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慎重考虑的几个问题

 雨送黄昏xzj 2019-06-23

   近期有多位朋友来访,咨询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问题。印象较深的有两个问题:一位经营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400万元左右,销售对象80%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业务占70%,利润率8%左右,其他销售购买方明确结算要求是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让我提供一下具体建议;另一位则反映,去年5月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各种税收优惠享受有15万元左右,但是核算利润与以往相比,几乎没有增加,让我帮助他分析一下具体原因。
    我们知道,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是由消费者负担的,虽然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但是对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者来说,购买生产经营必须的商品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是为消费者购买者代为支付的增值税,在销售环节代国家向购买者收取增值税税额即销项税额,差额就是经营者当期应缴的增值税。由此可以看出,生产经营者缴纳的增值税实质就是代收代缴增值税的过程,经营者本身并未负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代消费者购买者交纳的增值税不能抵减而成为购进商品的成本,只有通过提高商品或劳务价格再转嫁给购买方或消费者,否则则成为增值税的负担者,而失去本应获取的利润。现行税法还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从表象上看优惠力度很大,实务分析结果除了生产环节少、流转环节少,专业化合作程度不高的企业享受较多的优惠外,对一般企业而言,少的仅仅是本环节的增值税而已,名为免税,实际执行的却是低税率,如果转小规模后对售价降低的幅度计算不好,甚至出现税少缴了盈利却下降了的现象。为避免一般纳税人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决策时的失误,笔者在此结合上面朋友提出的问题,提醒大家应当慎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增值税税负问题。这是核心问题,除每月销售或季销售未超过标准的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企业外,考虑转小规模纳税人都应该要测算一下本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详细计算公式如下)。如果计算结果小于3%,且其他税种的减税因素不大,建议继续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大于3%,是否转还要必须继续考虑以下其他几个方面,如经营结构、上下游客户的状况及需求等。

   实际税负率=应税商品、劳务等应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税收入×100%

  应税商品、劳务等应纳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非增值项目的已纳增值税额
  非增值项目的已纳增值税额=∑销售完全成本×直接成本中可扣除项目所占完全成本比例×适用扣除率+∑销售完全成本×间接成本中可扣除项目所占完全成本比例×适用扣除率+∑销售费用中可扣除项目× 适用扣除率(注:适用扣除税率不同购进项目应分别计算,下同)
    间接成本中可扣除项目所占完全成本比例=〔除长期资产外消耗的外购扣除项目+分析期应分摊的长期资产折旧(摊销)额〕÷该项目完全成本×100%
  分析期应分摊的长期资产折旧(摊销)额=长期资产购进成本÷预计使用期限×分析期限

   说明,如果一定时间内预期不更新长期资产,短期计算的增值税税负率可以不考虑长期资产进项税额的影响。
   注:完全成本又称全部成本,是指生产和销售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或劳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通俗的讲,它是所有成本项目计算的产品成本,不仅包括原材料、工资、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项目,而且还包括销售费用。
   二是要考虑生产经营的结构问题。对小规模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存在道道征税问题,流转环节越多税负越重。对于全能性经营企业而言,由于外购少重复征税少,利益最大。如果企业生产经营的项目外购比例大,则重复征税严重,保留一般纳税人资质更为有利。三是要考虑下游客户索取发票问题。如果下游的客户是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以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非增值税应税部门,增值税税负又高于3%,转小规模后含税价格不受影响或影响不大,就可以考虑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下游客户主要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购买方由于无法取得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能取消购销关系;销售方为了保留客户以不含税价格进行交易,进项税额转为成本的不利因素得不到消化,将直接影响其经营利益甚至造成经营的亏损,转小规模后得不偿失。如果下游客户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兼而有之,则需要认真计算,慎重权衡。同时还要考虑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将造成业务减少,客户流失等负面的影响。  
   四是要考虑上游客户的资质问题。理由很简单,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竞争,优势在于价格低廉,购进商品和劳务的成本越低收益越大,相反,收益则越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在含税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取得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货物劳务的成本是相同的,购进货物劳务含税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经营利润。如果上游客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价格是其合理收益,大幅度的降价可能性不大,进项税额转为成本的不利因素难以消化;上游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收上的优惠,议价的空间相对要大得多。
     五是要考虑近期生产经营的状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4号)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对目前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考虑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要考虑到近期生产经营状况作出判断,短期内将超过小规模标准的,笔者建议不要转,一是保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保证会计处理的延续性。
    六是要考虑近期有无大规模或较大金额的基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购进长期资产,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短期内进项税额抵扣将加大,必然降低一段时期的增值税税负,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抵扣,优势明显。近期大规模或较大金额的基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于一般纳税人一是减轻短期的增值税纳税压力,二是便于解决未来资产处置中的增值税涉税问题。
   总之,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并不仅限于笔者罗列的上面几项,笔者建议,最好是听取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避免草率决策带来的损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