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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美育研究 | 把握个体审美差异,提供多元化的美育学习评价

 老苏读书 2019-05-23

动态和开放的美育学习评价可以有效改善美育评价的模式与内容单一性问题,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个性化美育评价差异的问题。无论艺术审美还是生活审美在审美的实践主体层面上都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这一点可以从特定艺术门类的形式差异等表现窥得一二。从学校美育实践层面来看,学生的个体审美差异显著,这与学生先天性格、家庭条件与生活经历、文化水平与综合素养、后天气质形成等都有一定关系,这种个体审美差异会对学校美育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学生对艺术美的感知各有不同,例如多种音乐形式中并不是所有的形式都能够被所有学生所接受,多数学生只会对某一种或少数几种音乐形式有较强的审美体验;其二,学生对自然美的感知和表达能力有显著差异,例如一些学生善于使用已学习的音乐形式或自主创作的简单音乐作品来表达自然美,而部分学生则善于使用美术、文学等艺术形式来表达。

       正由于此类个体审美差异的存在,无论理论评价还是实践评价都必须提供多元评价要素,建议学校在多元化美育评价体系的构建中按照“美育评价的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个类型进行分类评价。基础指标分学科进行,分为艺术学科、融合学科两部分,艺术类学科用于检验学生基础审美体验能力,学生至少应当在一门学科内形成对多数基础艺术形式的欣赏和鉴别能力,融合学科仅评价学生使用某一种艺术形式进行自然美表达的能力;学业指标分为艺术学科、融合学科和活动类课程三部分,均考查美育学习任务的参与度和完成质量;发展指标则采用多元评价,以生活化实践类课程评价为主,主要检验学生行为与心灵美的实践,与艺术审美、自然审美作出明确区分。上述三类评价指标的权重建议平均分配,由此平衡普适性评价与个体评价比重,使学生差异化审美能力发展成果均可被有效识别。

        详见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小学教育》2019年第5期观点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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