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路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预留和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发展用地问题,会同自然资源部等,因地制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农村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布局,优先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一是统筹土地规划,保障用地需求。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19〕87号),要求各地结合县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等,优化村庄布局。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二是优化村庄规划,落实用地指标。2019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提出,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允许各地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三是加强产业规划,保障重点用地。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注重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规划相衔接,聚焦重点区域,打造精品工程,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在项目建设用地上给予一定用地指标扶持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加强指导,强化支持,引导各地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给予建设用地指标扶持。
三是盘活土地优先支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效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范围,简化审批审核程序。鼓励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土地综合整治,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结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发展乡村产业项目。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三、关于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项目,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降低集体土地交易成本与经营风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升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29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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