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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

 lzh1027 2019-06-09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其中明确,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

在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明确,要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整结果依法落实到村庄规划中。

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

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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