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银行“展业三原则”,即银行办理业务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 2008年,奉行原则性监管的英国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奉行规则性监管的美国、德国等国家受到重创,原则性监管的优势得以显现并风靡全球。 所谓原则性监管就是监管机构不再通过各种具体的规则为被监管者设定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监管也不再着重于规范过程和行为,而是通过概括性描述来规定特定的监管结果。因此,原则性监管具有监管对象难以规避、能够充分调动监管对象的积极性等优势和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简政放权不断推进,外汇局借鉴反洗钱等领域监管要求,将展业三原则融入外汇业务管理中,各项外汇管理法规均体现了展业三原则要求。2013年,为强化银行在贸易融资背景真实性中的责任,外汇管理领域以“展业三原则”的形式率先引入原则监管理念。此后,原则性监管的理念扩大到服务贸易、衍生品交易、支付机构等业务领域,目的是促进银行落实真实性审核职责,推动外汇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展业三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其中,“了解你的客户”即银行应了解企业客户的经营范围、规模和发展方向,即把好各项业务的客户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融资风险;“了解你的业务”即银行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品和市场情况,加强业务资料审查,严格审核业务背景的真实性、合规性;“尽职审查”即银行应按照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针对具体业务与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完整的真实性审核,是对“了解业务”、“了解客户”两阶段信息进行充分印证的关键。 目前,银行普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设计、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加强贷后管理等措施落实展业三原则,对业务真实合规性审核更加审慎严格。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原则性监管的要求,也正在从完善法规建设、优化核查检查手段等方面探索改进管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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