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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话南京:方言中的理与趣(三)

 骏马nanjing 2019-06-13

(接上期)

  其实,元杂剧《陈州粜米》中早就有“露马脚”之说,宋代《续传灯录》中还有“露驴脚”的说法。事实上,“露马脚”是与古代用马假扮麒麟的游戏有关。古代节日庆典或祭祀时,往往有一种活动:将描画装扮好的麒麟皮披于马身上做游戏。马脚部分自然很难严密包裹,而一旦包裹不严,就会露出马脚。这一活动唐代已有,不过多以驴子装扮。唐朝张鷟《朝野佥载》中记载了初唐诗人杨炯以“假弄麒麟”作比,指斥“朝士”弄虚作假的典故。

  不仅中国,外国也有类似的故事。19世纪初,英国著名机车制造师斯蒂芬逊参加了一次蒸汽机车比赛。比赛中,一位选手见斯蒂芬逊的机车渐渐赶超,竟将自己的机车驶离轨道,抄近路率先到达终点。正当主办方准备为这位选手颁奖时,主持人发现了机车下面的马脚,原来这个选手利用当时参赛的机车车头和两侧挂着绸布装饰来遮盖住机车的轮子这一特点,用马车伪装成机车来参加比赛,因此,随后赶到的斯蒂芬逊成为比赛冠军。后来,欧洲人也用“露出马脚”一词形容在关键的时候暴露了破绽。

  不管是来源于庆典活动还是马皇后的故事,都是来自民间的智慧,也正是因为贴切百姓贴近生活,这样的词语才更显生命力。

  “露马脚”一词大家耳熟能详,但是“坟亲家”这个词,也许很多人就无法理解了。在南京有这样一种民俗,“墓主”(坟主)在扫墓祭奠时,要顺便带茶点等到“守墓人”(看坟人)家里拜望,对方也留食茶饭,互称“坟亲家”。“坟亲家”即“墓主”与“守墓人”之间联络亲情的相互称呼。

  早在几十年前,南京的城里人一旦去世,家人都要到郊外选择墓地,多葬在一些小山上,是棺木土葬,没有人管理,所以逢清明节上坟,不用交任何费用。上世纪80年代后,山坡上的土地变成了责任田,死者家属看中哪块地方,首先要托人找地的主人沟通,征得对方同意后,才能下葬,坟墓以后就由对方来管理。也有人将坟墓安在山上公共墓园的,但当时的公墓只是一种形式,村里还是将坟墓划片分给村民管理。人们习惯将管理坟墓的人称为“坟亲家”。城里的墓主每年几次到乡下上坟,事先要给“坟亲家”打个招呼,客套一番,然后再由“坟亲家”陪同前往。上过坟以后,还要到“坟亲家”家去稍坐片刻,顺便给点礼物和看坟的费用,一般的“坟亲家”都欣然接受,并不在乎多少。

  有些“坟亲家”,因为收取了坟主一定的劳务费,他们也帮了坟主不少忙。他们平时要保护自己所管理的坟墓不受破坏,春夏季节要锄几遍草,到了清明等祭扫季节,他们要帮助坟主在坟墓上添坟帽,有时坟主重新立碑砌墓,也是他们来完成。

  可惜的是,这些年来,由于公墓化和城市基建,“迁坟”现象越来越多,南京出现了一些“职业坟亲家”,其中不乏漫天要价的。而在许多公墓附近也出现了一群特殊的人,他们一见到准备上山扫墓的人,都会凑上去搭讪。这些人专门在清明节期间替扫墓的人锄草、添坟并收取一定费用,已经成为现代版“职业坟亲家”了。随着社会的变化,有这样的职业出现本无可厚非,但总觉得少了些许人情味。

  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一直备受文化界推崇认可,可是有人认为南京方言“既不讨喜又会得罪人”,因为方言中有着一定的粗话,常常引发外地人的反感。比如二五,南京话里常用来骂人愚蠢,做事不合常理。二五,即“二百五”,或称“半瓶醋”、“半吊子”,指一个人愚蠢,做事违背常识,不合常理,卖弄,犯傻,癫狂等。

  相传,苏秦是战国时的一个说客,他身佩六国相印,一时很是威风,但也结下了很多仇人。后来,他终于在齐国被人杀了,齐王很恼怒,要为苏秦报仇。可一时拿不到凶手,于是,他想了一条计策,让人把苏秦的头从尸体上割下来,悬挂在城门上,旁边贴着一道榜文说:“苏秦是个内奸,杀了他赏黄金千两,望来领赏。”榜文一贴出,就有四人声称是自己杀了苏秦。齐王说:“这可不许冒充呀!”四人又都咬定说自己干的。齐王说:“一千两黄金,你们四个人各分得多少?”四人齐声回答:“一人二百五。”齐王拍案大怒道:“来人,把这四个‘二百五’推出去斩了!”“二百五”一词就这样流传下来。

  还有一说,古代人用银子按两划分,一般五百两是个整数单位,用纸包好,有点像我们把硬币包一包,当时包五百两是为“一封”,而二百五十两就是“半封”银子,因为跟“半疯”谐音,所以以后人们也将疯疯癫癫的人叫作“二百五”,意味半吊子。

  “二五”有时候意思跟“半瓶醋”相近,“半瓶醋”出自元杂剧《司马相如题桥记》:“如今那街上常人,粗读几句书,咬文嚼字,人叫他做半瓶醋。”《红楼梦》六十四回有:“是日,丧仪炫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路而观者,何止数万也。内中有嗟叹的,也有羡慕的,又有一等半瓶醋的读书人,说是‘丧礼与其奢易,莫若俭戚’的,一路纷纷议论不一。”何谓“半瓶醋”?即“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比喻一知半解却好人前卖弄,也叫“半吊子”。

  南京方言里还有一个带二、五两字的词语,就是“五(伍)二带鬼”,一个人做人做事不守规矩,行为出格,品德低下,也有人写作“伍二歹鬼”、“无儿歹鬼”等。关于这个词的来源,那故事就更丰富了。

  据传,宋末元初,有个叫伍二的人在建康府(今南京)的衙门里当差。这个伍二人很正派,当差从来不为私人谋利益,只是相貌极其丑陋,大人小孩见了都会害怕。伍二死后,建康的都城隍文天祥(民间传说,南京都城隍相传为文文山)知道伍二正派却貌丑的特点,命其在阴司当差。因为伍二长得实在太丑,鬼都怕他。伍二在阴司秉公执法,在老百姓中很有口碑,南京民间就形成了“伍二带鬼”这个典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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