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就没遵守此法律规定,不过法不溯及既往,也没啥说的,只是贻害无穷。通俗地讲,房子卖给职工了,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暖设备(设施),围墙、道路、下水管道等等并没一并明确卖给职工,是企业舍不得么?不是!有毒资产企业倒贴钱也愿送出去。职工已习惯了房产公有的福利,专有部分卖给职工已属不易,配套服务即时休克,谁的孩子谁抱着房改就不可能实现。只是这一抱就是二十多年,其中的酸甜苦辣不在其中,不知其味。 职工不正视企业的补贴,但不正视不代表不存在,201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企业钱花老鼻子了!直供电每户7800元,直供水每户小3000元,暖气每平方米270元左右(原来有厂供暖气的),小区配套等每户7000元,对接收物业公司补贴三年。不过,总算给房改遗留问题画上了句号。当年的企业老旧生活区改造,国家拿一点,企业拿一点,职工拿一点的“三点政策”成了笑话。 二十多年,困难企业生活区,职工家属也遭老罪了,洛阳这方面例子举不胜举。 所以,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不是真正的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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