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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股东索赔近33亿元 昔日明星公司“套牢”多家知名机构

 陪伴感恩遇见 2019-05-26

在中国商业世界,乐视系的兴衰是段无法回避的故事。对于投资者来说,乐视系的经历或许更像一本教科书。

2019年5月15日,即乐视网股票彻底暂停上市的第三天,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公司面临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等裁定结果。前海思拓系乐视体育B轮融资的投资方,目前持有乐视体育0.46%的股权。根据乐视网内部测算,乐视体育A+轮和B轮两轮融资本金达84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单利计算,乐视网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达110亿余元。

根据投中网不完全计算,因其未能如约于2018年上市,目前已有14家投资方向乐视体育原股东提起仲裁,要求赔偿共计约为33亿元的经济损失。投中网还发现,因乐视体育违规出借给关联公司40亿元而导致资金困难,因此被投资方诉至法庭。

与投资方的纠纷,折射出乐视体育的尴尬处境,这个曾经备受热捧的“乐视系”重要板块如今已举步维艰。而它背后的股东,包括普思投资、云锋基金等一众明星投资机构亦被“套牢”其中。

以管窥豹,乐视体育与投资人的纠纷也许反映了一个创投圈无法回避的问题:投资人的利益该如何保护?

多家明星机构踩雷,凯撒旅游一元转让股权

因乐视体育未能实现在2018年上市承诺而对乐视网提出仲裁的,不止前海思拓一家。

乐视网公告称,已有14家乐视体育股东对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请,除前海思拓外,其他13个股东的仲裁仍在审理过程中。

乐视体育的股东与乐视体育及乐视网的仲裁纠纷,主要源于乐视体育《B轮融资协议书》和《B轮股东协议》。按照上述两份条款表述,乐视体育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如果违约,那么乐视体育原股东(乐视网、贾跃亭控制的乐乐互动及北京鹏翼资产)需在投资方发出书面回购要求后的两个月内,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投资本金+年化12%收益),以现金形式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并支付全部对价。

乐视体育如今的境地,绝非无法实现2018年上市诺言这么简单。“资金链断裂、难以恢复正常运营,被大量债权人起诉”是乐视体育现在面临的尴尬现状。投中网查询,截止发稿,乐视体育已6次被地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这直接导致了乐视体育投资人退出无望。乐视体育成立于2014年3月,是贾跃亭乐视版图的重要部分。2015年5月,乐视体育宣布完成8亿元A轮融资,投资方穿透后包括万达集团、云锋基金、王思聪旗下普思投资等;2016年3月,乐视体育宣布完成80亿元B轮融资,投资方穿透后包括海航资本、北交投资、新湃资本、鲁证创投等20多家机构,还包括孙红雷、刘涛、陈坤等多个明星作为个人股东入股;2017年5月,乐视体育又称自己完成了B+轮融,投资方包括中意宁波园下属基金和部分新老股东。

这是一份“星光熠熠”的名单。除了云锋基金、普思投资这些知名机构,不少投资方背后股东声名显赫。比如,参与乐视体育B轮融资的萍乡市东方汇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萍乡东方汇富”,其背后机构是东方汇富,由在国内有着“证券教父”之称的阚治东创办。

投中网查询,根据最新股权结构,目前“海航系”通过嘉兴永文明体投资持有乐视体育5.56%股份,萍乡东方汇富持股比例为5.14%,普思投资持股比例为3.96%,云锋基金持股比例则为3.13%。

一度,乐视体育曾经让投资方满怀期待。在B轮融资时,孙红雷曾代表明星投资者发言称:“我对乐视体育的发展前景绝对有信心。我们会当模范股东,出钱出人出力,让文体彻底不分家。”

不过,乐视体育似乎并未让投资人满意。除了未能如约在2018年上市,投中网发现,部分投资人对乐视体育的“控诉”还包括其曾“擅自向其关联方乐视控股出借了40多亿元资金”,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影响正常运作。

在普思投资对乐视体育及乐视网的仲裁申请中,普思投资称乐视体育在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乐视控股出借了40多亿元资金。由于资金被关联公司占用,乐视体育大量业务因资金紧张而无法进行,导致申请人的投资权益遭受损失。

在投中网获得的民事判决书((2017)京03民初384号)中,萍乡东方汇富则将乐视体育及相关人员告上法庭,控诉乐视体育未经董事会决议合法有限授权,为乐视控股提供约40亿元巨款,导致乐视体育经营严重困难,其股东权益受损。

14家股东索赔近33亿元 昔日明星公司“套牢”多家知名机构

根据判决书法院认定事实部分,此笔借款,彼时作为乐视体育董事的王思聪和夏晓燕并未签字。

14家股东索赔近33亿元 昔日明星公司“套牢”多家知名机构

不过,在这份一审判决书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40亿元的借款导致的后果首先是乐视体育债务的增加,这仅是构成了乐视体育公司的损失,与萍乡东方汇富自身财产权益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除了发起仲裁,诉至法庭,投中网发现还有乐视体育间接股东以1元转让持有股份。4月4日,“海航系”上市公司凯撒旅游称,因乐视体育业务仍无任何好转迹象,公司计划以1元价格转让持有的嘉兴永文明体投资全部股份于“海航系”另一家公司。至此,凯撒旅游不再间接持有乐视体育股份。

投资人的利益如何保护?

实际上,在创投圈,被投企业经营困难,投资人无法得到预计回报的情况不在少数。仅乐视系,除了乐视体育,乐视影业亦频传经营不善新闻,还于2019年年初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身后包括张艺谋、孙俪等在内的投资人均被“套牢”。

“当然是自我保护与事前防范。风险投资的关键词除了投资之外,还有风险二字。”被投中网问及“投资机构该如何在投资中最大化保证正常退出”时,一专注于消费领域的投资人强调道。他认为,有投资就有风险,在投资中拿不到该有的投资回报甚至亏本是投资人必须要承担的商业风险,对于风控体系的搭建而言,事前判断比事后追责更为重要。

所以,在投资机构与被投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尤其当涉及到投资机构的退出要求条款时,带有股权调整机制的对赌性质的股权回购协议,常常出现在融资协议里,用于保障投资机构的正常退出。

多家投资机构也向投中网表示,除了天使轮等早期投资,投资机构在与被投企业的投资协议中一般都会签署类似的对赌协议,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到期时的有效退出。

比如,在投中网获取的一份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中,也发现了此类的“对赌条款”。该份章程第八章《公司的股权协议》第十六条“B轮投资人及虹华基金的对外转让权”中写道,尽管本章程有其他规定,如果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仍未完成全体股东之间另行约定的合格IPO,任一B轮投资人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果公司在2025年6月30日仍未完成合格IPO ,虹华基金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不过,也有企业端在接受投中网采访时说道,在项目发展初期,其不太会选择有此类对赌要求的投资机构。并且,特别是在早期融资阶段,不是每一家机构都会在投资协议中提出对赌性质的股权回购要求 。“对于企业来讲,还是要按照自身的发展战略,在适合的发展阶段匹配适合的投资机构。即使在项目发展后期有上市需求时考虑到机构的退出而签署了一些‘估值调整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当成企业发展的动力与期待。”

“某些投资机构之所以不把看似既可以约束被投机构,又能够最大效率保证退出的条款放到投资协议里,是因为类似的对赌条款其实更像是‘君子协议’。”上述专注于消费的投资人对投中网直言。在他看来,虽然司法判决认可此类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最终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被投企业并不可控的道德与格局。

如若具备法律效力的投资条款在实践过程中仍为“君子协议”,那在投资中,投资机构的利益到底需不需要保护?又该如何保护?

多位投资人在接受投中网采访时均认为,即使在投资协议中签订了对赌性质的股权回购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投资人就能如愿以偿地获得期待的投资回报。“如果遇到那些尽管不着急上市但不差钱的被投企业也还好,起码可以不赔本;但若是摊上乐视系这种‘老赖’,投进去的钱也只能打了水漂。”(文/马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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