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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庆看门诊,哪些能报销?最高报销多少……今天为你一一解答!

 肖国忠j6kc2qze 2019-06-21

看门诊,

哪些内容能报销?最高报销额多少?

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

……

关于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的问题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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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待遇问答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哪些内容?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两类:一是普通门诊,二是特定病种门诊。

普通门诊支付范围及标准?

普通门诊待遇的支付范围:

①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

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目录;

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普通门诊待遇的支付标准:

①职工医保参保人发生的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办法为:支付比例为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 200元,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②居民医保参保人发生的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办法为:支付比例为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50元,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③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选定的已按规定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每次报销一般诊疗费7元,纳入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

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初级包内属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支付范围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范围,并纳入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签约的家庭医生所在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与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致方可报销。

⑤纳入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医保报销标准为3元/人/次,不纳入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

特定病种门诊包含哪些疾病?

报销额是多少?

目前我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的病种25种,各病种报销限额见下表,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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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特定病种门诊无起付标准,指定目录范围内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在职的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1%;退休的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3%,治疗恶性肿瘤、尿毒症及重型地中海贫血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90%,治疗恶性肿瘤、尿毒症及重型地中海贫血再提高5个百分点。特定病种门诊转诊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参照市外住院规定执行。

患有多种特定病种

门诊病的怎样申请?

患有多种特定病种门诊病的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有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有,参保人特定病种门诊每年支付总金额,列入医保年度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范围,即每个参保人每社保年度特定病种门诊统筹支付金额与住院费用统筹支付金额之和,不能超过我市规定的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哪些门诊医疗费用不属我市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①参保人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未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③在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④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

⑤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⑥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⑦参保人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哪些门诊部或医院

可以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享受门诊待遇须在肇庆市公布的具有相应资格的门诊部或医院就医,具体名单可到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

温馨提示

上述政策内容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本宣传资料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另外,

给大家带来一则好消息——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募

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啦!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领域的监管,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肇庆市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肇庆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10名。

社会义务监督员要求

1、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3、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政风行风建设,愿意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

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采购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及医疗保障行政机关人员近亲属除外。

凡受聘为肇庆市医疗保障

社会义务监督员的

你可以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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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受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聘任,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1、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政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

2、监督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情况,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情况,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等问题线索;

3、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及其委托的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意见;

5、承担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肇庆市新园北路8号1楼)办理报名手续。

2、网络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登录邮箱(jgk2322872@163.com,密码:jgk123456)下载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zq2322872@163.com。

来源:肇庆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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