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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摄协关于中国摄协2018年度批次会员申报工作启动的通知

 东方梦图书馆 2019-06-25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关于中国摄影家协会2018年度批次会员

申报工作启动的通知

各市州摄影家协会、申报人:

中国摄影家协会2018年度批次会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本批次会员申报期从2019年6月1日-7月1日。按照中摄协初审工作安排,我会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7月31日。请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和入会规则的学习研读。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旧规则并行:

本批次申报入会业绩条件于2018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沿用2016版细则;2018年4月12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按照2018版细则执行。需分别选择认定。

二、业绩材料受理标准

本批次受理的业绩材料为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以入选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和作品、文章刊发、出版发行等时间为准。摄影组织、媒体、教育等工作的,任职、职称评定时间以单位开具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三、业绩证明材料填报要求:

1、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者(含15分),方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2、除有积分的业绩条件外,申报人还可以添加无积分的业绩情况,以供复审时参考。

3、业绩证明材料请务必上传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翻拍图片,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不能出现重复上传)。否则,将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1)为便于网上审核,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如:作品《XXX》发表于《XXXXX》杂志(刊物)的某年某月某日某版.jpg、或作品《xxxx》获得某某单位主办的某某影赛的某某奖.jpg。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上传一份证书。同一作品多次获奖的,按照最高分值计算,并传送最高分值业绩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作品需同时传送在该计分项下。

4、为保证计分的准确性,各项业绩(包含同类项)的证明材料,应分别上传。

5、上传的摄影作品、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翻拍图片,须是JPG格式,每幅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没有上传证明材料的业绩,会被删除,不计分。

6、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jpg格式)、摄影理论文章(word格式)必须填报,上传在其他业绩证明材料项下。

7、本批次申报入会业绩条件于2018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沿用2016版细则;2018年4月12日(含)之后取得的,按照2018版细则执行。

四、上传摄影作品:

必须上传10幅申报入会摄影作品(数量少于10幅无法完成提交)。图片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量1-2M的摄影作品,仅限JPG格式。

特别说明:积分满15分,仅作为入会的前置条件。申请人提交的入会申请作品和摄影文章质量不高的,在中摄协组织复审、专家审核阶段可能无法通过审批。请申报人务必精选入会申请摄影作品和认真准备摄影文章,真实反映自身的摄影水平。

五、纸质材料递交

入会申报以网上申报为主,实行初审预审制。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方可在系统内打印《入会申请书》,完成本人签字(手签)、推荐人签字(手签,且必须填写肯定性推荐意见),附标准证件照2张(白底二寸),报送给我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给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工作处。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2019年5月31日


2018年度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

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 注册用户

系统已升级,无需注册,选择入会申报登录,系统会自动注册。

  • 入会申报

1、在登录页面点击入会申报登录。输入您的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会自动向您输入的手机号码发送6位数字验证码(验证码15分钟内有效,60秒后可重新获取),正确输入6位数字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成功。登录后点击申报会员进入申报流程。

2、选择所属地区或行业

首先,请务必准确选择您所属的团体会员单位(只可选择一项,选择后变红)。选择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3、填写基本信息

请认真填写会员基本信息,红色*号为必填项目。姓名请务必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微信号等内容必须准确;同时,需要填写“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号”,否则审核人员不予受理。全部如实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4、填写详细信息

作品获奖及发表证明目录、主要从业经历、摄影经历等3项,请分别逐项填写,点击“继续添加”按钮,可添加多个项,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添加的项。每部分至少填写一项。

论文部分,请输入不少于800的论文内容,空格不计入字数。

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5、业绩条件

选择相应的入会业绩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多业绩的可点击下方“继续添加业绩”按钮继续添加和上传(重复的业绩,可点击左侧的“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操作)。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务必注意:本批次申报入会业绩条件于2018412日之前取得的,沿用2016版细则;2018412日(含)之后取得的,按照2018版细则执行。

请注意:本批次受理的业绩材料为20181231日之前取得的,以入选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和作品、文章刊发、出版发行等时间为准。摄影组织、媒体、教育等工作的,任职、职称评定时间以单位开具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说明: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者(含15分),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除有积分的业绩条件外,您还可以添加无积分的业绩情况,以供复审时参考。

  业绩证明材料请务必上传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翻拍图片,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不能出现重复上传)。否则,将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为保证计分的准确性,各项业绩(包含同类项)的证明材料,应分别上传。

  上传的摄影作品、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翻拍图片,须是JPG格式,每幅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没有上传证明材料的业绩,会被删除,不计分。

  本批次申报入会业绩条件于2018412日之前取得的,沿用2016版细则;2018412日(含)之后取得的,按照2018版细则执行。

6、上传摄影作品

必须上传10幅申报入会摄影作品(数量少于10幅无法完成提交)。图片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量1-2M的摄影作品,仅限JPG格式。

7、提交审核

10幅摄影作品上传成功后,便可将全部申报资料提交审核。在您最终确认“提交审核”之前,可先点击“仅保存”,不提交审核,信息可再修改。请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所有信息,保证准确无误。在提交后的初审过程中,系统关闭,所有信息不可修改。

当协会工作人员对您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您可登录系统,并在左侧菜单的“入会申报”中点击“审查历史”查看您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

8、关于提交审核后是否可以修改资料的问题:进入初审状态后,系统会给未通过初审的申报人自动发送通知邮件;申报人可根据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善、修改申报资料并再次提交初审。请注意:在本批次内,申报人对资料的修改仅有这一次机会。

9、关于报送“入会申请书”的问题:在初审过程中,申报人可随时登录会员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初审通过者,可下载并打印“入会申请书”,完成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等环节后,报送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由该单位盖章、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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