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项目 | 加分数值 |
文化程度 | (1)大专学历,5分; (2)本科学历,10分。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15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30分。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
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 (1)高级工或初级职称,5分; (2)技师或中级职称,10分; (3)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5分。 |
居所情况 | 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
科技方面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发明或奖励的,选取其中一加分。) | (1)满足以下任意一项,30分:近5年获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近5年获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前三完成人;近5年获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发明专利发明人、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外观设计专利设计人; (2)近5年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20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发明人可以获得加分,通过发明人变更程序而获得发明人资格的发明人不给予加分。 |
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 (1)近3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10分; (2)近3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15分; (3)近3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20分。 |
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3年申请人和积分方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的,每满50小时2分,两人合计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
计划生育方面 |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20分。 (2)如实申报婚育信息的,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