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 (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二、征税对象 按照所得的内容划分 生产经营所得(正常经营期间) 其他所得(正常经营期间) 清算所得(清算期间) 按照所得的范围划分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一)居民企业—来源境内、境外的所得(无限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来源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有限纳税)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客观题考点)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 25% 适用于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两档优惠税率 1.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减按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