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列式 在论证中,文章的几个层次,段落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就是并列式。这是经常使用的一种结构方式。 写作时,根据需要,大体有两种情况: 1、是为了论述方便,说理清楚透彻,把文章的论点进行分解,分成几个分论点。这些分论点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并列的。 2、是在论证过程中,为了充分摆事实,讲道理,把几个论据并列起来。 并列关系的顺序安排可以灵活,但是应该考虑并列关系的几个方面的轻重程度及其相互关系。一般的说,应把最重要的放在最前面。当然,有时几个并列的方面并没有程度的差别,安排顺序时只要符合一般的思维习惯就可以,不一定有严格的次序。 从形式上说,为了使读者一目了然,几个并列的层次或段落,可以在前面标以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 二、对照式 在论证中,把两种事物(或意思)加以对比,或者是用另一种事物(或意思)来烘托某一种事物(或意思),就是对照式。 运用对照式,目的是通过两个方面的对照,突出说明其中一个方面的正确性,因此。写作中往往是对一个方面用墨多些,做为论述的重点,另一方面却起烘托、陪衬的作用。 三、层进式 文章各层次之间是层层深入、步步推进的关系,各层的前后顺序有严格要求,不能随意改动,这就是层进式的结构。提出一个什么问题,接着加以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明问题的性质,给以解决的办法。(毛泽东《反对党八股》)这样的顺序,大致体现了层进式结构的一般思路。 为了使文章富于说服力,又容易被人接受,我们写议论文时常常按照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或由抽象到具体,由读者熟悉的到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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