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部分提取种类 0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购买二手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6、购买拍卖住房; 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 8、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 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0、大修自住住房 0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03租赁商品住房的 0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05支付物业费的 二、销户提取种类 01离休、退休的 02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0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0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05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取流 程 操作步骤: 下载安装“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按步骤做,密码至少8位,要求用字母和数字组合)——注册完成登录——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类型——按提示操作 一、打开“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二、点击“公积金提取”后进入提取页面,选择符合要求的提取方式,如下图所示: 三、例如“物业管理费提取”,如下图所示:输入房产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办理提取业务 例如“租赁商品房提取”,如下图所示:输入身份证号或无房证明编号(二选一) 提取次数 0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02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03 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联名卡办理:拿本人身份证去太原市任意交行网点办理并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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