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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丨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价值为王

 Qrong14 2019-06-05

作者丨靖立坤 王莉 本刊记者

来源丨《中国外汇》2019年第11期


 要点 

银行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出发点应当是客户需求,落脚点是提供价值。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以试点为突破口,于2012年12月正式在北京和上海启动。跨国公司处于银行客户群体的金字塔尖。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涉及境内外两个市场,较长的业务链所产生的高附加值服务,有助于提升银行的综合效益。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银行(特别是中资银行)将其纳入战略性业务。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中国”)是最早参与试点的合作银行之一:2012年“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推出以后,汇丰成为首家协助客户实施此项业务的外资银行;2013年,又率先在国内开展了货物贸易外汇净额结算……由此在该领域积累了对市场发展的深刻理解。《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以下简称“7号文”) 出台后,记者就银行、企业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汇丰中国环球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朱家栋。朱家栋认为,银行在成长的金融市场中为企业提供资金管理方案,会面临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因此对于监管政策的调整,不应只熟识法律法规的字面意义,更应了解其背后的精神和用意。对于业务的发展,他指出,先进的银行组织架构和产品设计,都必须紧紧围绕目标客户群体特点这一核心,银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出发点是客户的需求,落脚点是为客户提供价值——让银行提供的产品融入到企业的日常操作中,实现创造新的价值。银行的产品是满足需求和实现价值的工具,而不是目的。只有认清了这个道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跨国公司分属于不同的行业,且自身发展的阶段也不同,对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需求亦会有所差异。根据这一情况,汇丰中国设计的跨境资金池皆为量身定制,以更好地满足跨国公司全球财务的集约调度,实现对境外投资经营安全性的把握,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汇丰中国环球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朱家栋


《中国外汇》:7号文发布后,我们对部分银企进行了调研,发现大家顾虑最多的一个问题是新旧政策如何顺利对接。对此您怎么看?

朱家栋:新旧政策的过渡确实是业务实施主体面临的普遍问题。敏锐地在新政与市场环境下,先于企业发现商机,先于市场调整自身的服务体系,是对银行综合能力的考验。汇丰中国的客户群体十分信赖我们对于新政所提供的专业化建议,我们也有义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新政的变化;同时,我们也积极调整自身的内部流程,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


《中国外汇》:在将新政落地的过程中,银行要做哪些工作?

朱家栋: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首先是此次新政打破了以往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账户结构不统一的局面,允许境外企业在境内开立NRA账户用于集中管理海外资金。这一点相对之前要求境内主办企业开立IFMA账户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我们正在与客户讨论这样的变化所带来的实际影响,具体分析账户架构变化所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税务和资金归集主体变化带来的影响等,以便能为客户提供基于新政的新方案。

其次是新政规定境内主账户中来源于资本项目的资金可以按照展业原则凭支付命令函直接对外支付/结汇。这一简化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客户在支付方面为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所做的准备工作,也简化了银行的单据审核流程,有利于提高支付效率,优化资金的流转速率。汇丰银行已经针对这一变化调整了内部流程,可为客户提供高效简化的支付服务。

再就是新政要求客户在获得外汇局批复一年内须启动集中管理业务,否则批复自动失效。对于这一有效性的监管措施,汇丰银行也在积极探索自动提醒机制,并正在考虑通过借助人工智能,有效检测客户后续的现金管理活动,以在批复失效之前能提醒客户注意。


《中国外汇》:除了银企之间的沟通外,您认为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吗?

朱家栋:银行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汇丰中国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后,会及时将企业真实的需求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反映,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如这次新政统一以境内参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作为其集中对外放款额度和集中外债额度的唯一指标,体现了以企业资产规模为核心的额度计算方式,并兼顾了企业杠杆率的要求,我们理解,这一变化是结合企业的风险防范,防止其过度借贷的手段。之前已选择投注差模式的企业,需要重新拟定其在新政下的可借入外债规模,从而最大程度地有效使用外债额度,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率和降低其资金成本。

当然,外债计算基础由原先的投注差转变为所有者权益的两倍,对于原先使用投注差模式融入外债并已经提款使用的客户而言,需要其进一步权衡在新的外债模式下是否真需要将之前融入的资金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后再重新借入外债。如果采取这样的做法,可能会给客户筹措还款资金带来较大的压力。对于企业面临的这一困境,我们及时向当地外汇局做了反馈,并建议外汇局对目前的外债登记系统进行一些技术手段的登记调整,在不突破新外债额度且不需要将外债资金进行物理归还的情况下,将原先已做的外债登记更新为在新政下的一次性外债登记,以便利企业在新老政策间能平稳地过渡。通过沟通我们获悉,新老外债的系统登记在技术层面应该是可行的,这将极大地降低新政落地后企业为享受新政便利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缓解企业归还外债的资金压力。事实证明,及时与外汇局保持密切的沟通,第一时间将后续实施操作细节向客户进行宣讲,能提高客户资金跨境集中管理的效率。


《中国外汇》:汇丰的客户遍及众多行业,请结合具体客户情况,谈谈如何为企业设计跨境资金集中管理方案?    

朱家栋:我们有家客户是制造型企业,其资金管理需求呈现出典型的周期性规律。市场好的时候销售收入很高,大量资金归集在国内,需要有效渠道来有效利用沉淀资金;而在境内经济环境相对不利时,企业可能需要境外资金来补充。对于这样不断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境内外资金管理方向的企业而言,跨境资金池无疑是最佳的现金管理方案之一。资金池搭建后,企业可运用境内外关连企业签订框架性合同,这样就可以通过集中外债/对外放款额度,最大程度地调剂境内外资金,而不是受制于某一单一企业的资金调拨额度。通过持续的客户跟踪和了解,我们建议该客户适当增加关联企业的数量,以增加集中外债/对外放款额度,用以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通过适时调整资金池参池企业的数量,优化资金池结构,改善资金集中额度,合理调剂境内外资金。


《中国外汇》:企业在不同发展周期所处的环境和资金管理需求是动态的,如何根据客户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其自身的业务需求,为客户打造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方案呢?

   朱家栋: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对于资金管理会有不同的需求,我们相应提供的也是持续的、不断优化的现金管理方案,以便与企业不断变化、持续发展的资金管理需要实现无缝衔接。

  对于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其资金沉淀一般相对较小,但需要相对大量的低成本资金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银行可重点为企业规划促进资金净流入的资金管理方案。并且通过对境内外资金可获得性和价格的比较,合理相机选择合适的时间窗口,通过境内资金池或跨境资金池融入资金,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对于相对处在成熟期的企业集团而言,其资金一般会相对稳定,但是流转非常迅速且伴有固定周期的特点。银行在为这类客户量身定制跨境资金管理方案时,需要考虑跨境资金流动的周期性问题。如汇丰银行的环球资金管理平台,可以根据客户意愿提供多样化的跨境资金划扫频率,做到每日、每周、每月,甚至每季度进行跨境双向资金划扫,以匹配客户的实际业务需求,降低不必要的资金流转以及由此带来的资金余额的频繁波动,减少由于资金在不同企业间流转而导致的成本支出,包括交易环节可能带来的增值税和跨境环节的预提税等。

对处于现金流非常充裕阶段的企业集团而言,可能更多会与银行探讨如何通过合适的资金管理方案将短期闲置资金输出给境外关联企业使用,以降低集团对外源性资金依赖的问题;亦或是如何将资金归集在集团区域财资管理中心,以便企业司库统一管理集团的资金,提高资金集中度和可视化的问题。


《中国外汇》:目前我国资金池业务是基于委托贷款的法律框架建立的。而在委托贷款环节,跨国公司会面临营业税、印花税、预提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多缴或重复缴纳问题,在设计资金池时如何合理地为企业规避重复税负?

朱家栋:我们在为客户设计资金池方案时,会整体考量税务问题。跨境资金同时涉及境内和境外交易对手所在地区的税务要求,以及双方所在地之间是否存在双边/多边税务优惠协定。这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设计资金池方案必须要考虑的。如境内的资金划扫被视为委托贷款,由此产生的委托贷款利息需要交纳增值税。对此,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资金划扫规则,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从中选择可满足其税务方面考量的方案;在跨境资金池业务中,我们需要合理考虑对手方所在地区和中国的税务优惠规定(如预提税)。如果和中国有税收协定,客户可以充分借助这些优惠规定,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从中选择最优的资金池方案。

另外,主办企业作为中间代理为境内参与企业借入外债,可探索通过“统借统还”的税务安排,减少需要交纳两次增值税的负担。当然,这样的安排需要客户通过合理的资金借贷安排来实现。


《中国外汇》: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合规经营也是题中应有之意。银行在具体业务环节中如何落实“展业三原则”?

朱家栋:合规经营渗透在汇丰的每一个业务领域,而非仅仅存在于交易环节。从与客户建立基本的业务关系起,我们就会持续关注客户的经营发展,包括客户的股权架构、所属行业、业务动态,甚至延伸至主要的交易对手。从中,我们可以基本判断出客户交易的合理性与真实性。当然,我们也会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于客户参加集中运营管理的强制准入进行必要的核查,如核查客户是否属于货物贸易进出口分类等级的A类企业;客户在过去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等。这些都决定着银行是否可以为客户提供相关现金管理活动。除了事前核查,在事中、事后我们也会就客户的交易进行合规审查,对于可疑交易和不符合客户业务特点的交易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跟踪,在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交易单证,力求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符合企业业务特点。

除了展业三原则,我认为银行还应深刻领会新政精神,在业务开展和开拓客户时,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如7号文第十二条规定,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之日起失效。对此,我深表认同。业务固然能给银行带来丰厚的收益,但并不是所有符合准入门槛的企业都适合搭建资金池。

如国内一家民营企业主动向汇丰银行提出要搭建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并在选择资金池方案上做了长时间的考察。但在方案确定并即将开始执行时,我们发现这家企业需要达到的资金管理效果其实用技术更简单、成本更低的跨境放款就能实现。虽然最终企业节省了成本,但作为银行的高阶产品,搭建资金池的前期投入和准备工作十分巨大,会让银行浪费不必要的综合资源。


《中国外汇》:您如何看待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未来的发展?

朱家栋:从银行角度,我们会结合当地法规的不断演变和创新,提出顺乎时代潮流,能够回应客户需求的现金管理方案。从大方向上,我觉得以下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本外币一体化。当前本外币管理政策还存在一些不同之处,增加了企业集中资金运作的成本和障碍。在今后实现本外币自由兑换后,资金集中管理必然要形成本外币融合的局面。

二是数字化和智能化。顺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需求,集中管理需要变得更加迅速和灵活。由科技带来的改变,让企业集中运行管理更加智能化和数字化。不仅仅是对过去的情况作出现金管理的改变,更需要基于当下的企业内部财务状况,智能地微调集中管理方案(如账户架构/额度管理/提示预警),让集中管理为客户提供高时效性的数据,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另外,人工智能可以为客户提供具有前瞻性的预测管理,也是未来可能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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