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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你不可不知的法律风险

 Loading69 2019-06-06

你在微信上转过钱给别人吗?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转账方法很有可能是错的!

拿微信转账截图打印件起诉被驳回

小张是快递员,经常来小琳处取送快递,两人熟悉后互加微信。后来小张在微信上向小琳借款2000元。事后,小琳也没有让对方补借条。

微信转账,你不可不知的法律风险

后来,小张不仅不还钱,还“消失”了。小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后,小张仍然下落不明。庭审过程中,小琳无法提供手机转账的原始页面,只出具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

更麻烦的是,这份打印件上显示的收款人竟然是网名,无法确认是否为小张。小琳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不能孤证定案。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小琳的诉讼请求。

微信上转给好友12万要不回来

孙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多次借给朋友丁先生12万元,没有借条。丁先生迟迟不肯还款。律师看其微信转账记录,丁先生的微信账号是公司名称。

在律师的指导下,孙先生分别在微信、短信里给对方发信息,大致内容是:“丁***,我是***,我在***时借给你,合计***,请你尽快归还。”

丁先生在短信和微信上回复了, 随后,孙先生又在电话里确认借贷的事实,并进行电话录音。

案子从原来的孤证变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孙先生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现在,对方的钱款基本还清。

现实中微信转账金额来源有两类:

1、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卡的流水记录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

2、 零钱提现。一些手机的系统无法显示转出转入对方昵称,仅有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码及“朋友已确认收钱”等字样。仅凭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已收款的“朋友”就是借款人本人.

所以,必须要有微信运营商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头像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目里备注钱款的性质。还可以在沟通中再次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这些情况要注意:

恋人间转账999.99元和1000元的性质可能不同。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何小姐不时会发520元、1314元、999.99元等金额微信红包、转账给男友朱某,并附有爱意满满的语言

分手后,她认为这1.2万余元都是借款,要求朱某偿还。法院审结认定,其中的8304元被认定为借款,一些有特别含义的转款和微信红包则不予认定为借款。

当然,这只是个案,具体情况还要由法院鉴别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红包发错注意:

市民一旦发现使用微信转错账后,应立即和对方联系或请求平台客服帮助协调。 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银行卡明细等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网上转账你得注意以下几点:

1、转账前要确认身份,可通过电话录音或短信等形式核实;

2、网上转账后应及时补借条,同时转账附言要写好;

3、建议尽量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借贷。

提示: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通过微信等工具转账。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是转账前一定要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再进行操作,免得错转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信息由万邦法务小编整理编辑,供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万邦法务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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