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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军丨学术出版与学术研究

 昵称m5Gu5 2019-06-22

学术出版与学术研究

文/薛军

*文章整理自薛军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发表于”2016年第二届北京大学法律图书宣讲会“演讲录音。

欢迎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各界朋友,大家下午好!北大法学院也是今天这个活动的发起者和参与者,但蒋老师盛情邀请我参加这个活动时,要求我不是以所谓的官方身份,而是以作者和读者的身份来参与。但在一件事情上,我还是要动用一下我们法学院的名义。蒋老师已经正式地,如同罗马人订立要式口约那样,做出了一个正式的承诺,承诺从2016年开始,北京大学出版社,每出版一本法学新书,都要赠送一本给我们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收藏。这是一个美好而且厚重的馈赠,不仅因为它关乎学术,还因为这是一个没有设定有效期的允诺。如果蒋老师一定要设定一个期限,我想应该至少是一万年。

对于这份大礼,我谨代表法学院的老师与学生,满怀感谢之意,郑重接受,并希望您全面履行自己的承诺。

就个人而言,我跟北京大学出版社一直有非常良好的合作。几年来,每到9月份新生入学的时候,我都要应蒋浩老师的要求,冒着被楼长驱逐的风险,到法学院新生宿舍去发放北大出版社的宣传材料。我的《批判民法学的理论建构》一书在北大出版社出版,得到了蒋老师的大力支持。他不仅不要资助,而且支付稿费,完全是最惠国待遇。我平时也大量购买北大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图书。我一直认为,读书人对学术的支持,除了读书之外,还包括买书。就以上各方面而言,我和北大出版社之间,似乎已经实现了一个学者与出版社之间可能存在的最全面,最完美的合作。

但这其实仍然不够,甚至根本没有触及学者与出版社之间的关系的最重要、最核心的层次。而这也是我今天想要跟大家交流的主题:学术与出版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我的观察,在我们国家,学术研究和学术出版之间的那种健康、良好而且富有建设性的互动模式,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我们的绝大多数出版人,其实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出版者在一个国家的学术生态体系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样一些问题开始我们的思考:学术作品的出版者,在当下中国,究竟能不能够引领学术研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出版者怎么来引领学术研究?学术著作的出版者是否能够在追求学术品质的前提下,同时也获得良好的商业效益?

毋庸讳言,最近10多年来,学术出版品格的下降是一个普遍的令人担忧的趋势。这一现象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在很多高校与学术机构的学术评价体系中,论文的地位其实高于著作。前者是硬通货,而后者则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这当然是不正常的,但又是可以解释的。因为现在绝大多数的学术期刊,都逐渐建立了规范化的审稿机制,以确保其发表的论文的质量。虽然仍然存在各种问题,但至少学术论文的发表是竞争性的,有实质性的筛选机制。但在著作出版这一块,很多人的感觉是,只要有资助,出得起买书号的钱,基本上就能够出。

就个人经验而言,我经常应一些杂志的邀请,担任论文的匿名评审工作。但出版社邀请我去评审一本书稿的事情,似乎不多。根据我的了解,现在不少出版社与某些法学院,签一个框架性的出版合作协议,一次性收取出版资助若干,然后就放手由该法学院决定出版选目。这种合作模式之下,对出版物的学术评价其实是没有的,出版社几乎沦为与印刷厂相同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学术著作的地位不如学术论文,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说这些,我当然不是站在一个道德制高点上批评我们的出版人,为了经济效益放弃学术性的追求。生存是每个人都面临的压力。这种压力,往往会让许多崇高的学术理想跌落凡尘。在这一点上,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并不比出版者高尚哪怕是半毫米。

我想强调的是,在中国的法学出版领域,可以而且应该出现哪怕是为数不多的精英出版社。这些精英出版社是一个健康的学术生态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可以参与推动学术的有效积累和发展,他们能够界定中国法学研究所达到的高度。

不仅如此,更加重要的是,中国法学领域的精英型出版社的缺乏,在我个人看来,恰恰是中国法学学术研究中的许多积弊长期存在,得不到改善的重要原因。为什么法学研究领域存在许多低水平重复的所谓研究成果?为什么学者喜欢扎堆追热点?为什么学界无法真正推进学术评价中的代表作制度?为什么看上去法学学术研究一派繁荣,真正去看看,却没有什么有效的积累?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都与精英型出版社的缺位有关。

在进一步说明学术与出版的关系之前,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对于国外,具体来说就是我曾经留学的意大利的法学学术出版的一些观察和体会。因为我只关注了意大利法学领域的出版情况,所以我不能确保我的观察对于其他学科同样成立。好在我们今天所关注的也恰恰就是中国的法学领域的出版。

总的来讲,通过对意大利法学领域的精英出版社的观察,我个人认为,出版能够引导学术,出版也必须要去引导学术,而且高质量的出版,能够在保障学术性追求的前提下,获得非常好的经济效益。

举几个实际的例子。意大利的Giuffre’出版社位于米兰。大概从上个世纪1950年代左右,它推动出版一种特殊的学术作品叫作《法学百科全书》。这个百科全书跟我们所想象的那种厚厚一大本,每个词条一两千字,没有一个注释的入门普及性质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它每个词条都不是几页,至少要大几十页,有的甚至是三四百页的大规模的词条。词条中必然附带着对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相关学术资料的全面梳理,非常详细的论述。这些词条往往是由相关领域最顶尖的专家所撰写,被认为是权威学说的体现。Giuffre’出版这套书,不温不火,坚持不懈地出了六十多年,到现在已经出版了80多卷,可谓皇皇巨著,灿然大观!

这套法学百科全书的学术质量以及学术声誉,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呢?可以这么说,意大利的任何一个法学院的图书馆,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任何一个法院,都必然购置着这样的一套书。意大利的学者、律师和法官,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看看这套书中的相关词条是怎么说的。对于学术研究者而言,如果不以这套百科全书中相关词条,作为对相关问题研究的入口,是被认为不符合学术规范的。当然,你可以不同意词条撰写者所表达的观点,但你必须在其基础之上,弄清楚他说了些什么,然后再往前走,这才会被认为是一个有意义的学术贡献。

我个人在意大利读书接近5年,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阅读和消化相关词条的内容,因为我的意大利的老师与朋友都或明示或暗示地告诉我,这就是通向这个国家的法学的不二法门。

虽然不明说,但大家都知道,能够被邀请来撰写相关词条,基本上等于在学界获得了一种不言而喻的承认:你在这个问题上是首屈一指的专家,在这个问题上,你有资格作为代表来展示意大利学界所达到的水准。

另外一个例子是位于Bologna,也就是欧洲最早的大学诞生地的博洛尼亚的Zanichelli出版社。这个出版社倾力推出了一套意大利民法典评注书(CommentarioScialoja-Branca)。这套评注书,以法典条文为单位,汇集学说与判例,论述绵密而且细致,经常是一两个条文对应的就是几百页的评注文字。这样的大规模的评注书的出版,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学术出版工程。它需要出版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一旦成型,就一举奠定了该出版社的精英出版社的地位,成为其金字招牌。一般来讲,意大利的法官也好,学者也好,律师也好,往往认为这个学术评注书中所表达的观点,是真正意义上的靠谱的观点,是严格意义上的主流学说。就其在现实中的接受度而言,毫不夸张地说,我曾经到访的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任何一个法学院图书馆,甚至任何一个法学教授的书房,都把这套评注书放在最醒目,最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因为这套书的确是最频繁地被参考的书。

那么哪些人才有资格进入评注书作者的行列呢?毫无疑问是那些被认为,在相关领域做出了最深入研究的,因此也最具权威的学者才具备这种资格。我曾经就此与我的导师做过深入交流。他告诉我,那些Zanichelli评注书系列的作者,往往都要有几本相关领域的专著作为支持,才有可能被邀请就相关条文撰写评注。这就如同必须有大量的学术成果的支持,才可能成为Giuffre’的《法学百科全书》词条的作者,是一个道理。精英出版社就是这样的高端和挑剔。如果条件不成熟,就某个主题,它宁可等上10年,等到真正意义上的专家的出现。

面对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讨论的是:这种具有高度精英色彩的出版机制,对于学界意味着什么?它对于学术研究会产生什么影响?

这就是一种通过学术出版而形成的学术筛选机制和学术评价机制,这就是一种无形的,但实实在在的学术规训机制。

真正意义上的精英出版社,其实就是通过竞争性的纳入和排除机制,来设立一个评价标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中国法学界也有一套类似的法学百科全书或者法学评注书,在持续不断的出版之中。并且如果学界都认为,成为这套书的某一个词条的撰写者或者条文的评注者,是一种最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认可和荣誉,那么毫无疑问,在这种体制下,学者们从其学术生涯的一开始,就会倾向于选定一些具体的问题,精耕细作,做持续深入的研究。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能在将来被认为是某一个问题上的权威学者,才可能成为百科全书的某一个词条的撰写者,才可能被精英出版社邀请撰写某一个条文的评注。

虽然可能一辈子只研究了几个具体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其实这是一种高效的学术积累机制。因为它尽可能地消除了一些低水平的重复,引导科研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因为你不可能期待,凭着有限的阅读和自以为是的灵机一动,能够在学术上与那些针对相关问题已经研究了很多年的人一决高下。学术上的投机心态会让位于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精神。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一个相对具象的标准,它会反过来逼着所有的研究者不断思考一个问题:我在学界的安身立命之本究竟是什么?我希望学界拿我的什么成果来界定我?什么是我的贡献?在这种意义上,精英出版社的精英出版项目,恰恰起到了一种引领和评价的作用。这是一种非正式的,但又相当客观的学术评价参照物。大家心照不宣,但都心知肚明。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宣扬,意大利的法学学术的出版都是如此高度精英化的。事实上,在任何国家,包括意大利在内,所有的出版都分为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类型。意大利也有大量的基于学院资助而出版的学术著作。意大利也有大量的出版社没有什么节操,粗制滥造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意大利有一些精英性的出版社,他们在推动和组织着一些伟大的精英性的学术出版项目。这种形态的出版,构成了其学术生态的重要环节,引领着其学术界的品味和风气。正是这些精英出版社,守护着这个国家的学术和文化的底蕴。

那么我们呢?

其实我们曾经以及现在同样不乏精英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等等,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我所指的精英出版社。但最近几年,情况似乎变得有些糟糕,精英出版社有些把持不住的感觉了。商务印书馆尤其明显。但这里不是谈论他们所面临的问题的时候。退一步讲,即使把上述出版社看做是某种意义上的中国的精英出版社,他们的法律出版恰恰是其最薄弱的领域。其实我想说的恰恰就是这一点:中国在法学领域的精英出版,由于历史原因,事实上还没有建立起来。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虽然的确出了一些好书,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学领域的精英出版社,或者出版项目并没有形成。

事实上,自回国以后,在很多场合,我一直鼓励一些很优秀的,从事法学领域出版事业的朋友,期待他们组织一些大规模的,真正精英化的,具有高度竞争性的法学出版项目。这些项目可以是著作系列,可以是百科全书词条系列,可以是评注书系列,可以是教材系列,可以是案例研究系列,但无论如何,相关的出版必须培育无可置疑的学术性的声誉,必须依赖于严格意义上的专业评审,必须超脱于出版资助之类的功利性的考虑。

当然,我也理解其中的难处。资金的压力,利润的问题,效益的顾虑,都让法律专业的出版人顾虑重重。当然,最大的瓶颈仍然在于中国法学学术的积累,也许还不足以支持哪怕是启动这样的出版项目。但,有意义的事情总是需要一个开端。不开始做一件事情,你永远不可能知道是否可以做成。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对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法律学术出版抱有特别的期待。作为大学出版社,最应该,也最有条件走精英出版社的路线。在英美世界,类似于哈佛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这样的出版者,毫无疑问是高度精英化的。中国也应该有这样的大学出版社。北大出版社应该有勇气担负起这种历史的责任。

我相信,我已经向在座的诸位朋友勾勒出了一个宏大的理想,作为一个法学领域的出版人的理想。我们可以慢慢尝试,哪怕首先从具体的出版项目开始,通过严格的学术出版机制,来引领和规训法学学术研究。

我期待,北京大学出版社,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在精神气质上,能够像牛津大学出版社、哈佛大学出版社这样的一些顶级精英出版社一样,出版一系列让所有的人,都觉得像泰山北斗一样绕不过去的伟大法学作品;能够让法学领域的学者,认为在北大出版一本书,是一种至高的学术荣誉;能够让北大出版的法学图书,成为外国同行观察、了解中国法学界的窗口。到了那个时候,出版者终将体会到自己在学术共同体中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

我坚信,优秀的学术出版家,不是为别人做嫁衣,而以自己的方式,参与着学术的生长,传承着文化。优秀的图书编辑,沙里淘金,慧眼识英雄,为大众贡献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创造着最可贵的价值。

以上就是我对在座诸位出版行业的朋友的期许,也是最良好的祝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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