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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的阳明解读

 昵称33542116 2019-05-10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心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王学“三大要”之一。首先提出“三大要”概念的,是阳明弟子黄绾。

嘉靖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元1529年1月9日),王阳明在江西大庾(今大余)水次病逝。当时的明朝通过“廷议”,对王阳明做了“盖棺定论”:

守仁事不师古,言不称师。欲立异以为名,则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论;知众论之不与,则著朱熹晚年定论之书。号召门徒,互相唱和。才美者乐其任意,或流于清谈;庸鄙者借其虚声,遂敢于放肆。传习转讹,悖谬日甚……若夫剿[灭]輋贼、擒除逆濠,据事论功,诚有可录……今宜免夺封爵,以彰国家之大信;申禁邪说,以正天下之人心。《明世宗实录》卷98,嘉靖八年二月甲戌

“廷议”有保留地肯定王阳明的“事功”,全盘否定王阳明的“学说”,直指为“邪说”,从而引起阳明弟子及所有推崇、同情王阳明及王学的人们的不满。时任南京礼部右侍郎的阳明弟子黄绾抗疏,力陈王阳明“四大功”,特别是王学“三大要”:致良知、亲民、知行合一。其于“知行合一”云:“‘知行合一’,亦本先民之言。盖知至至之、知终终之,只一事也。守仁发此,欲人言行相顾、勿事空言以为学也。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35《年谱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下同。

根据王阳明生前的阐释,黄绾认为:第一,“知行合一”是对“先民”即儒家经典的继承,并非刻意标新、空穴来风;第二,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乃是倡导人们言行一致、为学须落实处。黄绾的解读,可以说符合“知行合一”的大旨,但并未揭示“知行合一”的精要。所有研究王阳明“心学”的作品,均绕不开“知行合一”。当代学者著作,如张立文《宋明理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侯外庐等主编《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7)、方尔加《王阳明心学研究》(湖南出版社,1989) 、陈来《宋明理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杨国荣《心学之思王阳明哲学的阐释》(三联书店,1997)、冈田武彦《王阳明与明末儒学》(吴光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等,均有讨论。上述各家,以张立文、方尔加对“知行合一”的解读最优,但方尔加说王阳明晚年少说“知行合一”而代之以“致良知”,是因为“知行合一”难以理解,此说固是,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是王阳明越来越看重“知行合一”之“知”为“良知”,所以,“致良知”与“知行合一”实为一体,但为了强调“良知”,故多说“致良知”而少提“知行合一”。陈鼓应等主编《明清实学思潮史》(齐鲁书社,1989),始自罗钦顺、王廷相,包括阳明弟子黄绾、王艮皆在列,却把王阳明排斥在外,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乃是将“知行合一”“致良知”“亲民”等皆视为“空疏之学”。

一、真知在行,不行不知

“知行合一”的提出,阳明弟子钱德洪等编撰的《阳明年谱》系于正德四年(1509):“四年己巳,先生三十八岁,在贵阳……始论‘知行合一’。”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33《年谱一》在为王阳明《文录》刊刻作序时,钱德洪提出“王学”发展三个阶段。但第一阶段,并非人们熟知的“圣人之道、吾性自足”,而是“知行合一”:“居贵阳时,首与学者为‘知行合一’之说;自滁阳后,多教学者静坐;江右以来,始单提‘致良知’三字,直指本体。”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41《刻文录叙说(钱德洪)》《阳明年谱》关于“知行合一”在贵阳、龙场的“始论”,来自王阳明自己的回顾:

吾居龙场时,夷人言语不通,所可与言者,中土亡命之流。与论“知行”之说,更无抽格。久之,并夷人亦欣欣相向。及出与士夫言,反多纷纷同异,拍格不入。学问最怕有意见的人……反不曾读书的人,更容易与他说得。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32《传习录拾遗》

虽然如钱德洪所说,“知行合一”是王阳明“龙场悟道”寻求到通向“圣人之道”大门钥匙之后黄宗羲《明儒学案》(中华书局,1985)卷10《姚江学案·文成王阳明先生守仁传》称:“先生之学,始泛滥于词章,继而遍读考亭之书,循序格物,顾物理吾心,终判为二,无所得入,于是出入于佛老者久之。及至居夷处困,动心忍性,因念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忽悟格物致知之旨: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其学凡三变,而始得其门。”在黄宗羲看来,“龙场悟道”,是始得其“门”,而非始得其“道”)所体悟到的第一个“道”。但是,王阳明在贵阳、龙场期间,是如何与“中土亡命之流”及“夷人”解说,并没有留下相关的文字。离开龙场之后,王阳明是否在江西为庐陵县知县时、在北京大兴隆寺与湛若水等人相与讲学时,与友人交流过“知行合一”,也没有见到记载。但可以断定的是,在这个期间,王阳明自己并没有真正理清“知行合一”的指向。所以即便与人交流时,也不但每每“费却多少辞说”,而且时时不能自圆其说。“知行合一”和王阳明的其他学说一样,需要在回应人们种种质疑的过程中、在批评朱熹“格物致知”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自身的仕途磨砺及内心体悟过程中,才逐渐清晰起来。

王阳明对“知行合一”的解读,首先见于和弟子特别是“首徒”徐爱等人的讨论。徐爱是王阳明的妹夫,也是王阳明接纳的第一批三位弟子中的一位。正德三年春,王阳明从家乡余姚前往贵州龙场,生死不知、前程未卜,徐爱和另外两位青年执意拜师,令王阳明感动不已。但在此后的几年时间里,天各一方,徐爱对王阳明的思想,其实谈不上有真正的了解,王阳明自己的学术体系,也正在形成之中。直到正德八年(1513)春,王阳明赴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徐爱来京接受考核之后升任南京工部员外郎,师徒二人,同舟南下,往余姚省亲,后在滁州特别在南京,时时相聚,这才真正开始了学术上的交流,交流的主要内容有二,一为“亲民”,二为“知行合一”。(王阳明、徐爱关于“亲民”的交流,另见拙稿《“亲民”之阳明解读》(待刊))

徐爱虽然是阳明弟子,却并非“中土亡命之流”,而是接受了程朱学说的“有意见之人”,受“格物致知”影响甚深,所以对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十分不解。经与黄绾、顾应祥等人反复讨论,仍然不得要领,只得向王阳明请教。

王阳明与学生讨论学术,从来都是用“举例子”的方法,这次也让徐爱举例子。徐爱举了一个贴近生活的例子:人人知道对父亲应该“孝”、对兄长应该“悌”,但并非人人做得到。知道孝、知道悌,这是“知”;践行“孝”、践行“悌”,这是“行”。知孝悌却不行孝悌,大有人在,可见知、行是两件事。徐爱不仅仅表达了自己和黄绾、顾应祥等人的看法,也是所有对“知行合一”持怀疑态度人们的共同看法:知是知,行是行,无疑为两件事。

对于徐爱们的质疑,王阳明断然回答:“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1《传习录上》,本段讨论如未注明者,皆出此但是,第一,何为“知行的本体”?王阳明没有做出解释,或许感觉到这个“本体”,却还“点不出”这个本体。第二,“未有知而不行”的结论,超出人们的常规认识,有以势压人之嫌。《明史》卷282《儒林传·崔铣传》称曾经的挚友崔铣后来称王阳明为“霸儒”,并非没有道理第三,即使如王阳明所说,知、行本为一体,但既被“私欲”隔断,毕竟已是一分为二。

徐爱举的例子,出自《孟子·尽心》。王阳明另举了《大学》中“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作为例证:“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王阳明的例子,显然和徐爱的例子不在一个层面。徐爱说的是理念与行为之间的关系,符合人们对“知”与“行”的理解;王阳明说的是人体器官对事物的自然反应,并非人们认同的“知”与“行”的关系。王阳明是将孟子所说的“良能”与“良知”、将“本能”与“知行”混为一谈。《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认为,良能、良知是与生俱来的,是不待学而知、不待虑而知的。但良能是人体器官的功能,如手能握、足能行、目能视、耳能闻等;良知则是人们的本能认知,如是非之心、恻隐之心等。二者是有区别的或许自己感觉例子的不对称,所以王阳明还是回到徐爱关于孝悌的问题:“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这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弟。”用“已行”判断“已知”,虽然不错,却并不能说明“未行”便是“未知”。

为了加强学生的认识,王阳明用他认为最简易的方式进行表述:“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1《传习录上》但是,如何才叫“会得时”?王阳明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阐述:“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或许王阳明自己心里明白,但旁人仍然费解:“知”到什么程度是“真切笃实”?“行”到什么程度是“明觉精察”?王阳明自己说不清,学生自然也就不明白。

可见,王阳明说出与士夫言,反多纷纷同异”,并非别人都是“有意见的人”,而是王阳明自己也没有理清。但是,正是在与学生的讨论中,王阳明的一个指向日渐明确,即强调“行”的重要性:“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这一思想,在和顾璘讨论中取得了突破。顾璘《顾华玉集》收录了两篇和王阳明诗:《宣风馆题壁和王大伯安》《天直寺访薛尚谦(侃)因怀伯安王尚书》,王阳明为南京鸿胪寺卿时,顾璘有《与王伯安鸿胪》,可见二人之间的感悟

顾璘少时与刘麟、徐祯卿并称“江东三才子”,长而与“前七子”李梦阳、何景明等齐名,诗赋唱和。虽然比王阳明小四岁,顾璘步入仕途却早三年。正德四年,王阳明贬谪龙场、讲学贵阳期间,顾璘是河南开封府知府。正德十年,王阳明为南京光禄卿时,顾璘是浙江左布政使。相比于弟子徐爱等人,顾璘代表着更为广大人群特别是士大夫人群。正是在和顾璘等人平等而非居高临下的讨论中,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精义”开始清晰起来。

在给顾璘的书信中,王阳明对“知行合一”进行了最为简洁的解读:“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传习录中》,本段讨论如未注明者,皆出此这个解读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将“知行合一”的重点,定位在“行”字上;第二,将“知”区分为真知与假知,如果是“真知”,那就必定有“行”了,否则就不是“真知”而是“假知”。

但是,对于王阳明的这种解读,顾璘仍然以《礼记·中庸》为依据,提出质疑:如果没有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的“知”,怎么可能有“笃行”的“行”?难道未及“行”,则学、问、思、辨就算不得是“真知”?这个质疑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在人们的理解中,学、问、思、辨无疑属“知”。王阳明则认为,学、问、思、辨皆为“行”,以“学”为例:

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

原来,王阳明强调的是“过程”,只要有“学”的过程,就已经在“行”。学既如此,问、思、辨也如此:

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既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实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所以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

王阳明指出:其一,学、问、思、辨、行,本为一体,是一个事物的全过程。从阶段性看,它们是“五”,但从整体上看,它们是“一”,这才是“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其二,学、问、思、辨的过程本身,就是“行”。如果把学、问、思、辨视为“知”,是“穷天下之理”,“穷理”之后再为“行”,这就是大错而特错。难道天下有不行而能够“穷”之“理”吗?如果认为知、行分离,要先知了,然后能行,则可能终身不知,遂终身不行。因为没有不“行”而能“知”、而能“穷理”者。所以王阳明认为,这不是小问题,不是小病,“知行合一”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正是针对这个病而开具的药方。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1《传习录上》:“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

二、知从心出,是为良知

尽管如此,顾璘还是有担心:“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这也是徐爱和一切熟悉朱熹“格物致知”学说的人们的担心。但顾璘提出这个担心时,把王阳明所说的“真知即所以为行”变换成“行即是知”,这就有可能把“不行不足谓之知”引向谬误,王阳明也从来没有关于“行即是知”论说,他强调的是“不行不知”。但是,王阳明没有在意顾璘对概念的变换,他认为需要将“知行合一”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上,来解除人们的疑虑,所以提出宋儒陆九渊的“心即理”陆九渊《象山集》卷2《与吴宪仲二》:“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故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所贵乎学者为其欲、穷此理、尽此心也。”,作为“知行合一”的理论依据:“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同时,通过对朱熹“格物致知”的批评指出,人们所以会“遂遗物理”“暗而不达”,正是将心与理、知与行一分为二的结果:

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此后世所以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传习录中》

如果承认“心”为天地万物的主宰,承认“心”与“理”之不可分离,就应该承认“知行合一”。学者之“专求于心”、“遂遗物理”,乃是被朱熹心、理为二的说教引入了歧途。

在和学生、士大夫进行“知行合一”讨论的过程中,王阳明经历了人生之中的几个重大事件:为南赣巡抚,平定江西、福建、广东、湖南边境地区的民变;置九族之祸而不顾,平定了筹划十多年之久的宁王宸濠的兵变;一身系全局,应对来自皇帝、佞幸及各方面的猜忌,减少江西及江南遭受新的罹难。这些事件,参见拙稿《王阳明史事三题》,《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4期在经历这几个事件之后,一个王阳明自称从龙场开始就一直在思考的命题终于被“点出”,这个命题,就是“良知”:

“良知”二字,自龙场已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于学者言,费却多少辞说。今幸见出此意,一语之下,洞见全体,真是痛快,不觉手舞足蹈。学者闻之,亦省却多少寻讨功夫。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41《(《刻文录叙说》(钱德洪)》

王阳明显然认为,在和学生及士大夫们讨论“知行合一”时,所以“费却多少辞说”,也是因为“良知”二字没有点出。但是,“良知”二字出自《孟子》,并非王阳明首创。王阳明继承了孟子的说法,对“良知”做出了自己的解释,特别突出“是非之心”,特别强调“良知”乃“吾心之本体”,也是“知行合一”的“本体”:

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灵昭明觉者也。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6《大学问》

而王阳明真正点出的,并非“良知”二字,而是加了一个“致”字,是“致良知”三字。学生朱守乾辞行返家时,王阳明题此三字相赠:“知良知”,并且特别说明:

人孰无是良知乎?独有不能致之耳。自圣人以至于愚人,自一人之心,以达于四海之远,自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之后,无有不同。是良知也者,是所谓“天下之大本”也。致是良知而行,则所谓“天下之达道”也。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8《书朱守乾卷(乙酉)》

“致良知”三字揭出之后,王阳明便将其视为自己一生学说的结晶。晚年往广西平定民变的路上,王阳明给养子正宪信中明确地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6《寄正宪男手墨》

要清除隔绝人们知与行的“私欲”,要恢复人心中被泯灭的本体即“良知”,就必须有“致”的“功夫”。所以王阳明说:“圣学只一个功夫”,这个“功夫”,就是“致良知”。如果只有“良知”而无“致”的功夫,那还只是“讲学”先生,只有练就“致”,把“致”和“良知”融为一体,才能建功立业,才能成就大的事业。

自从提出“致良知”之后,王阳明就将其与“知行合一”融为一体:

致知之说,向与惟浚(陈九川)及崇一(欧阳德)诸友极论于江西……孟子云:“是非之心,知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孰无是良知乎?但不能致耳。《易》谓:“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知行之所以一也。近世“格物致知”之说,只一“知”字尚未有下落,若“致”字工夫,全不曾道著也。此知行之所以二也。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5《与陆原静二(壬午)》

在这里,王阳明明确指出,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的“知”,实为“良知”,这是“知行合一”的真谛和灵魂;“知行合一”的“行”,为践行“良知”的过程和功夫。说到底,“知行合一”就是“致良知”。

“致良知”的提出,使王阳明“知行合一”与朱喜“格物致知”的区别清晰起来。第一,“格物致知”的“知”,需要处处“格”、事事“致”,所以说“尚未有下落”。而“知行合一”的“知”,就是心中的“良知”,只在自己的心中。第二,更重要的是,“格物致知”的目的在“知”,而“知行合一”的核心在“行”。知与不知,全在于行与不行。

通过对孔子与子贡的一段对话的解读,王阳明更将“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联为一体,认为它们和孔子的“一以贯之”一脉相承:

夫子谓子贡曰:“赐也,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欤?非也,予一以贯之。”使诚在于多学而识,则夫子胡乃谬为是说以欺子贡者邪?“一以贯之”,非致其良知而何?《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夫以畜其德为心,则凡多识前言往行者,孰非畜德之事?此正知行合一之功矣。“好古敏求”者,好古人之学而敏求此心之理耳。心即理也;学者,学此心也;求者,求此心也。孟子云:“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传习录中》

何为“一以贯之”?一是什么、贯是什么?在王阳明看来,“一”就是“知”、是“良知”,“贯”就是“行”、是“致”;“一以贯之”者,即“致良知”“知行合一”也。

对于王阳明“知行合一”与“心即理”、“致良知”的关系,黄宗羲看得十分清楚,所以将三事一并论列,认为阳明一生“立言”之大旨在此:

先生以圣人之学,心学也。心即理也,故于致知格物之训,不得不言“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夫以知识为知,则轻浮而不实,故必以力行为功夫。良知感应神速,无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大旨,不出于是。黄宗羲:《明儒学案》卷9《姚江学案·文成王阳明先生守仁传》

有学生对“心即理”不理解,王阳明告诉学生:“此心在物则为理。”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3《传习录下》当你的心在此物之上,此物便在你的心中,物之“理”便与你的“心”融为一体,所以“心即理”。“心”之“本体”,便是“知行合一”的“知”,即“良知”;处处用心,用心观察、用心分析、用心体验、用心行事、不违本心,便是“知行合一”的“行”,即“致良知”之“致”。对于“致良知”,对于“知行合一”,王阳明又称其为“致知格物”,由内而及外,以区别“格物致知”

在揭示出“致良知”之后,王阳明自己对“知行合一”说,也表现出更加的自信,今日之反对者,就是明日之拥护者:

“知行合一”之学,吾侪但口说耳,何尝“知行合一”邪?推寻所自,则如不肖者为罪尤重。盖在平时徒以口舌讲解,而未尝体诸其身,名浮于实,行不掩言,己未尝实致其知,而谓昔人“致知”之说未有尽……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彼其但蔽于积习,故于吾说卒未易解。就如诸君初闻鄙说时,其间宁无非笑诋毁之者?久而释然以悟,甚至反有激为过当之论者矣。又安知今日相诋之力,不为异时相信之深者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5《与陆原静二(壬午)》

三、心有良知,行有担当

我们现在可以对王阳明就“知行合一”的解读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在“龙场悟道”悟出“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后的第一个“成果”。但是,所谓“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实为王阳明经过长期的体悟,对陆九渊“心即理”的另一种表述。“龙场悟道”之后,尽管在与学生、友人的交流中,王阳明有过“吾性自足”之类的表述,但大抵代之以“心即理”,并将其视为“知行合一”的依据。

二、虽然“心即理”是“知行合一”的理论基础,但在对“知行合一”的解读过程中,王阳明却在不经意间,把“心即理”解读成为“实学”、实践、行动之学。“此心在物则为理。”“心”在“物”上,“物”之“理”就在心中,“理”也自然明白,此为“心即理”。这可以说是王阳明对陆九渊“心即理”的自身体悟和直白解读,将这个解读应用在“知行合一”上,便是“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三、“知行合一”之“知”,既是以“此心”体“万物”,是对事物的认知,更是“良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除去“私欲”蒙蔽、发掘内心的“良知”,本此“良知”而“行”,即是“致良知”,便是“知行合一”。“良知”的注入,使“知行合一”与“格物致知”划清了界限。事实上,王阳明的学说,也是在“致良知”提出之后,才真正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对包括“知行合一”在内的思想,才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解读。

四、王阳明对“知行合一”的最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解读,实是他自身的示范。

“心即理”为理论依据、以“行”与“未行”作为“知”与“不知”的标准、以“良知”为“知”的真谛,“知行合一”即是“致良知”。这既是王阳明自己对“知行合一”理解的不断深入,也使“知行合一”的精义得以清晰。

但平心而论,王阳明的学说,包括“知行合一”,如果从“学理”和“学术”的角度看,其实存在种种漏洞,所以一直受到同时代和后世学者的质疑,也没有真正“战胜”或取代朱熹的学说。“知行合一”所以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更重要的王阳明以自己的“行”、以自己的“事功”,向人们展示出“知行合一”的范例,告诉人们,什么才是真正的“知行合一”。

王阳明既是“学者”,更是“行者”,所以,在他那里本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在“学者”那里就是难以理解的事,这也是王阳明的学说在“士夫”中难以被接受的原因。但是,当王阳明的“行”、王阳明的“事功”展示在人们面前的时候,反对者、质疑者开始动摇、开始信服了。而王阳明从龙场开始,反复和人们讨论“知行合一”、反复向人们传播“知行合一”,并不仅仅是学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行动问题,他希望通过倡导“知行合一”,扭转官场及社会空谈学术、忽视实践的风气,如黄绾所说,是“欲人言行相顾,勿事空言以为学也”。

作为王阳明的再传弟子,嘉靖、隆庆之际的内阁首辅徐阶,对王阳明所说的“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有自己独到的理解:

(阳明)取《孟子》所谓“良知”,合诸《大学》,以为“致良知”之说……尝语门人云:“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凡读书者以身践之,则书与我为一;以言视之,则判然二耳……自公“致良知”之说兴,士之获闻者众矣,其果能自致其良知、卓然践之以身否也?夫能践之以身,则于公所垂训,诵其一言而已足,参诸《传习录》而已繁。否则,虽尽读公之书无益也。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41《王文成公全书序(徐阶)》

在政治家的徐阶看来,“自致其良知,卓然践之以身”,才是王阳明和王学的基本特点和核心价值。否则,读尽了王阳明的书、读尽了先圣先儒的书,不身体力行,皆是“无益”。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是像王阳明那样脚踏实地、有真才实学的实干家,而不是只知坐谈立论炫耀见识、只知宽衣博带搬弄学问、只知上古三代远离现实的“腐儒”。

“心中有良知,行为有担当”,乃是王阳明自己对“知行合一”的最好解读。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作者:方志远,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传统社会与江西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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