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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相关知识

 ayxmbs 2019-05-30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年度终了

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零余额账户不为零的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常发生零余额账户日终结余不为零的情况,甚至长期保持不为零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在申请支付时(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对收款人的户名或账号没有核实准确,填写有误或简化不当;或因预支款项、商品折让而发生的资金退回;或财政部门发现预算单位支付不符规定,预算单位支出科目有误等原因导致资金退回到零余额账户,而在现有的清算方式下,不能及时将资金退回到国库,从而使资金滞留在零余额账户上。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终的时候应该将余额结转下年,结转下年就记财政应返回额度;也有的地方根据管理不同,年终时直接将剩余额度收回,不进行结转下年。

零余额账户分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和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零余额账户的可用用款额度,或者说可以透支的额度。零余额账户要求每天的账户余额必须为0,不是每个月。

通俗地解释“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

不仅要通过举例子,通俗地解释这2个概念,还要说明实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有什么好处?怎样防止挪用公款和贪污腐败?

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你的拨款并未实际拨到你的实户上,而是给你一个用款额度控制数,需要用钱的时候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申请。

比如说支出一笔工资200完,申请后,你才能够从这个户开支票转200万的工资,零余额账户上会收入拨款额度200万,同时支付工资200万,余额仍然为零。每次财政拨款时只给你一个总的控制数,你并没有拿到钱,钱实际还在国库的账户上呢。

2财政应返还额度,是你年终和财政厅对账时,已经年终决算了,仍然有没花完的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的用款额度,财政没有收回去,同意你下一年继续支出的,或者财政应该给你拨款,但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拨下来,下年初给你拨的本年的用款额度。

年终把余额或或者拨款数记在这个账户的借方,贷方登记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等下年支出的时候,借方登记事业支出或相应科目,贷方登记此科目,账就平了,拨款数也反应在本年了。

正因为零余额用款额度的上述特点,钱并没有打到预算单位的银行实户中,预算单位没有钱可花,所以有效防止了挪用公款和贪污腐败。同时,财政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能够及时监控预算单位的资金用途和流向。

扩展资料: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政应返还额度

零余额用款额度在财政直接支付下,此科目是不是不用做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度终了,零余额用款额度必须清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追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在财政授权方式下是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那财政直接支付方

零余额用款额度是单位报的授权支付计划,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收到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借记:财政零余额用款账户,贷记:拨入专款或拨入经费等(当年指标)、财政返还额度(以前年结余指标),在授权方式下支付费用时:借记:经费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零余额用款账户。财政直接支付不关系此科目,财政直接支付是由单位申请直接支付计划,申请的计划不用做账务处理,然后财政部门凭收款方发票直接支付给收款方的款,借记:经费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拨入专款或拨入经费等(当年指标)、财政返还额度(以前年结余指标)。

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1128日】【字号:小 中 大】

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  雷明勇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预算单位取消了银行存款账户,设立了零余额账户,规范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强化了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收支行为。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在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发现,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零余额账户是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预算单位在收到财政部门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可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单位的资金收付情况。年终零余额账户应无余额。但该局在近年审计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操作不规范,财政知识匮乏等问题,利用监管漏洞,通过零余额账户转移项目资金、大额频繁提取现金,造成财政资金脱离监管,形成公款私存、挪用资金等问题。

(一)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不清零。在审计中有些预算单位年末不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清零。某农口单位年末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出现余额,财务人员给出的理由竟是未收到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所以未做账务处理,导致出现余额。

(二)财务人员记账过错。在对某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在收到财政部门下拨的专款时,财务人员未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进行账务处理,而是直接通过“专款支出”、“拨入专款”两个科目进行对冲,且记账凭证和直接支付凭证金额不符。

(三)频繁大额提取现金存入个人账户。虽然零余额账户具有提现功能,对于大额资金支出财政部门一般采用直接支付功能。在对某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的一些款项通常转入某个人账户,通过对该个人账户的查询发现,有些资金支付与凭证相符,而部分资金又转入了另一个账户,进一步核实发现,财务人员在单位领导的授意下虚列支出后将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单位非业务支出。

(四)把零余额账户转到基本户或其他账户。有的单位掌管大量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部独立进行资金拨付,有的为了资金的使用方便,将资金先拨付到项目部,然后再转回到单位的基本户或其他账户,还有擅自用转账支票直接将项目经费从零余额账户转存单位基本户,以达到随意支配的目的。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对零余额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不甚了解,对政策的掌握不深不透,把零余额账户只理解为字面意思,未真正理解其内涵,财政主管部门业务跟踪指导缺失,导致预算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核销、结转,也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预算单位的利益驱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反情况却是单位领导对财经法规知识的匮乏,认为项目资金到账了就可随意支配,忽视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支出结余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三)主管部门监管缺位。有的单位往往在立项和争取资金上下功夫,注重申请项目资金,而忽视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重拨款轻管理,疏于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客观上也给项目单位挪用资金提供了方便。

(四)支付方式改变。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都明确规定工资支出、工程项目支出、设备采购等支出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但该局在审计中发现,有的预算单位违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按规定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改为授权支付,甚至有的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中转出资金后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完善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办法

(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举办财务人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业务培训班,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熟练系统操作方法,丰富业务技能,增强财务人员风险防患意识。推动预算单位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办事程序。

(二)加强执法执纪观念。加强对领导权力的约束,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机制,重大经济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强化“三重一大”议事机制。增强预算单位执纪观念、守法意识。

(三)加强财政监管力度。财政部门既要拧紧资金笼头总开关也要对拨付的资金进行动态监管,做到财政资金供、管无缝隙结合。充分运用财政监察手段,对预算单位线上线下进行监管。

(四)加快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系统供应商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按照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按制度办理财政资金拨付,减少中间环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比例,减少、控制授权支付额度。

(五)加强对代理银行业务管理。财政部门加紧完善对代理银行的考核机制,制定代理银行资格标准,同时明确要求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额度实行限额控制,确需支付大额现金的,应取得财政授权,以防止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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