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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意:企业所得税税前这12项可以扣除!(史上最详细)

 林燊涛 2019-07-01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利润(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因此,企业应纳税的所得应该是企业的收入扣除和收入有关的所有的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计缴。但是,并不是企业记入的所有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都允许扣除,因为这些相关的成本、费用等都应该是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即税法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才能扣除。依据《税法》下到十二项成本费用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其职工的金额,不是应该支付的职工薪酬。

      【解释1】如何判定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2】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和三项经费的结合)

     【解释3】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原则:企业发生的保险费支出,一般的原则是基本社会保险允许扣除,补充社会保险按比例扣除,商业保险不得扣除(特殊规定除外);还有个原则是财产保险允许扣除,人身保险一般不得扣除。(特殊工种除外)

4、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3)关联方借款利息处理: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①金融企业(5:1)

        ②其他企业(2:1)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5、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人民币升值,肯定有汇兑损失,但不会考综合题)

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三进三出)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重要)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释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统一计算扣除标准。(很多题目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给出)

      【解释2】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要注意上一年是否有结转的余额。

      【解释3】(三进三出)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资产租金或使用费)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解释4】广告性支出和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的区别:广告性支出一般都是通过平面媒体,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则一般不通过媒体。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解释1】注意是提取数而不是发生数。(可以提而不用)

     【解释2】还要注意的是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小计算)

10、租赁费

     (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直接扣除。

11、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解释1】劳动保护支出主要是工作服、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注意是合理的。劳保不能发放现金,否则将被视作工资薪金支出或职工福利费支出。

      【解释2】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两个条件:统一制作,统一着装)

12、公益性捐赠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解释】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第一,这种捐赠必须是公益性的,非公益性的不得扣除;第二,这种捐赠必须是间接发生的,直接的捐赠不得扣除;第三,这种捐赠必须是通过非营利机构或政府机构发生的捐赠,通过营利机构或个人发生的捐赠不得扣除。

      【扣除基数】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间接计算法下求利润,必然会考查公益性捐赠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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