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领补贴了吗?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耕地质量,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提升农产品品质,推进广州市畜禽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原广州市农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下称《补贴方案》),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补贴方案》中指出,对广州市范围内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购置使用纳入供货企业的商品有机肥进行补贴,补贴的商品有机肥包括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和液体有机肥料,补贴标准为每吨补贴300元,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 与此同时,为强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决定,对获得中国海关供港澳备案(或注册登记)证书的“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广州市辖区内的备案生产基地购置使用纳入供货企业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提高到500元/亩·年,比基准标准增加200元。 广州市范围内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纳入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 获得中国海关供港澳备案(或注册登记)证书的“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广州市辖区内的备案生产基地购置使用纳入供货企业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提高到500元/亩·年,比基准标准增加200元。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 2、所生产补贴商品有机肥必须以广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沼液)、秸秆等为主要原料(30%以上); 3、所补贴的商品有机肥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号; 4、近两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补贴申请。申请者自主购买核实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后1个月内,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请表》; ②购肥合同; ③种植企业银行账号或种植户个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或种植户个人身份证; ⑤购肥发票。 审核公示。由所在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用户提出的补贴申请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镇(街)农业部门申请进行审核。镇(街)农业部门审核后报送区农业局、财政局。 补贴资金拨付。区农业局根据各镇(街)上报有机肥补贴申请审核结果向区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各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户单位(个人)。 ★补贴政策实行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点击可查看大图) 怎么施肥最有效? 超有用“宝典”话你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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