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其实是一个审核合法性的过程。为什么要去公证,因为公证比较便宜。 公证一份遗嘱的价格是800元,如果你找律师,计时谈话就不止这个数。 如果你自己对法律很清楚,去立一份格式内容都没有争议的遗嘱,那遗嘱就是有效的。 打个比方,父亲立遗嘱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喜欢的小儿子,然后大儿子申请遗嘱无效,为什么? 因为标的物——房子,不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呀!要先分割完更早死去的母亲的遗产,然后才能再分割,父亲根本没有权利去处置部分权利不属于自己的房产,你处理你没资格处理的东西,当然是无效的。 你可能要说,那把父亲的部分给小儿子好了,也不行的呀!人已经死了,你不知道他是明知道标的物非法,故意立的,还是说他就是法盲。即使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最主要的证人已经是个死人了,你不能从他嘴里挖出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作废遗嘱,按法定继承走。 如果去公证,那么,公证处那里就会把你打回来,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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