)厂房:甲、乙、丙类厂房

  2)厂房:建筑高度大于32m具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

  3)辅助防烟楼梯

  二、设置要求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耐火极限: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开口距离不应小于2m: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6)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距地面3.0m高处设置

05
剪刀楼梯间

  1、适用范围:入口距离小于10m:

  ①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教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釆用剪刀楼梯

  ②住宅单元的疏教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教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防火隔墙

  4、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5、住宅单元的两个楼梯间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宜合用:合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的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7、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的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

06
金梯

07
住宅

补充

地下或半地下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陆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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