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 谷之与江海。 道是规律,没有名字可以命名。真理是公平与标准,是万物中最本质,最基础,最原始, 最小的存在。又有谁可以挾真理以令天下,称真理为臣仆呢?只有天下为公,没有公为天下。 掌权者如果高举真理的旗帜,并且得到公义的眷顾。师出有名,名正则言顺,言顺则力行, 力行则物聚,各就各位,各显其能,各成其美。如同天降甘霖,地承雨露,不是万物的命令 而雨露均沾。而这一切的作为自始至终都是有规有矩,有名有义,其名就是为了生命之美(公 义),既然知道生命之美(公义)是万物的目标与归属,那么,就应该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 不违规,不违法,不敢为天下先,循规蹈矩,行在规律之中就不会死亡。就好像“善”运行在 规律之中生出万物那样自然而然,就好像川谷与江海那样和睦和谐融于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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