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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构建信息无障碍是社会主体责任还是爱心公益

 健康慢走 2019-05-17

根据互联网检索,据不完全统计,世界若是群体,视力障碍大约有4000万到4500万左右,听力障碍大约有3.9亿,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更加数不胜数。

随着科技互联网的逐步发展,更多的残障人都使用上了智能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与外界搭建了一座桥梁。可但是,因为残障人的本身缺陷,无法使用互联网的某些功能。比如视障人士在网络冲浪时遇到图形验证码,由于他们的辅助软件并无法读取途中的内容,所以无法完成安全验证。

然而,随着社会各界人士对弱势群体的逐渐关注,有不少企业或组织为该群体做了一些事情,比如为视障人士设定了声音验证码,苹果手机中IOS系统内也设立了辅助功能模块,在该模块内他们为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的用户开发了共他们使用的辅助产品等。

在2017年中下旬,中国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产品正式开始针对视力障碍用户进行无障碍优化,针对某些界面和tab辅助软件无法读取的区域进行特殊适配,这原本是一件非常有意义且非常值得鼓励的一件事,可然而确得到了用户的一阵骂声。

原来,当优化过的支付宝版本推送之后,支付宝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推文来宣传这一改变,字里行间就表达了一个意思,他们做的事情是在给弱势群体献爱心。这篇推文发表后有些人认为,一款真正好的产品难道不应该做这些吗?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认为构建信息无障碍并不是一件公益事业,而是一个寻常的 bug 修复。当用户使用你的产品,某些地方不好用了,难道这不是一个 bug?

之之所以许多人都把这件事当作做公益献爱心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于弱势群体的重视度不够。在日常生活中,一个普通人很少能接触到诸如聋哑人、肢体残疾、盲人等,所以他们对于这一群体的认识是非常浅薄的。

二是没有很好的宣传力度。我在给某些团体或者公司反馈关于软件无障碍问题时,很少有人知道盲人也能使用智能产品,更别提上网冲浪了,其次在学校也没有相关的课程去宣传。

三是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约束。在国外他们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在中国虽有提起但没有很好的去执行,所以这样就形成了在国外不论是设施无障碍还是信息无障碍都做的非常好。在中国虽有改善,但依然不完美,不单单体现在信息无障碍,有些针对残障人的设施(比如盲到)也做的不够好。

不过我对于信息无障碍建设还是抱有很大期望的,从近几年来看,进步还是非常大,就比如说那些政府机构的网站,已经可以实现让视力障碍用户通过屏幕阅读器顺利浏览,还有国内知名的手机厂商都陈诺不阉割辅助功能模块等。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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