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如果你是被告,不想请律师,我真心不愿意你写答辩状》的文章,引起很多评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窃以为,反对的是不是曾经当过原告,被告用了类似于我这个办法,导致起诉不顺利? 好吧,我反省了一下,于是今天从原告角度写一篇关于起诉书内不需要写哪些,以及原被告都可以用得到的证据目录里不要写哪些。 不是每件案子都需要请律师,当你决定要起诉时,一些怎么需要调查的案子或者诉讼标的不大的就可以不请律师,自己直接上。今日头条上有很多律师的号,免费提供起诉书的模板,度娘搜索也会有很多,我这里就不介绍了。 那么一篇起诉书,到底什么是可以不写的呢? 一、第一部分是写原被告身份信息,在这一部分里,作为起诉人,原告的信息是肯定明确的,毫无疑问都要写清楚。有些时候,原告虽然提起诉讼,但是并不愿意让被告知道他实际的居住地址,那么这个时候,你如果有能够不影响法院送达的其他地址时,就不需要把实际居住地址写上去。在你聘请律师的情况下,这顾虑就不存在了,你只需要写身份证上的地址,然后联系地址写上律师的收件地址就可以了。 二、第二部分诉讼请求,只需要写明你想让法院怎么判,比如判被告赔偿你多少损失、判几个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离婚诉讼中判孩子由谁抚养,等等。其他都不需要写,与事实有关的都放在第三部分“事实与理由”内。 三、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这一部分需要重点讲一下。有些朋友来咨询离婚案子的时候,会问我怎么写诉状。 我说如果是第一次离婚,不用多写,因为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子,基本都是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大概率第一次对方是不愿意离婚的。 所以事实与理由部分越简单越好,只需要写明,原被告哪年哪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哪年哪月哪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几个子女,是否成年,或者婚后未生育。 又于哪年开始感情不合,矛盾越来越深,发展到现在感情破裂,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故只能起诉至法院离婚。希望法院能够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做出公正判决。 通过离婚案子诉状的写法,其实可以看出,事实和理由不需要写长篇,只需要类似于记叙文的几要素写清即可。 时间(用来确认诉讼时效)、地点(用来确定你交诉状的法院具有管辖权)、人物(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用来确定你受到的损害),越简单越好,不要带有感情色彩。 当然除了离婚案子外,基本都是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或者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要求赔偿损失的,就多写上一句“因为被告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多少损失”,写清楚你认为对方的行为和对你造成的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多写上一句“原告认为,对于涉诉的共同财产享有分割的权利”,写清楚你认为这个共同财产你是有份的,你有权享有多少份额。 为什么越简单越好?言多必失,不要过多的写过程。不要把你的论点提前写在诉状上,让被告有准备。有些话放在当庭辩论阶段里讲,会更有利于原告。 四、这第四点其实应该不算在诉状里,它是个独立的部分—证据目录。当原告的时候,法院会要求你写一份你所有交给法院的证据清单,如果你没有提前准备的话,到了法院也会给你一份格式化的空白清单。 作为律师,我经常性是带着自己列好的证据目录,到法院领一份这样的证据清单,一一填上去。很多人会在网上搜索并打印律师版的证据目录,我为什么反而不喜欢用呢? 因为律师版的证据目录,要写明你的证据要证明的目的,而法院给的证据清单上,证明目的可以不填。你只需要跟法官说,这个证明目的要怎么填?法官就会对你说,不会填就别填了,把证据名称,原件还是复印件,有几页,这些填上就行了。 证明目的就是这份证据你想证明什么?提供这份证据你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你说我原告为什么要提醒被告,这份证据我要派什么用处啊?明明我没有这样的义务,你能看出来是你的本事,你看不出来就等着法庭上来不及反应吧。 不管是当原告还是当被告,我给的建议就是,如果不写不影响你的案件审理,那就不写。到了正式开庭,还是会听取双方当庭的意见,没必要过早透露自己的辩论点给对方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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