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赵妙果连载:无为的根本在于和谐

 道德经学用 2019-06-23

《道德经第17章分享暨六月平衡月祝福》连载1

六月是“无为月”

现在我们进入无为月,“无为”有乘势待时、事半功倍的效能;“无为”就是要遵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生命规律、自然法则。

在“人法地”中老子强调:作为公民,首先要遵守国家、社会、地方的法规法则。

在“地法天”中“地”如何效法天呢?《道德经》很明白地告诉我们:天对于万物而言,“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老子把天长地久的生命秘密在此大白于天下。天地只管生长、化育万物,她没有自私的目的,也没有对立条件的要求,更没有利害是非等功利的作用——她只有施舍和给予,没有要求和索取,万物从她而生、从她而灭,这都是自然的现象。

她不辞劳苦地创造、平衡天地万物,可是她不居功、不自恃、不占为己有,所以人只有效法天地大公无私、仁慈的精神,才能造就自己伟大生命的无限永恒。

“无为”就是大功告成,诸事办妥,老百姓都认为我本来就是这样做的。“无为”是符合道的“太上”治理方法,其根本在于和谐,和谐是自然的本质。

现在人们说到“和谐”的时候,往往是指人为的和谐或看得见的和谐,其实“和谐”来自于本性,来自于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来自于与外界相互作用的规律。

就事物的本性和规律而言,它们都是在事物背后隐藏着的,是隐藏着的和谐。所以说“隐藏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重要”!

赵妙果于2019年06月01日,第483天(作者授权代发)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