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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集体土地安置房需过两关才能交易

 伯虎刘 2013-03-20

南宁:集体土地安置房需过两关才能交易

2013-03-14 11:58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周珂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周珂 实习生 容家源)拆迁安置房今后要上市交易没那么容易了。3月1日,南宁市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当天起,属于集体性质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而在集体性质土地上将要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必须在建设前将土地性质转变才能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通过转变土地性质实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可申请将拨用集体土地按规定程序转变为国有划拨土地;而国有划拨土地转变为国有出让土地的,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在两次转变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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