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两件事:一是怕税务机关找上门,二是怕控制权丧失。 前者有牢狱之灾的风险;后者会有“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的窘境。 “把孩子养大,叫别人爹”的事情时有发生,俏江南的张兰、真功夫的蔡达标就是经典的案例。 股权架构作为企业的顶层设计,如何设计大有文章,一致行动人计划、投票权委托、AB股权架构等,都是企业家感兴趣的内容,也是企业家内心最脆弱之处。 回归本文正题,如何通过0.1%的股份100%控制企业呢? 下面商道君讲一讲常见的四种方式: 1、 多层级控制通过合伙企业100%控股有限公司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英文是General Partner,简称GP。 有限合伙人英文是Limited partners,简称LP。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通过合伙企业100%控股有限公司 创始人持股0.1%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而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LP)持股99.9%。 因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有管理权,而有限合伙人没有管理权,只有分红权、增值权、收益权。所以普通合伙人是绝对掌控该合伙企业的。 那么,有人会担心该合伙企业如果赔钱了,自己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债权,自己不就要把自己的钱赔进去吗? 其实,不用担心这个,因为一般顶层设计,都不会把该合伙企业拿来直接做业务。 因此就会避免这种事情。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100%控股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实现对这家公司的100%的控股。 例如马云作为GP控制蚂蚁金服: 蚂蚁金服有限合伙 任正非作为GP控制华为: 华为有限合伙 2、通过协议控制主要是《委托投票权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 《委托投票权协议》 就是股东自愿把自己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其他股东的协议。 而他自己的分红权、收益权不会受到影响。 前面商道君讲过这个。 下面是这篇文章链接: 《一致行动人协议》 就是部分股东达成结盟关系在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如果几个签协议的股东意见不一,就要和“带头大哥”保持意见一致。 《一致行动人协议》其实就是在股东大会里面单独设立一个“小股东会”,结盟获取更大的投票权。 前面商道君也讲过这个。 下面是这篇文章链接: 3、 控制董事会股东 股东就是开公司掏钱的人,是企业的所有者,简单地说就是老板。那么,一个公司如果有多个股东,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最具有契约精神的解决方法就是用股份说话,谁掏的钱多,谁占的股份多就听谁的。 专业地说就是投票。 当然,这个投票不是按人头算的,是按参股比例计算的。 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投票超过三分之二,也就是超过66.6%,就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里面可以规定公司各个股东的投票权,注销解散公司,融资、并购等重大决定。 投票超过二分之一,也就是超过50%,就可以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了。 再说说董事。 什么是董事? 比如说一个公司有5个股东,他们都不在一个地方,开股东大会不方便,怎么办? 那就选出代表来开会决策日常事务。 这个代表就是董事。 也就是说股东可以提名、任免董事。 董事会 董事们一起开会,这就是董事会。 董事会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一般董事都不是终身制,有固定的任期。 在董事任期届满之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 董事会面对重大问题,出现不同意见的时候,怎么办? 还是最简单的方法:投票! 不过与股东会不同的是,董事会投票是按照人头来算的,一人一票。 所以,一般来说大公司的董事会都不会是偶数个,而是奇数个。 比如5个、7个、11个。 这样的好处是不会出现投票相等的情况,如5票对5票,这样更方便决策。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作为阿里的核心骨干层,可以提名董事,董事又决定了董事会,所以马云牢牢控制了阿里巴巴。 4、AB股、超级AB股AB股 AB股 大家知道AB股就是讲普通股分为A类股和B类股,A类股1股1个投票权,B类股1股可以10个、20个投票权。 刘强东就是通过AB股掌控京东的。 京东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享有1票表决权。 而B类普通股股东有权享有20票表决权。 刘强东共持有京东2520万股A类普通股,以及421,507,423股B类普通股,占总股本的15.5%,以及投票表决权的79.5%,从而牢牢地把京东掌控在自己手里。 这个还只是普通的AB股。 是不是就一劳永逸了呢? 不是的,AB股是有局限的。 同股不同权的设计框架里,稀释股权获取资本,就等同于稀释投票表决权,当需要资本的时候,表决权还是会被稀释掉,稀释了就等于控制权被剥夺了。 超级AB股 一个超级AB股。 史玉柱持股0.02%掌握控制权: 巨人网络超级AB股 巨人网络以305亿元收购境外游戏公司Playtika。 史玉柱的巨人香港持股0.02%,拥有超级特权,除了下面特别事项外,其他事项巨人有100%的表决权。 特别事项指的是企业收购、并购、重组、解散破产等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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