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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解析不规范乙方常用灌水手法

 纳潮 2019-05-20

一、利用合同,开口多算。

有的甲方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乙方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乙方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甲方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乙方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二、利用隐蔽,抬高造价。

有的建设项目只有“形式监理”(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或监理工作不到位。甲方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乙方才找设计人员、甲方补签证,然后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计,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

三、设计变更,事后签证。

有的甲方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在工程的设计变更中,只计增加的工程量,不计减少的工程量,以达到多计的目的。

实例1

某乙方人员,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甲方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多要了60多万元。

四、工程计量,虚报多报。

主要表现为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2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入,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等等。

五、化整为零,重复计算

在工程结算中,将一个工程结算书分成几个工程结算书来编制,使同一个工程量在几个结算书中同时出现,达到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目的。

重复计算定额已包括了的工作内容。如在进行了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人工挖孔桩已含25m的运土,不再计25m以内的转运费,然而,计算时又套用相应定额的做法,使用一工作内容二次套用定额,犯了重复套用定额的错误。

六、结算单价,随意高套。

不认真执行规定的综合单价或定额基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对清单或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高套定额。

有的乙方套用定额子目时,不按实际施工工艺和标准选套定额,而是就高不就低,高套定额;有的乙方将分项工程定额子目中已综合的工序内容,又分解开来重复套用;有的干脆张冠李戴,故意串套定额,抬高造价。

实例2

某乙方在套定额时,故意将单价低的项目串换成单价高的项目。

如将预制过梁套用成现浇过梁;C20混凝土套用成C30混凝土,满堂基础套现浇板定额,这样一来,就致使工程造价虚增20%左右。

七、材料报价,深藏玄机。

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因装饰材料品种繁多,发展日新月异,材料因品种、质级、产地、供货渠道不一,价格亦悬殊较大,特别是新型材料、进口材料的价格更难准确确定,这给乙方有了可乘之机,常常以质劣价廉的材料冒充质优价高的材料,鱼目混珠,高算价格。

建筑工程材料,尤其是装饰和安装工程材料,低价购进,高价结算。或“以次充优”进行最终结算。

实例3

某工程,乙方将价格为80.79元/根的铸铁管,套用130.80元/根的排水铸铁管价格;

将价格为1200元/m3的国产硬木,套用2800元/m3的进口硬木价格;

将四川产20元/m2的外墙面砖,套用广东产35元/m2的外墙面砖价格等等。

八、取费计算,多加少扣。

不按合同要求套用费用定额。根据工程类别划分,三类工程却高套用二类工程。在县城(镇)的工程税金的却套用市区的费率等。

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

九、夸大难度,多计费用。

有的乙方通过雕龙刻凤、梁枋彩画,重花门、镂花窗等造型,夸大艺术效果和施工难度,巧立设计费、补助费等名目,随意要价;有的在工期上作假,骗取工期提前奖或赶工费;有的项目中还列有音响调试、豪华灯具调试等不应计取的费用。

十、顺手牵羊,多多益善。

有的材料是甲方供应结算的,乙方只供应辅助材料和具体施工,但结算书中仍将甲方供应的材料价格纳入总价内;有的项目乙方直接用取甲方的水电,但结算工程价款时水电费用亦不扣除。

十一、单位变换,小数搞错。

实例4

某工程结算在“钢筋混凝土基础”项目中,水泥数量原应为200m3×0.291t/m3=58.2t,工程结算却成了582t,使水泥用量虚增了9倍。

十二、涂改资料,偷梁换柱。

有些甲方让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时,自己虽复印一份对应的签证资料,但并不提供给审价人员,这样容易让乙方钻空子涂改资料。

十三、软件作弊,虚报多报。

人们常常认为利用计算机编制工程项目预(结)算,只要工程量计算准确,定额套用正确,其结果就错不了,其实不然。

一些单位正是利用人们对计算机过于信赖的心理,通过计算机及有关软件编制工程预结算进行作弊,其手法比较隐蔽,且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如:

1)用定额册(章)说明中允许某些子目可做调整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子目或无关子目进行调整,通过多计定额直接费提高工程造价。

2)利用某些软件定额子目数据可临时改变调整的特点,改变定额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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