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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安置房房产证上是国有划拨,要不要转成国有出让?

 昵称vMN36 2019-05-19

感谢邀请。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就是因城市或者乡镇集体规划、土地征用等等原因进行拆迁,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那“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又是什么意思呢?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是房地产开发取得用地的两种方式。国有划拨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没有花费一分钱取得的,没有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一块地给你无偿使用)。国有出让,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的出让金,即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两者虽然一字之差却有区别,前者土地没有使用期限,后者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

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安置房,什么是国有划拨,什么是国有出让,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安置房上产权证注明国有划拨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意思就是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国有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换句话说,这套安置房只能你自己住,不可交易。

那如果想将“国有划拨”转为“国有出让”怎么办呢?

个人建议去咨询当地政府,看看能否在补交完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同意让你的产权证变更土地使用方式。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希望对你能有一点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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