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思考

 陆水湖畔 2019-06-17

      近日《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个人认为,该意见的提出,是推进各类机构、组织更好地服务保障群众需求的客观需要。推进落实该实施意见,建议结合街道(乡镇)机构职能改革,解决处理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问题。建议整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具有执法职能的站所、分局执法人员力量,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整合基层现有机构和人员,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问题。建议整合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具有审批权限的站所、分局审批服务人员(含协理员)力量,在街道办(乡镇)成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议整合财政、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站所、分局人员力量,成立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财务代管结算中心牌子);建议整合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文化和旅游等站所服务人员力量,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建立基层网格管理和服务平台问题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平台整合智慧党建、基层治理、公益志愿等信息资源和功能,建立完善基层治理数字化综合信息平台;依托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指挥中心,着力构建市民下单、平台派单、单位部门接单、网格员跟单的全链条销号管理机制;整合公共服务供给、公益志愿服务等资源进平台。依托行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资源,建立一张覆盖(市)县、乡(街道)、村(社区)的三级数字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让服务群众的代办事项既能在(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点受理,也能足不出户、在家中就能完成申报事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统一在三级服务站点配备必要信息采集设备,推广信息采集数字化,大力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

     四是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和街道倾斜,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问题。优先保障和充实街道(乡镇)一线工作力量,鼓励从上往下跨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根据基层对人才的需求,按编制员额及时足额补充人员,制定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的街道乡镇)。深入推进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加大从市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乡镇任职挂职的力度鼓励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从上往下跨级到街道(乡镇)接受在限定总额的情况下,赋予街道乡镇)对网格员、协理员的聘用、管理、考核权。

      五是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问题。建议着力理顺市(县)直部门与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对接、考核评比、机构设置等关系,切实为基层减负。凡是应当由市(县)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需要委托或转交街道(乡镇)的,必须先征得街道(乡镇)同意,并按程序报批;委托或转交社区(村)的,必须先征得社区(村)同意,并报经街道(乡镇)批准后,与社区(村)签订相关协议,按“费随事转”要求落实有关费用。上级部门不得以分解下达任务指标、签订“责任状”、检查考核等方式,将自己的工作责任转嫁街道(乡镇)。结合主题教育,自上而下,对针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示范创建、评比达标、检查考核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严禁对基层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对口设立机构、加挂牌子和制度,已有的一律取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