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5种情形下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鑫鑫udncyvej8h 2019-05-19

签劳动合同对HR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但在某些情形下是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还不知道吗?

01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后,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0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0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如果一家企业超过一年还没有与劳动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部门就会默认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补签劳动合同,更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多久,哪怕是应届毕业生,只要是双方愿意,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如果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但用人单位却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和申请仲裁,并可向用人单位索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

END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