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掌、孤平、拗救 高福林 一、、合掌。对于合掌,顾名思义,两个手掌合起来,一个合不起来。所以,经常出现在上下的对句中。合掌,即相同或相近。有字面上的合掌,意境合掌,结构合掌,等。合掌一词,来自于佛教,就是把两只手掌合并在一起,因此又叫合十,意指合十法界于一心,即合并两掌,集中心思而表达恭敬的意思。佛教中的合掌,包含着很深层次的含义,是个大的范畴。把合掌说的很繁琐,会蒙圈。在此,我们只探讨诗词中的合掌问题,其实合掌很简单,但是写诗必须避讳。 诗家们说,合掌是对仗的大忌!商务印书馆编的《辞海》对合掌有这样的注释:“诗文中对偶相同者,谓之合掌。”再说得清楚一点,就是一联之中如果上下二句意思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或者对仗的方式相同,或者用了同义的实词,都称之为“合掌”。如果翻一下唐、宋、元、明、清、乃至于今人的诗词,即使是名人,也时有合掌的情况。 合掌,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相对。不相对,是不存在合掌的。它不是单一、独立的,而是必须两两出现的。这就象人的两只手,要合并在一起,必须是两只,一只手是不能合在一起的。可见,合掌一般是出现在对偶之中。在对偶中,如果上下句所说的是同一个意思,我们就说是合掌了。因此,格律诗中的合掌,大多出现在律诗的腹联。 宋之问《题黄梅临江驿寄崔融》有句云:“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在《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的确,途中和马上,暮春和寒食意思是相同或相近的,是合掌的。宋代沈括《梦溪笔谈》及《蔡宽夫诗话》均指出:对仗要避免“上下句一意”之病。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亦归纳“两句不可一意”。可见,在宋朝就有人重视合掌的问题了。但具体合掌最初是谁提出,因手中资料有限,笔者也就难以去作考证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元明清几朝,就已经很盛行合掌之说了。 我们平时所见的格律诗中的合掌,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字面的合掌,二是结构的合掌,三是意境的合掌。 (1)字面合掌,很简单,就是两个词语表现一个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意思。经常出现在并列短语和用成语中。这种例子伸手就来, 例如,五湖四海,雄伟壮丽,华夏神州,自在逍遥等等。 不管这样的短语放一起,或分开上下联使用,都是合掌。江南塞北就不是合掌,这是两个方位,江南是江南,塞北是塞北。和上面说的例子是不同的。 再如: 长空展翅, 广宇翔云。 长空和广宇,意思相同;展翅与翔云,所指的也大体为同样一件事情。这必然形成下联是上联的重复,不但浪费了文字,显然也形成了合掌。 在格律诗中,这样字面合掌的例子很多,无论是名家,还是大家都出现过这样的合掌。尤其是虚词的合掌,往往是明知而故犯。一般来说,虚词的合掌,是允许的。而有些合掌,作者也知道那是合掌,却也不避。如华夏对神州,三江(五湖)对四海,逍遥对自在等等。还有一种字面的合掌,是作者把一些并列的合成词分开于上下两联中。这样的词如:调查研究、团结互助、齐心协力、光辉灿烂、庄严肃穆等等。 (2)结构合掌,指句法结构相同或相近。结构的合掌,往往多在律诗的中二联出现。也就是说,中二联的结构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给人感觉十分呆滞。如(唐)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蘋。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其中中二联: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蘋。 显然,两联的结构是雷同的,这就是律诗中结构的合掌。在此诗中,中二联四个句子的第三字,都可以看作是“诗眼”。因此,也犯了一些评论家所说的“摞眼”病。结构的雷同,在创作中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尤其是初学者,往往都不注意结构的雷同。当创作好后有人说结构雷同了,再回头去修改,那麻烦会很大,修改起来也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在创作中,在构思时,就应该注意这个问题。尽量在中二联,以及全诗结构上求变化。 (3)意境合掌,也可以说是意思合掌。关于意境的合掌,说起来很简单,但要真正理解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甚至有些抽象,作起来则更难。这也是大家时常争论不休的。而在这样的争论中,往往因为思维的不同,学识的不同,所以理解也就不同。 例如李商隐的千古名句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有人说,上下两句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丝尽了,泪干了,上下联所写的意境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当属于意境合掌的范畴。而我不这样认为,春蚕,蜡炬是很好的两个名词偶对,春蚕丝吐尽了,下句蜡烛泪流干了更是加深一层。同时,上句“丝”谐音“思”,春蚕吐丝到死,无尽的缠绵。无尽的思念。下句的泪始干,是上句思念产生的无尽伤感。我们爱的思念,就像春蚕吐丝一样缠缠绵绵,我就像蜡烛一样,眼泪都流干了。 再如杜甫的: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杜诗《客至》中“缘”与“为”是同义词,很多人认为是合掌。我同意王力先生的观点:“因为它们是虚词(介词),不是实词,所以不算合掌。” 毛泽东的: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 这是毛泽东七律《冬云》里的颈联,英雄和豪杰是同义名词,虎豹和熊罴是近义名词,同时这一联的上下句意思很接近,很多文章都视为合掌。但是,由于下句是反对,不符合合掌的条件,所以笔者认为这一联不是合掌的。 聂绀弩《林冲》诗组中《休妻》一诗,有“谁知落雁沉鱼者,竟是招灾贾祸人”一联,从对联的形式来说,上联属于因,下联属于果,是典型的流水对。但就意境来说,上联“落雁沉鱼者”和下联“招灾贾祸人”,写的是同样一件事,都是指因为美貌而引来的灾祸,都是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的事情,这就属于意境的合掌。 辨识合掌宜从两个方面: (一)对仗句中,出句和对句的主要内容相同或相近。 通过以下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1)“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唐人王藉在《若耶溪》诗中两句都以描写声音的字来衬托“安静”的诗境,其中“噪”对“鸣”、“逾静”对“更幽”,都是同义词或近义词相对,视为合掌。这类现象往往出现在“正对”的情况下。 (2) “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唐人郎士元 诗句中上下句的后三个字“不可听”与“岂堪闻”句意相近,所以也是合掌。 (3)“犯斗邀牛女,乘槎访帝孙”。 红楼梦中史湘云和林黛玉的诗句,为什么说合掌呢?因为牛女就是织女,而“织女,天帝孙也。”牛女与帝孙是一个人,所以这个诗句合掌了。 (4)“继往开来鸣玉振,承前启后响金声”。 今人的这一联对仗句中的“继往开来”与“承前启后”是近义词,所以视为合掌。 (5)“八角楼中思领袖,黄洋界上亿前贤。”中的领袖与前贤同指毛主席,而且词义相近,属合掌。 以上5个例句,上下句的意思重复,符合合掌的定义,应视为犯了合掌的毛病。 (二)有时虽然对仗句的出句和对句内容不相同,但所用的名词、动词、或介词、形容词却词义相同也属合掌。 (1)“马色分朝景,鸡闻逐晓风。” 唐玄宗所用的“朝”与“晓”意思相同,视为合掌。 (2)唐人郑鏦《入塞曲》诗中“黄云同入塞,白首独还家。”,“入塞”和“还家”意思相近也属合掌。 (3)贾岛《宿山寺》诗中“流星透疏木,走月逆行云”。“流”、“走”属合掌。 (4)“花开为雨润,果落因风摇。”,“为”、“因”也属合掌。 (5)“蚕屋朝寒闭,田家昼而闲。”宋人耿湋《赠田家翁》,此联写村居景象,“朝”、“昼”都是实词,都是表示白天的意思,词义相同,所以合掌。 通常来说,字面的合掌以及结构的雷同都比较明显,是用眼可以看出来的。但意境的合掌,则是需要用心去分析。有时甚至需要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事件的背景等。“苏武杖节”和“汉卿牧羊”,字面虽然不同,但所指是同一个典故,因此为合掌。再如东晋刘琨《重赠卢谌》有“宣尼悲获麟,西狩涕孔丘”一联,上下联都是指鲁国人在西境猎获一只麒麟,孔子知道后为之流泪,感叹“道行不通”之事。一联中用同一件史事,显然就属于合掌的范畴。因此,看是不是合掌,只看字面是不够的,还得结合上下联的意境,创作背景等全方位去分析,去考虑。 既然合掌是病,那么,在创作中,我们就应该注意合掌的问题。甚至应该刻意避开合掌。当然,有人可能会问,合掌既然是诗家联家所忌讳的,那么在创作中是不是一无是处,完全不可行呢?就笔者个人观点而言,回答是否定的。有的合掌联,合掌诗,甚至成为千古绝唱,成为经典。比如以上所举“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以及杜审言的《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诗的例子。再如我们熟悉的“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的对联,都成为经典。因此,能否在创作中运用合掌,关键看自己对诗词美学,对对联美学的理解,以及文字驾驭的能力而论。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应该避免的。 如何避免合掌? 刘勰《文心雕龙·丽辞》中说:“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据此而应该做到: (1)尽可能采用“反对”,造成出句,对句意义相反。尽量少用正对,正对容易出现合掌。“正对”要求上下联互相补充,稍不注意,语意重复。 (2)注意避免同义词的使用,如“青丝”、“白发”。实践证明,“同义词似工实拙”! (3)注意颔、颈联的各有侧重。若前者主写景,则后者主抒情。两联侧重点明确之后,对于避免合掌大有裨益。 (4)尽量拉开出句和对句的时空、种类等的距离。如对句着眼空间,出句则着眼时间。对句和出句一静一动、一山一川、一明一暗、一天一地、一中一外、一古一今、一文一武、一植物一动物等。 (5)在一句中,尽可能选用不相类似的事物,以动词撮合,使不类为类。 (6)注意想象力的培养。正面避不开,则采取迂回战术。同时储备更多的词汇使用。 一首律诗,只有八句,字数有限,倘对仗句出现合掌,岂不少表现了很多内容。律诗真可谓意若贯珠,言若合璧。宜充分酝酿再下笔。可以说,句省而意境宽,字少而表达精为好。 二、孤平。孤平的意思是,一句诗里除去韵脚字以外,不能只有一个平声字,如果只有一个平声字,就是孤平。比如:鹤去白云万古流,这句就是孤平,除去韵脚“流”字,全句就云字一个平声字,其余全是仄声字,这就是孤平。 所谓“孤平”,是专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五律中“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一字、七律中“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就是“犯孤平”,也就是说,除了韵脚之外,只余一个平声,是不许可的。倘若用了仄声字,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由上,在诗律中可分析出“孤平”的以下几个概念: (1)“孤平”是“律诗大忌”,所谓“大忌”,即不允许出现,不允许出现就不存在对句再去救“孤平”。 (2)“孤平”是特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而言的,也即说明“一、三、五不论”的说法在这两种句形中是不适用的。 (3)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形在律诗中是“韵脚”句,除五言平起首句入韵和七言仄起首句入韵式在首联出句用以外,其余都在对句使用。 (4)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需将仄声字换成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变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必须自救。 综合分析,“孤平”在诗律中的“大忌”是与声律韵格的“韵格”相悖的。 我们知道,律诗一般是押平声韵的,所以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都是“韵脚”句,律诗在“韵脚”句上的声律平衡要求相对严格,“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不能在“韵脚”句的“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中适用,因为如果这两种“韵脚”句若“一、三、五不论”,就等于打破了这两种“韵脚”句的声律平衡,本句自救就是为了保持这两种“韵脚”句的声律平衡,以达“韵脚”句声律的流畅和谐。 其实,按声律的原理要求,孤平句只所以在律诗中犯忌,就是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整句中没有相连的两个平声字,朗诵的起伏过大而不平稳,与其它押韵句不协调,因而不允许出现。清嘉庆十年进士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中说:“‘上’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去’‘入’韵,则‘上’为妙。‘平’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入’次之。叠则聱牙,邻则无力。” 请注意:“‘平’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入’次之。叠则聱牙,邻则无力”。“平平仄仄平”句若成“仄平仄仄平”,无论这韵上两仄是“去去”或“去入”、“入去”,“聱牙”和“无力”都因首字的小拗显得尤其突出。本句自救成“仄平平仄平”,就没有了韵上两仄声的“叠则聱牙,邻则无力”的感觉,这样就达到了利弊相抵,平衡保持,韵律流畅的效果。 再者,律诗八句中有四或五句是“韵脚”句,押韵是“韵脚”句之间的连贯性声韵关系,不仅仅是两对句之间的事,保持了“韵脚”句的声律平衡,就保证了律诗整体的声律平衡,所以,“韵脚”句的声律平衡不可打破。“韵脚”句的声律平衡的不可打破,即是律诗整体的二、四、六分明原则的总汇。 王力先生曾亲自组织学者在《全唐诗》里寻找犯孤平毛病的律句,结果只找到两个例子: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醉”字应平却仄了,“老”字也是应平而仄了。这两句犯了孤平的律句,也许是高适、李颀一时疏忽所致,也许是故意用古诗所容许的平仄,因为高、李都是盛唐初期的人,当时诗律未细。不管怎么说,在唐宋千万首诗中几乎找不到犯孤平毛病的句子,已经足以证明孤平是诗人极力避忌的一个毛病。科举时代,试帖诗不论作得多么好,如果犯了孤平,一律判不及格。 下面是四种固定格式易犯孤平之句 : (1)平起平落(首句入韵):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李白《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如果在第二句第三字用了仄声,就是犯了孤平。 (2)仄起平落(首句入韵):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曾几(宋)《三衢道中》 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 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 如果在第一句第三字用了仄声,就是犯了孤平。 (3)平起仄落(首句不入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刘禹锡《石头城》 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 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 如果在第二句第三字用了仄声,就是犯了孤平。 (4)仄起仄落(首句不入韵):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如果在第四句第三字用了仄声,就是犯了孤平。 孤平,专家学者们经过多年来的研究探讨有了认可。但是孤仄是绝对没有这一说的。近几年,很多网络人认为都有孤平了,也应该有孤仄,这是网络人自己安排的,不是学术界公认的。 对于孤平,说法很多,争议也很多,王力教授和王士禛,启功,都各有各自的理解和说辞。 上几位都是诗词大家,启功说,只要两仄夹一平就是孤平,这显然是错误的,不全面的,我们前面课程讲过,准律句就是仄平仄,两仄夹一平的。 王力说,除去韵字,只有一个平声字就是孤平,这种说法也不妥,仄仄仄平平,除去韵字,也剩一个平音了,但是这不是拗句呀。 诗词格律,源远流长,没有哪个人说他研究透了的,都有各自的说法。 王力的诗词格律学,也有错误之处。龙榆生先生的唐宋词格律错误更多。 原中华诗词协会副会长,吴丈蜀先生的一句话很可取,他说,不管哪个句子,只要出现一个平音,就要在别的位置,还一个平音字,保持平仄的平衡。 假如,你去网上查,或者在个别的地方听讲课,会把孤平有很多定义,你会更蒙圈。我把所有专家学者对孤平的看法简单总结一下,不管出句,还是对句,除了韵脚字外,只要没有两个平声字连在一起,几乎就是孤平。虽然太笼统,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句式是适用的。 三、拗救。律诗中虽然出现了拗句,但诗人有补救的办法,这就是“拗救”。所谓“拗救”,就是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在后面适当的地方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拗救有三种:第一种是出句本句自救,第二种是对句相救,第三种是两救。 ①先说出句、对句本句自救 出句本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言就是“五拗六救”了。 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 凉 风 起 天 末 平 平 仄 平 仄 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 回 看 射 雕 处 平 平 仄 平 仄 以及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 庾 信 平 生 最 萧 瑟,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 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对句本句自救的例子很多——在(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这种格式又可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即第一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三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如果是七言就是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五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拗救)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拗救) 令人渐漂母,三谢不能餐。 遣悲怀(元稹)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多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拗救)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唯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李白的“月光明素盘”这句,本来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第一个字本该用平,结果用了月字仄,只能把第三个字变成平音,用了明。变成仄平平仄平。保持两个平连在一起,就不是孤平。 我们说过,七言是在五言前面加平平或仄仄。五言的第一个字,等于七言的第三个字,如果七言第三个用错了平仄(用错了平仄就是拗),那么就用第五个字来救。这就是常说的,五言一拗三救,七言三拗五救。 清朝,以纪晓岚为主,动用了3600多人,编著《四库全书》。书中引用了明朝和尚真空的一段文字,“平对仄,仄对平,反切要分明。有无虚与实,死活重兼轻。上去入音为仄韵,东西南字是平声。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这段话是韵诀,对押韵而言的。古人从不把平仄当回事,韵才是主要的。 135不论,说的是句式,135分句不主要,主要的是246韵句必须分明。 隋朝陆法言的《切韵》是没有争议的,包括唐朝人的《唐韵》等都是由此基础而来。所以说,135不论,246分明的说法是有出处的,而不是我们网络所说指的平仄位置。 ②对句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必须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这句就只有前面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一个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叫做犯孤平。那么,就必须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这就是我们上面刚刚说过的“孤平拗救”。 另,“仄仄平平仄”(七律则为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变成“仄仄仄平仄”,(七律则为仄平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则为仄仄平平平仄平)”,即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的平声字,即第三个字(七律第五字)必须变成平声字。所以叫“对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对句第三个字变成平声字,即“吹”救“不”,保持上下句整体的平仄平衡)。 陆游《夜泊水村》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对句第五个字变成平声,“无”救“万”) 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所以对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中的“三”“五”位置上补一平! 出句拗了对句救,这里就要说到大拗和小拗。小拗,是第三个字平仄用错了,这样的可以不救,也可以救。因为3可平可仄,不重要。大拗指的是第四个字拗了,这个不救绝对不行。因此,对句相救又分大拗必救,小拗可救可不救。 (1) 大拗必救,指的是出句平仄脚句型,五言第四字拗,七言第六字拗,必须在对句的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例如: 奉济驿重送严公(杜甫) 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拗救) 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列郡讴歌惜,三朝出入荣。 江村独归去,寂寞养残生。 (“重”字,义从平声,字读上声) 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拗救)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登乐游原(李商隐)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拗救)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五言上句第四字拗了,就用下句第三字来补救,七言上句第六个字拗了,就用下句第五个字来补救。这就是常说的,五言出句四拗三救,七言出句六拗五救。 (2)小拗可救可不救,指的是出句平仄脚句型,五言第三字拗,七言第五字拗,可以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这种小拗可以不救(见前面“平仄的变格”);但是,诗人往往在这种地方用救。例如: 赠孟浩然(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拗救)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从此挹清芬。 送友人(李 白)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未救)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拗救) ③两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对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 我们还是说陆游《夜泊水村》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是既救出句的“万”(对句相救),又救本句的“向”(孤平拗救),所以叫“两救”。 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 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 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 在许多情况下,本句自救(孤平拗救)是和对句相救同时并用的。例如: 与诸子登岘山(孟浩然)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大拗,孤平救)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襟。 喜外弟卢纶见宿(司空曙) 静夜四无邻,荒居旧业贫。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以我独沉久,愧君相见频。(小拗,孤平救) 平生自有分,况是霍家亲! 新城道中(选一,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滴雨声。 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小拗,孤平救) 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葵烧笋饷春耕。 蕃剑(杜甫) 致此自僻远,又非珠玉装。(大拗、小拗、孤平救) 如何有奇怪,每夜吐光芒。 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小拗救) 风尘苦未息,持汝奉明王。 唐人善用拗救的格律,拗救的情况相当常见。宋代以后,除苏轼、陆游几个大家外,就很罕见了。 其实,孤平,救拗,是不太重要的,但是必须要懂得。假如,我们按照规定的正确格式来写,就不会出现孤平,同时没有拗句也不用救拗了。孤平和救拗,只适合近体诗。古体平仄可以不管,所以没有救拗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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