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网 发布时间:2019-06-25 ]
□ 陶立斌 我国制碑的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碑刻出现,碑和碑文的种类繁多,几乎事事可碑,因此碑记也成了使用范围极广的文体,一些史志上没有记录的历史事件也通常能完整地保留在碑记中。前不久,在元江县普漂村旧址及南洒村,当地文史工作者找到了两通字迹模糊难辨的碑刻,几经辨认解读后可知,碑记上的文字反映的是清代光绪年间裁撤夫马局、改革弊政的史实,对研究清末的廉政制度提供了实物遗存,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在推行“反腐倡廉,厉行勤俭”的今天具有以史为鉴的意义。 夫马局成了腐败“温床” 普漂村和南洒村发现的两通碑刻碑文摘录如下—— 《遵示碑记》: 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署理云贵总督部堂福建巡抚部院等轻车都尉岑、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云南巡抚部院杜为 通饬晓谕事,照得滇省夫马最为民害。今本部堂本部院饬:司局别筹闲款,厘定章程,所有学院考试、各郡及查灾提案委员,一切要差夫马,均由局照章核计往返程站,给发自行雇备。此外提镇司道以及地方,向来派用夫马,自光绪九年正月起,一概裁革,各州县不准再设夫马局,除会奏立案通饬,永远遵行,外合行晓谕。为此谕仰合省军民人等知悉,嗣后如有地方文武各衙门仍前派用民间夫马,土豪劣绅籍端设局苛派,一经委员查出或被尔等控告,定即从严参办治罪尔等。其各安生业尽力田亩,毋负本部署堂本部院体念民依之至意,其各凛遵毋违,特示……光绪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示,普漂村各花户人等同立。 《永垂不朽碑记》: 钦加知府衔行授威远军民府调署元江直隶州正堂张为出示晓谕,严禁事案,据南洒村乡老白恨丙、白凤屏、工竜、封芬星等公呈邀:思儿办过差伙食一案,当前批示,自夫马革后,无论何项差役往来,均未及民,闻者靖扰累良民者,例应治罪,(恐)该等尚未同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求来往汉夷诸邑人等知,嗣后无论何项差遣紧要公事,呈准歇宿,不准差役派伙食,必须照市给价,不丝毫苛累村民,应即照本碑批示重办,后出法随决不稍从宽贷,各宜德遵切,特示……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六日,刀兆瑞统合村乡老头立。 所谓夫马,即指夫役和车马等。夫马局设立于同治元年(1862年),其设立与时局有一定的关系,该机构是为作战的清政府军队提供军饷和人马的临时性政府机构,类似于“兵站”性质的军事后勤保障系统。清代官员供差者,在官俸之外,另给夫马费,专供雇佣夫役和车马之用。临时的夫马局成立后,主要负责来往官员的招待,官员所到之处,夫马局不仅供给夫马费,还需送上几十上百银两馈赠,甚至仆从也有犒赏。 后来战事结束,兵勇遣散,但各厅州县的夫马局仍然保留,被各厅州县利用,借兵差名义任意苛派夫马,横征暴敛,变成了专供“公务员”过境消费的“接待办”“招待所”。一些省级办事人员借着各种出差机会,到各厅州县走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地方官也以此为应酬公私之具,局绅以此为迎合、渔利之阶,小民脂膏皆入官绅私囊。夫马局逐渐演变成为官员鱼肉民众、捞取好处的场所,成为一些地方官员贿赂上级的机构,同时也逐渐变成了地方官员的“小金库”。 夫马局激化社会矛盾 虽清朝《大宪肃邮政札》中对夫马局的设立详定了规章,但是这些严密的规定,并未能够阻止地方官绅的贪欲,各省每年的夫马开支,达到100多万两,“最为民害”,百姓怨声载道。 1876年,丁宝桢从山东巡抚升任四川总督后,眼看民间控诉夫马之案层见叠出,“民情嗟怨,困苦堪怜”,他调查之后也认为存在弊病。因此,裁撤夫马局,免除绝大部分的接待费用,全面制止积重难返的奢靡之风,刹住官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歪风,平息众怒,势在必行。 光绪三年五月(1877年7月),丁宝桢以《裁撤夫马局疏》上奏朝廷称:夫马局“名为办差,实充私囊”,大多为“浮收滥用”,加重了老百姓负担,“民心积忿,实由于此”。朝廷最终旨准自光绪九年(1883年)正月起,裁撤营私剥民、用度奢侈的夫马局,为老百姓解除了没完没了的额外摊派和劳役,缓和了社会矛盾。 当时云南省各州县均设有夫马局专司派用夫马。夫马局局费主要来自地方的田赋附加,主要靠各坊厢保正按粮加派,代为征收,这给了保正截留公款、中饱私囊的良机。夫马局的经费管理就一直是个突出问题,虚开支出,浮夸费用,成为地方官员利用夫马局渔利的重要手段。不仅如此,安排短差,下级借夫马局之便,趁机多开费用,巴结上级,勾结营私等均是夫马局之弊。 元江县普漂村为古时元江的重要门户,是茶马古道必经之地,并设有官方粮盐水运码头。官员、客商以及百姓南来北往,熙熙攘攘,驿站、商铺、马店、烟馆、赌馆较为盛行。南洒村也为交通要道,由于各级官府来往频繁,任意勒索,所征银两,也逐渐增加,但夫马局经费却经常入不敷出,给当地百姓增加了极大的经济负担,百姓深恶痛绝,为此民怨沸腾、积怨甚深。 立碑示禁,治贪肃吏 为了消除夫马局乱象,光绪八年(1882年),普漂村全体乡民特于驿道要冲之地,转载了由云贵总督岑毓英及云南巡抚杜瑞联奉旨联合发布的裁撤夫马局的通告,并刻石立碑示禁,使全州军民知悉,晓谕过往行人:自光绪九年(1883年)正月起,云南省提镇司道以及地方文武各衙门派用夫马,一律裁革,各州县不准再设夫马局,此后官员因公出差,改由三费局另筹专款,按照出差里程定额补贴。如有地方文武衙门仍然派用民间夫马,地方军民、土豪劣绅擅自借端设局苛派,一经查出或被他人举报,“定即从严参办治罪”。南洒村村民针对禁而不止的苛派,也上书元江直隶州府,要求告示“来往汉夷诸邑人等”,重申革除夫马局后“无论何项差遣紧要公事,呈准歇宿,不准差役派伙食,必须照市给价,不丝毫苛累村民”。若有违反,“决不稍从宽贷”。以此来改善事态,让百姓安养生息,尽力耕种好田地,切实铲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夫马局。 裁撤了通省夫马局,清理了臃肿的官僚机构,清除积弊,推行节俭之风,对于民众的摊派确实有所减轻,借夫马局而敛财的途径亦被堵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地人民的税赋,使当地社会经济焕发新的生机。 公私不分,利欲熏心,算计国家财政,必然“政事瞀乱,法度废弛”,诚然,在清末贪风盛行的官场,切实采取治贪肃吏的举措则难上加难,但此举时至今日仍值得推崇和借鉴。 编辑:蒋婵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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