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属于民告官的特殊案件,对于代理律师而言,如果接受的是行政相对人的委托,实施对有关部门发起的诉讼,则应当在下面三个关键点上做足准备。其实对于不少行政诉讼类案件而言,代理律师自己往往也能看出案件的最终走向。 一、获得被告享有或不享有相关职权的证据 搜集职权证据是行政诉讼案件准备的第一步。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查行政处罚的合法性问题时首先要关注的也是行政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行政职权。实务中,代理律师可以从当地政府网站或涉案行政主体自己的网站中获得该其权力清单。该清单可以作为其享有职权的重要证据。此外,对于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而言,代理律师可以从其相关证照的业务范围中获得相关职权的全面记载。 二、切忌孤注一掷的做庭前准备 代理律师在做诉讼方案设计及证据搜集时切忌只围绕一个自认为具有胜诉把握的点狂轰乱炸。代理律师应当全面审查行政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事实认定、查处程序及处罚结果等。上述整个行政行为中找出至少三项可作为诉讼方案适用才更能稳妥的处理此类纠纷。 三、研究处罚依据及内容 代理律师要重点研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处罚数额的构成及计算结果。此项工作应当由代理律师做全面推演而非等到开庭时由法院提出疑问而后由行政主体自行解答。实务中不少行政相对人的代理律师往往将重点放在行政违法事实的存在性及程序合法性问题作为案件的焦点,而处罚结果的错误及涉程序话问题同样可以对案件走向起到决定性作用。 代理律师在接受行政相对人委托对行政主体发起行政诉讼时,应当首先在开庭前将上述工作做到位。否则,代理律师将很难对案件作出准确判断更无法通过有效的诉讼方案影响到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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