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说文解字》第159课:细说“君”字

 三个小布丁 2020-10-30

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今天是第159课,只讲《说文解字》“口”部汉字中的一个汉字:君。详情如下:

。读jūn。《说文解字》给的解释是:“君,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上艸下口>,古文象君坐形。”既然提到古文“君”字象君坐形,就先看字形:

(君字的字形演变)

由字形演变结合许慎所列说文古文,这个字从字形上至少有两种说法:

(1)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后来的小篆字形,君字都有两部分组成,即“尹”、“口”,“尹”像手执权杖形,“口”表示发号施令(即许慎所言“发号”)。所以,这是一个形声兼会意字。

(2)说文古文的样子,如上图所示,许慎认为是“象君坐形”即发号施令者座位的样子,两侧有扶手,下部有承重物。照此理解,“君”字又有纯会意字的可能,即以发号施令者的座位会意发号施令的人。

依照字形发展,我们更倾向于第一种:“君”字由“尹”字分化而出,“尹”是古代部落酋长,君借此义,但两个字在甲骨文中的用法并不完全相同,西周金文中两个字的分化更为彻底,混用只有极个别的例子。

(周武王分封诸侯)

《荀子.礼论》称:“君者,治办之主也。”古代帝王崇尚无为而治,具体的事都由手下人来办理,这些主持办理具体事务的人就是“君”,“君”本王臣之称。所以甲骨文中“君”字之义或与“尹”同用,如多君与多尹、多臣、多公均指人臣,到西周时仍承此义。甲骨文、金文中商周最高统治者称“王”或“余一人”,一般不称呼“君”。整个两周时期,“天子”始终是周王特有的称呼。周王以外的朝廷官员及诸侯国、方国之首领均可称之为“君”。另外,“君”或“天君”在金文中也可用来指周王的后妃,也可指宗妇等。总之,“君”字在周或更早时期,并不指代君主一人。

君的本义是指古代大夫以上据有土地的各级统治者的通称。《仪礼.丧服》:“君,至尊也。”郑玄注说:“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即“君”字至少可用来称三类人:

(诸侯礼乐图)

1、称帝王。比如《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皇天特别眷顾他,命他统治四海,为天下之君。《礼记.表记》:“以敬事其君长。”孔颖达《礼记疏》称:“君谓天子。”再比如白居易《杜陵叟》:“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下层官吏已经把租税收完,天子的减免租税的诏命才传达下来,可不是虚受。

(周文王像)

2、称诸侯。比如《诗经.大雅.假乐》:“穆穆皇皇,宜君宜王。”孔颖达疏称:“君则诸侯也。”这首诗是周王宴会群臣的诗,所以,这里的君、王指的是诸侯而不是帝王。

3、称大夫。这是顾炎武《日知录》的考证,其卷二十四称:“《春秋》传中……亦有卿大夫而称为君者。”举例文字较长,不再抄列。

(《日知录》书影)

本义之外,君还有其他用法,举常用的说说:

1、主宰者。比如《老子》第七十章:“言有宗,事有君。”王弼注称:“君,万物之主也。”意思是:说话有宗旨,万事有主宰。再比如《荀子.解蔽》:“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心是神明的主宰,是精神的主管(古人没有大脑的概念)。

2、统治。比如《管子.权修》:“君国不能壹民,而求宗庙社稷无危,不可得也。”大意是:统治国家而不能统一号令人民,这样要求国家不发生危机,是办不到的。再比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周章已经统治了吴地,就此仍封于吴。

(孟尝君像)

3、封号。比如战国时期的孟尝君、春申君、信陵君。《史记.外戚世家》:“景帝崩,太子袭号为皇帝 ,尊皇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景帝去世,太子继位为皇帝。尊皇太后的母亲臧儿为平原君。

4、敬称。这个用法至少又有五种:

(1)下对上。比如《战国策.齐策四》“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冯谖给主人孟尝君出谋划策,以下对上:狡兔有三窟,仅能免于死亡而已,现在你只有一窟,还不能放心地睡大觉。

(周瑜像)

(2)上对下。比如《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权曰:‘孤与老贼势不两立,君言当击,甚与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孙权对周瑜,上对下。

(滕王阁)

(3)子孙称父祖辈。比如王勃《滕王阁序》:“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恭逢盛饯。”由于我的父亲在交趾做县令,我在探亲途中经过这个著名的地方。我年幼无知,竟有幸亲身参加了这次盛大的宴会。王勃称自己的父亲为君。

(4)妻妾称夫。比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孔雀东南飞》):“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孔雀东南飞》诗意)

(5)彼此对称。比如白居易《读张籍古乐府》:“所以读君诗,亦知君为人。”这种用法,近、现代汉语仍然常用,比如鲁迅先生写文章《纪念刘和珍君》,就是这种用法,现代文人书面用语仍有彼此敬称对方为“君”的用法。

此外,君还是姓氏。《正字通.口部》有载。君字的小篆写法如图:

(君字的小篆写法)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