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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书法的底色:媚趣

 北京老伍 2021-01-05

编者按:“媚”作为一个书法审美概念自古有之,但被社会所普遍接受则盛于魏晋。魏晋时期士人“尚媚”的独特风习和当时流行书风中的以“媚”为宗都使“媚”成为该时代的审美标签。事实上,王羲之书法“新体”中“媚趣”对中国书法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纵观整个书学史,“褒媚”与“非媚”的争论可谓贯穿中国书法发展历程。然而, 将“媚”作为褒义的审美、用于书法品评,并将其予以倡导则始于魏晋。这一时期书法家们独特的风格追求和敢于打破传统的书学观念使“媚”真正成为书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审美范畴。魏晋时期人们追求“媚”的独特社会风气,以及当时流行书风中的“媚”,都可窥知王羲之所创“新体”书风中媚趣的源流。

魏晋时期,士人尚媚成为独特的社会风气,与“媚”相关的奇闻逸事流传甚广。 据史料记载,当时人喜欢追捧肤白貌美的男子作为楷模,名士都有涂抹胭脂水粉的习惯。

《军师联盟司马懿》之驸马何晏 剧照

例如“看杀卫玠”一词是说天生体弱的卫玠因风仪秀美,被爱慕者围堵得寸步难行,最终竟被活活累死而获得的美誉。相传只要潘安出游,便有女子朝他的车扔鲜花水果,以表达爱慕之情。因写了《三都赋》而闻名洛阳城的名士左思,效仿潘安出游,却因长相不及潘安竟被人扔石头甚至吐口水。再例如,庚亮犯了叛乱死罪,却因其风姿绰约、风华绝代,竟使陶侃心生仰慕,成为至交好友,庚亮从前放纵犯下的纠葛也一一化解、随风而去。

魏晋士人对“媚”的追求近乎病态,这其中必然有着社会学因素。时局动荡,政治黑暗,朝不保夕的生活让魏晋名士们生活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社会环境中,在这样极端压抑的生存状态下,生命的悲剧意识促使他们去思考什么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因此,魏晋士人对“媚”的极端追求的背后,实则是对礼法、王权的反叛和怀疑。

儒家学说的道统信仰观念极大地压抑了士人的人性。而汉末时崩坏的礼乐制度 和残酷的生活环境,又迫使士人重新思考何为人生终极意义。在这种朝不保夕、世事无常的生存状态下,士人的生活变得更加务实,执着于追求生的享乐,试图挣脱精神枷锁。

此时的儒学思想显然已经沦为虚无、不实际的人生理想,儒学地位的动摇成为必然。名教礼仪、道德思想,已被唤醒麻木心灵的魏晋名士迫不及待地想要打破这一切,从儒学道德思想中解脱,在精神上得到彻底的自我解放。

《世说新语》 中运用了大量片段描述了魏晋士人自由的生活方式与任性的处事作风。如以酒为名的刘伶,有时曾脱衣裸形于室内,面对别人的讥笑,竟然说:“礼岂为我辈设也?”反映了儒学正面临全面危机的紧张局面。

这种生活方式与思想上的变化不仅存在于魏晋士人阶层,藏于深闺的底层妇女也鼓起了勇气,与“妇德”“妇言”相抗衡。这一时期,女性自我意识的局面不断扩大,妇女们不仅在衣着、打扮方面更加大胆与随性,并且崇尚自主、开放、洒脱的恋爱观与婚姻观。然而,由于时代与自身的局限,她们并未达到真正的经济、政治独立,但是她们敢于挑战传统、解放自我的革新精神依然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

在这样一段特殊的历史中,魏晋名士们把优雅的仪容和潇洒的气度看得比生命 更重要,就这样形成了“魏晋风度”。而对“媚”的追求也成为“魏晋风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为何士人们会热衷于阴柔的“媚”呢?

首先,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士人喜欢以“佳人”自喻的现象是一直存在的。在士人眼中,“佳人”的美好外貌可以代指才华和美德,在怀才不遇的境遇下还能产生“美人迟暮”和知音难寻的失落、怅惘。这种修辞倾向在我国传统文学、书法绘画中都有所表现。例如屈原有用香草、花卉装饰自己的习性,便也是出于此种缘由。

其次,男人模仿女人打扮自己,或是追求女性的阴柔美,实际上是一种旨在表达自身觉醒和反叛的“反行为”。魏晋名士放浪形骸,他们做女性化的装扮,穿奇装异服,对媚态极端追求,这是魏晋士人“反行为”的表现,也是魏晋的名士风范。

如果说个别人的“反行为”是个别阶层孤寂心灵的直观体现,那么他们的“反行为”能够被社会所赞同、追捧甚至效仿,则可以说是社会自身出现了问题。不过,对于男性之美而言,“媚”或许稍嫌病态,对艺术而言,却并非如此。

“媚”是“魏晋风度”的一部分,“媚趣”则是“魏晋风度”在书学中的具体表现。

魏晋书学中“媚”的产生和士人阶层的生活状况密切相关。这些放弃追求功名的士人们,整日诗酒作乐,远离世俗琐事,他们创作的书法题材、审美倾向也与此相关。此时期流传至今的作品和文献都表明,魏晋名士独爱柔媚书风,大胆突破传统桎梏,将女性独有的妍丽之美与书法相融合,形成独特的“媚趣”,在中国书法史上独树一帜。

笔者在此梳理了一些当时人对魏晋时期书学产生“媚趣”问题的相关表述:

  • 西晋阳泉《草书赋》云:“其布施媚, 如明珠之离陆。”

  • 南朝宋明帝品藻王献之:“字画秀媚, 与父俱得名。”

  • 虞和《论书表》评价王献之书法:“献 之始学父书,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 殊相拟类,笔迹流泽,宛转妍媚,乃欲过之。”

  • 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评价王献之:“善隶、藁,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

  • 南朝梁萧衍则又如此评价羊欣的书法:“羊欣书似婢作夫人,不堪位置,举止羞涩,终不似真。”

  • 南朝齐王僧虔《论书》云:“郗超草书,亚于二王,紧媚过其父,骨力不及。谢综书,其舅云:‘紧洁生起,实为得赏。’至不重羊欣。欣亦惮之。书法有力,恨少媚好。《辱告》并五纸,举体精隽灵奥,执玩反复,不能释手。虽太傅之婉媚玩好,领军之静走逖合绪,方之蔑如也。”

王羲之、王献之父子

研读上述材料,可见“媚趣”已经成为魏晋时期的主流书风。人们不仅对“媚”的审美态度予以肯定,还将它作为品评书法的准则。以此为标准,得到赞誉最多的便是“二王”父子。王羲之、王献之作为士人阶层中的精英,其身份上的优越也让他们的艺术主张更容易成为社会潮流。

魏晋士人敢于冲破传统的书学限制,将“媚趣”融入书法中,是必然现象,具有不容忽视的美学意义。

王羲之在书学上的贡献自然也于此。相关文献表明,正是王羲之创造了有别于前贤的“新体”。王献之生活的时代,士人之所以爱以“媚趣”来玩赏书法,在于较之以往“成教化、助人伦”的道统观以及工具意识,书法开始真正成为独立的艺术创造行为。

王羲之《游目帖》

在带有人性觉醒意识的“魏晋风度”的激发下,书法已然摆脱了原先的发展态势,并开创了一个新格局。此时的书法不再是单纯的书写工具,已然成为士人阶层展现才华和个性、抒发情感和主张的最佳载体,也是他们精神的栖居之地。“多元化”是这一时期书法创作发展趋势的代名词,楷书、草书、行书等多种书法体百花齐放,让艺术表现进入强盛时期。

魏晋书法中以媚为宗的审美倾向在中国书法美学发展史中有重要意义,“媚”和“媚趣”成为魏晋士人日常生活和书学审美中的独特美学特质。

特殊的社会环境造就尚媚的社会风习,痛苦压抑的士人阶层通过对“媚”的追求 来解放本心,让禁锢的灵魂得到自由的栖息之所。“佳人自喻”的文化现象自古有之,无疑在魏晋时期达到一种极端追求的境地。士人们对“媚”的追求不仅体现在外在的向“仙人”的靠拢,还体现在精神文化层面, 例如书风上的“媚”。

王羲之《远宦帖》局部

王羲之所创“新体”中的媚趣,也必然有着社会环境影响这一因素,而书法的尚媚现象成为魏晋书风的普遍审美,甚至在中国书法史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则与“二王”自身社会地位与个人艺术境界也有着必然联系。

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记载王羲之评价其所见的名家墨迹时,称:“顷寻诸家 名书,钟、张信为绝伦,其余不足观。”由此可见王羲之对自身书法造诣的自信,同时也可推知王羲之对钟繇、张芝书法的推崇,应当从中获益良多。

钟繇小楷《宣示表》单字

钟繇以楷书闻名于世,并体现出一种“媚”的审美趋势。初唐书学理论家李嗣真曾这样评价钟繇的楷书:“纵任轻巧,流转风媚,风健有余,便媚闲雅,谅少俦匹。”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被李嗣真称作“四贤”,这一称呼基本能够反映出这四人的书法风格在初唐时期的地位和影响。

同时,李嗣真这样看待“四贤”之间的关系:

  • “钟、张则筋骨有余,肤肉未赡;逸少则加减太过,朱粉无设。同夫披云睹日,芙蓉出水,求其盛美,难以备诸。......右军正体如阴阳四时,寒暑调畅,岩廊宏敞,簪裾肃穆。 其声鸣也,则铿锵金石;其芬郁也,则氛氲兰麝;其难征也,则缥缈而已仙;其可觌也,则昭彰而在目,可谓书之圣也。若草、行杂体,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瑜瑾烂而五色,黼绣摛其七采。故使离朱丧明,子期失听,可谓草之圣也。......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如丹穴凤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成。”

王羲之在初唐之时已成为冠有“四贤”美称的书圣,皆因唐太宗的推崇,上述引 文中犹如神话的褒奖也由此而来。仔细分析后可知,李嗣真认为钟繇、张芝虽有“筋骨”,但“肤肉”稍欠,王羲之则是“加减太过,朱粉无设”,但他的正书却已经是“得四时之阴阳”,堪称完美,行草更是“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王献之的书法虽好,但和他的父亲王羲之相比仍然稍显不足。

这种对王羲之的赞誉达到极点的特殊现象,体现出初唐时期“尊王”的特殊文化语境。虽然人们对艺术的审美取向势必因人而异,不存在尽善尽美一说,但由此更加体现出王羲之在魏晋乃至初唐时期极高的艺术地位。

当我们研究时人对王羲之的赞誉话语时,经常能够看见与“媚”字语义相近的词语,例如“肤肉”“氤氲兰麝”“缥缈而已仙”等,都带有脂粉气。

魏晋时期的名士多效仿仙人来装扮美化自己,而仙人的仪表中便有女性媚态,如《庄子·逍遥游》中所述:“肌肤若冰雪,绰约如处子。”王羲之在当时便被世人奉若“偶像”,是争相效仿的名士楷模,作为魏晋最具代表性的书家,其书法作品中的“媚趣”必然也成为名士追捧、临摹的对象。

王献之小楷《洛神赋》局部

王献之曾对王羲之说道:“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顿异真体,今穷伪略之理,极 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也,大人宜改体。”可见,王羲之创造“新体”是为了突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的审美缺憾而做出的“改体”。而“新体”正是王羲之具有极强创新意识的草书、行书或行草杂体,这种创新使王羲之的书法突破了传统书体的束缚,达到飘然若仙的审美境界,“媚趣”正是他“新体”书法的审美标签。

对于魏晋时期书法中出现的“媚趣”现象,至少从唐代中晚期开始,世人已经对其有了较为公允的认知。然而无法改变的是,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二人的书法风格在其所处的时代开始,无论是赞誉还是诋毁,都已经产生了深远影响,二人书法中所展现的“媚趣”已然成为魏晋时代书风的审美标签,构成中国书法史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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